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与小公司

在制片厂体制的鼎盛时代(1930-1950),它由五大公司和三小公司主导,其中多数在制片厂体制衰弱之后仍在好莱坞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实际上,有几家公司至今依然主导着电影工业。五大公司包括派拉蒙(Paramount)、骆氏/米高梅(Loew’s/M.G.M)、福克斯/20世纪福克斯(Fox/20th Century-Fox)、华纳兄弟(Warner Bros.)以及雷电华(RKO);三小公司包括环球(Universal)、哥伦比亚(Columbia)和联美(United Artists)。这些公司从1912年(环球)至1928年(雷电华)仅用短短16年便逐步建立(虽然20世纪福克斯直到1935年才建立,但它的基础即福克斯电影公司是在1915年建立的)。派拉蒙建立于1914年,哥伦比亚影业建立于1922年,华纳建立于1923年(虽然它在1917年以发行者身份立足),米高梅建立于1924年(前身米特罗[Metro]于1919年建立)。

起源

制片厂体制替代了早前的组织——电影专利公司,它是通过对电影专利的控制来掌握制片发行和放映的托拉斯。此托拉斯的结构是寡头垄断式的,受控于爱迪生,维塔格拉夫,百代(Pathé),比沃格拉夫(Biograph)等公司。制片厂体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独立发行及放映商诸如威廉·福克斯(William Fox)和卡尔·莱默尔(Carl Laemmle)打破托拉斯的企图上。他们在1915年终于成功,美国法院宣布电影专利公司违反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电影专利公司曾在镍币影院时期为稳定电影工业作出贡献。它的垮台促成一项新的能够满足日益扩大的电影工业需要的稳定性体制。电影专利公司过去监督着电影工业的交易:就像徒步贩卖香肠那样地销售一些简短的单盘胶片电影。电影中的戏剧内容在它们的市场营销策略里仅有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没有作用。虽然早在1909年托拉斯影业中的演员就偶尔会在交易中扮演角色,但托拉斯坚决抵制演员在公众面前曝光,以防止出现类似正统剧院那种代价极高的明星制。

独立人士如福克斯和莱默尔不仅在法院里也在影院里与托拉斯斗争,他们给了公众所需要的——带有美妙戏剧内容和明星的长片电影。特别是阿道夫·朱克(Adolph Zukor)于1912年创立的名演员公司(Famous Players Company),它以“著名戏剧中的著名表演者”为口号宣传旗下电影,并利用这两项商业元素,以期不同于托拉斯的那种毫无特点的不易辨识的产品。制片厂体制最大限度地开发了长片电影、明星制,以及曾经被托拉斯忽略的已在战时和战后电影工业中萌生的改革创新。但制片厂体制作为一项制度,最大的作用还是在于它发展了垂直整合的市场,这在实质上确保了电影工业的经济的未来。

垂直整合

“垂直整合”(vertical integration)这个术语是指市场构成从一系列重要方面来看都是整合的过程(相对于隔离而言);在电影工业中,制片厂体制建立了一个由制片厂掌握制作、发行和放映的市场。换言之,制片厂掌握了市场中从上至下、从制作至放映的各个环节。

垂直整合出现于1910年代,当时托拉斯拒绝提供电影给福克斯(因为福克斯拒绝为自己的影院向托拉斯支付每周的放映许可费)这样的独立放映商和莱默尔(莱默尔购买电影而后租借给放映商,但托拉斯却从中作梗)这样的独立发行商。他们在发行放映电影方面的探索直接促使他们进入制作行业。垂直整合激发了战后制片厂体制中的兼并,例如全国性的发行公司派拉蒙并入制作公司如名演员公司和拉斯基(Lasky)公司,并且很快收购院线;又如放映公司,第一国民(First National)公司加入发行公司和制作公司,以保证操作的全面性。

