第三章 博物馆内的尸体(3)

她僵硬地起身,然后平静地说道:

“不,我不认识他。我有必要再多看他一眼吗?”

这是什么话?我认为地上这个相貌有点像是吃软饭的男人,他的可笑死状或磨损的晚礼服,其中都有古怪之处。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

“别撒谎,”我说道。“你要是说谎的话,只会让我更难办事。”

她几近虚弱不堪地微笑着,双手在身体两侧上下移动。

“你人很好心,”她说道。“但我没撒谎。他让我想起某个人——如此而已。看在老天的分上,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他是怎么进来的?碰上了什么事?那把刀——”她一看见刀子,就激动地指着它,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那把刀是山姆——”

“那把刀是山姆——?”

仿佛对我的话充耳未闻似的,她转身去瞧地上一口模样有些难看的长形货箱,那就是普恩绕着它起舞的箱子。但她将疑问放在心里。接着她转身朝向我,风情婀娜多姿,但这份迷人风采却没有软化她脸上伪装的神情,也未能抑制胸口剧烈的起伏。

“不用管我。既然把我拉进来认尸,你就不能期待我的表现非常理智,不是吗?老实说,我那句话没任何意思。山姆——山姆?贝克特,此人是我的朋友——他很欣赏那把刀。刀子是放在这里的某个柜子内或某处。山姆老想向我父亲买下那把匕首,好挂在他房间的墙上,他还说它有一股非常邪恶不祥的——”

“镇定,别急,韦德小姐。我们不要待在这地方,”我抓着她的手臂,领着她走向楼梯。“你今晚为什么来博物馆?”

“我没有!我是说罗纳德?何姆斯——他是我父亲的助理——罗纳德今晚在他的公寓要举办一场小派对,而我正要过去他那里。我每次来这附近的时候,都会把车停在帕默围场,因为这么一来,就不用把车停在大街上,也免得警察过来说——总之,我将车子停在那儿,然后我看见你这里的灯光。所以我以为罗纳德一定是有事耽搁了。”

她每说一个字,就远离死尸一步,而我则是亦步亦趋,以当下的情况来看,仿佛我是在跟踪她似的。这会儿她正越过大厅右手边的石柱。她伸出手来,摸着身旁墙上的大型波斯挂毡;挂毡的艳丽色彩是由螺旋状的斜纹形式来呈现,而她纤细的手掌在挂毡表面上抚摸,仿佛它能给她心灵上的慰藉。

“你要去参加在何姆斯先生公寓举办的派对,”我复述她的话。“但你的未婚夫没有同行吗?”

接着是一阵踌躇犹豫,于是我得出言提示。

“据我了解,你和葛莱格里?曼勒宁先生订婚了,不是吗?”

“喔——是的,是那种非正式的婚约,”她以含糊语气很快地随口回答,仿若此事一点也不重要;但当她不知不觉再度望向那具尸体时,她的眼睛透露出惊慌的神态。“小葛!我说,小葛和此事有何关连?他可没看到——那东西,是吧?”

“我的确以为他……听着,韦德小姐,我不想欺负你,也不愿突然搬出神秘内情来吓你。”虽然这么做是不智之举,但我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当晚所发生的事情。她似乎在绞尽脑汁地思索,就像女人在衣柜里头仔细搜索一样,而我可以发誓听到她说:“地窖窗子。”但我只是继续说道:“重点是,我提出一个有关戴着假络腮胡的男子失踪的陈述说明,却因杂乱无章而没人能听懂——然后你的未婚夫就昏倒过去了。这样你明白了吗?”

但她似乎对此不感兴趣。

“警察,”这时她说道,“你们警察看见有一名男子,戴着白色——‘络腮胡’这字眼怎么听起来这么好笑?——戴着白色络腮胡的男子,指控他是杀人凶手?”她的声调渐微;不知为何,她的态度比先前冷静了些,而思绪也回到我之前的问题上。“昏倒过去?哦,那个小子!你不了解的。小葛会昏倒,是因为他——只要你认识他,你就会知道他这个人有多好笑!小葛曾在西班牙宪警队(SpanishCivilGuard)任职,他隶属于外国军团,每当他们在哪儿碰上麻烦的时候,他就像个密探混在那些阿拉伯人之中,因此他是有过一段辉煌灿烂的时光……只不过,你知道的,问题就出在他的心脏;他必须服用洋地黄素药片(译注:一种强心剂)。这就是为什么他得放弃那份差事的原因。如果他能发挥所长,或是可以积极努力的话——你是说,他和警察发生口角,对吧?——一定是哪儿弄错了。才上个礼拜吧,他用背脊扛着一只大皮箱上楼,就因为罗纳德?何姆斯跟他打赌,说是没有人可以强壮到能独力搬动它,于是他就采取行动了。他非常地强壮;在失足而让皮箱滑落之前,他可是背着它足足爬了两段楼梯。皮箱里头只装了一些古旧的瓷器,但父亲可是生气得要命。小葛会昏倒,是因为有人向他说了几句话!这太荒谬了。你明白的,对不对?”

“但今晚的事情,他怎么会搞错呢?你知道的,他在这里撞门,还坚持说博物馆里有个聚会要举行……”

她直视着我。

“他可能没收到我的口信,就这样而已吧。今晚稍早我打电话到他的住处;他外出不在,他们说他几分钟后就会进来,而且打包票会把我的口信转述给他。我说聚会已经取消,改成去罗纳德位于帕尔摩街的公寓。”

“在这个聚会中,本来有谁会出席?”

“就我父亲——你知道,我想要在一个合适的情况下,介绍他和小葛见面;他们俩从未正式碰过面;小葛甚至不认识我大哥……”她拼命说出一连串顾左右而言他的话,而我却随她便,因为我希望能从她气喘吁吁的长篇大论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我在说什么啊?喔,对了。只有我父亲、小葛、罗纳德,以及伊林渥斯博士——此人是一位苏格兰牧师,你知道的,他是个道德极为高尚的正人君子,却对《一千零一夜》非常感兴趣(译注:原文版的《一千零一夜》有许多露骨的情色描写)。”

“《一千零一夜》?”

“是的。你知道的。就是阿里巴巴、阿拉丁,还有那些人啊。不料我父亲的一番话惹恼了我,他说伊林渥斯博士要是明白《一千零一夜》只是故事的话,就不会有兴趣了。伊林渥斯博士甚至不知道它们是故事传说;他还想考究出它们的历史缘由之类的。《亚洲杂志》登过一篇他的文章,我记得自己曾试着去读那篇文章,内容提及天方夜谭的故事中,有男人变成了鱼——白色、蓝色、黄色,或是红色的鱼,你记得吧,这是根据他们是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或者是祆教僧侣的身份来转变的。伊林渥斯博士还写道,这个故事象征的是1301那年,埃及伟人穆罕默德下令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所戴上的头巾颜色。我不是很懂那是什么意思,不过感觉上是非常博学,但又乏味令人生厌。”

她的手指头交缠在一起,试图装出一副轻松悠闲的姿态,但又非常渴望让我从某个话题上面分心。那会是什么话题呢?

“在你父亲必须离城之前,”我说道,“他们今晚本来要打算检视什么东西?”

“检视?”

“是的。据我所知,这可不是一个社交联谊的聚会。事实上,曼勒宁先生告诉我说:‘我们打算去盗墓’,而且他还问我是否相信有鬼。”

此刻,青铜大门上响起急遽的捶击声,轰隆隆的回声使她吓了一跳。当空洞的敲门回声响遍整间博物馆时,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恐惧。而这就是我在那地方所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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