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欢树(2)

我总会在那些树上记记号。

如果那天我看到了他,如果那天我们正好和129班同时上的体育课,那么我就会在那些合欢树写下个记号,没有比那些合欢树更幸运的了,当然,也没有比它们更倒霉的了,我拿它们发泄,我的悲欢,我的惆怅,我的秘密。

那些至少有五十年以上的合欢树越来越郁郁葱葱了,六月过后,它们此起彼伏地开着伞状的小花,比谁粉,比谁艳,一朵,又一朵,一树,又一树,整个院子被一种鬼气激荡着,回旋着,我说不清是那些花附了我的体,还是我附了那些花的体,我像一个游魂,游走在它们中间。

我常常会跑到五号楼的垃圾堆那儿去。

你知道我会去干什么。

当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去,我不能让别人把我当成拣破烂的,也不能让人以为我有夜游症,其实在五号楼,在属于冯小唐家那个单元的垃圾箱前,我常常会拣到一些东西。

我主要翻腾一些冯小唐扔掉的东西,我拣到过一个写着他名字的笔记本,还有他穿坏了一只脚的李宁鞋,我试了试,43码,绝对大,来回走了两步,不跟脚,这双鞋和他的笔记本被我整理好了放进我的抽屉里,只到搬家我妈李美凤发现了这双破鞋,她惊呼起来,这谁的破鞋?

我已经知道破鞋是个不好的词,我说妈呀,哪有破鞋,是李宁运动鞋。

我张口就来,我爹的。

别骗我,李美凤说,你爹的脚是41号,没这么大脚。

那是我拾来准备卖破烂的,当年我读书家里不是条件一般吗?我为我自己这个说法脸红不已,但已经说出去了,只能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李美凤瞪了我一眼,把那双我珍藏了两年的鞋扔进垃圾箱:周七,我见过没出息的,但是,还真没有见过像你这么没出息的,你真给我丢人,当年可是你爹追求的我,他给我写过好几十封情书呢。

这和我爹的说法基本相反,我爹说是李美凤同志追求的他,他刚大学毕业分到我们这个城市,去买我妈那里的暧壶,结果让我妈一见钟情,我妈就天天到建筑公司去找同学,后来又托出人来说亲,我爹当年没有见过世面,于是上了我妈的贼船。在这一点上,我和我妈有一拼。

那个笔记本我后来又还给了冯小唐,我把背面全用了,写上了他哪天穿的什么衣服穿的什么颜色的袜子,哪天和女生说了几句话,哪天举着个汉堡吃得正起劲,哪天的自行车速达到了80秒每公里,我送给他以后他说了一句话:周七,你真是花痴,服了。

后来这个笔记本被他转战全国各地带着,后来又被他带到法国去,我说你扔了吧,让你女朋友看到不好,显得什么似的,他坚决地制止了我,说这是他的初恋,要和保护大熊猫一样的保护起来,将来留给他孙子看,孙子都要看,让他们学习一下,在上个世纪,我们是这样谈恋爱的。

有一段时间他和我叫前妻。这外称谓让我非常反感,因为我们一没有结婚而没有离婚,叫什么妻啊,可是冯小唐说,在他的感觉里,他和我早就结过婚拜过天地了,就差生一孩子了,所以,他说,周七是我的发妻,现在,我们离开了,她就是我的前妻。他很游戏地讲着,而我在电话这边,听得泪流满面。

如果我不小心说出了我的秘密,那些合欢树会知道的,就像《花样年华》里的那个男人,他跑到吴哥窟对着树洞说他的秘密一样,很多个无聊的正午或者说黄昏,我假装看书,坐在合欢树下,其实我是在对着树说着自己的秘密――我爱上了冯小唐了,我暗恋他了,我想和他在一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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