1920年代中期米高梅公司的建立就是当时垂直整合出现的实例。1920年,拥有大规模院线的马库斯·骆(Marcus Loew)通过购买一家名为米特罗影业(Metro Pictures)的小公司正式进入制作和发行行业。早在1924年,马库斯·骆就拥有另一家独立制作公司——高德文影业(Goldwyn Pictures),而后又在同年收购了路易斯·梅耶制片公司(Louis B.Mayer Picture Corp),该公司的主要财产来自于梅耶本人和他的名牌制片人欧文·萨尔伯格(Irving Thalberg)。骆氏扩张的结果便是米高梅公司(Metro-Goldwyn-Mayer)的诞生——一个完全掌握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的垂直整合公司。

所有的大公司都拥有自己的院线,而小公司诸如环球、哥伦比亚和联美则没有。小公司通过特别的安排将自己的电影发行给大公司的影院;而大公司也时常在自己的影院中订购其他公司的影片。垂直整合造就了一个极富效率的体制。大公司每年约制作40-60部电影——足够用来提供给自己或其他公司的影院。但大公司仅拥有全国影院的小部分——例如在1945年,大公?拥有全国18000所影院中的3000所,剩余的影院为院线或独立放映商持有。然而大公司的影院都是适合都市,面积庞大并能进行首轮放映,因此它们占有全国票房收入的70%。

包档发行,蒙眼出价,轮次放映,分区发行和间隔机制

大公司为确保自身影院的利益并控制独立放映商,实行了一系列针对发行的特别措施,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包档发行,蒙眼出价,轮次放映,分区发行和间隔机制。包档发行与大量电影的订金相关:放映商只想订购某些电影,却必须订购制片厂全年的电影。甚至在电影还未制作的时候,他们就需要和制片厂签订合约。这种未看成品就被迫出价的程序——就是所谓的蒙眼出价。

这些措施也与明星制的强大力量有关。派拉蒙迫使所有希望订购玛丽·碧克馥(Mary Pickford)或道格拉斯·范朋克所出演电影的影院老板捆绑购买其他廉价制作的、无明星的影片。派拉蒙凭此得以好坏兼售,确保最糟糕的电影也有买家。制片厂不仅在与独立放映商的竞争中保护了自己的首轮放映影院,也通过贯彻轮次放映,分区发行和间隔机制这些制度,从首轮放映的独立影院中获取了大量订金。

这项制度的结果是:一部9月份在首轮影院上映的电影可能在10月甚至11月都不能到达便宜的街坊影院里。新电影首先租借给首轮影院放映,然后是占据票房一大半的大型影院。这些影院的主要部分都由制片厂掌控。同时,电影执行分区发行制:任何地区只有一所影院被准许放映新片。这项措施也是为了保护制片厂旗下的影院。

最后,小型次轮影院和多轮影院要在电影完成大型影院的首轮放映之后才能得到影片,并且每一部电影在轮次放映之间都要保持7-30天的间隔期,其间电影不可放映。这项措施稳固了放映结构的等级性,也制止了某些影院为低价促销而降低等级的行为。轮次之间的这种延缓也能重新焕发影片的魅力。

这些很快就被法院判为非法行为的措施,通过行使合约控制首轮放映,极其有效地防止了独立制片人进入市场与八个主流公司竞争。无法进入首轮放映,独立制片人也就无法在自己的电影上获取利益。同时这些措施也能最大限度地压榨市场内的订金利益。首轮放映电影的独立制片人在好莱坞根本不存在。大卫·O.塞尔兹尼克(David O.Selznick)、沃尔特·迪斯尼(Walt Disney)、塞缪尔·高德温(Samuel Goldwyn)、沃尔特·万格(Walter Wanger)、霍华德·休斯(Howard Hughes)、亚历山大·柯尔达(Alexander Korda)等人之所以能在制片厂体制中呼风唤雨,主要因为他们将自己的电影发行给(也偶尔经济扶助)联美这样的现有制片厂,这也是联美在1919年成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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