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闪回:一个作者的诞生(8)

直到1960年,18岁的斯科塞斯尚未与教会决裂,也不曾将自己的宗教激情彻底转投到电影中去。也许,他对宗教的早期热忱并非出于强烈的信仰,而仅仅是受到了宗教仪式与视觉形象的吸引。在回顾个人成长的时候,斯科塞斯曾经表示:他之所以想当一名教士,是因为他认为那是一种最可靠的自我拯救的手段,“我想选择那个职业,带着私心,以为如此一来我就可以得救。最终我投身于电影业,也是带着同样的激情”。拍电影,最终成了一种带宗教意味的职业,它对自我拯救的追求,丝毫不逊于当一个教士。可以预见,越是斯科塞斯的早期作品,越是散发出强烈的、直白的、热切的宗教精神。《穷街陋巷》里便洋溢着这种迷醉:“你不是在教堂里赎你的罪。你是在街头,在家里,赎你的罪。”在1973年11月《时代》(Time)杂志为他做的专访里,斯科塞斯把《穷街陋巷》称作是“关于信仰的宣言”。在他看来,《穷街陋巷》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你是否还能在当今的社会环境里成为一个圣徒?”这部电影将天主教对于罪恶、惩罚及赎罪的看法,用电影手段形象地表达了出来。“想做圣徒,此路不通”,这就是《穷街陋巷》的结论。然而,斯科塞斯并未就此止步,想做圣徒的愿望自始至终贯穿在他的作品里。甚至可以说,斯科塞斯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在论述同一个主题:如何在一个不道德的世界里,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斯科塞斯的很多男主角都爆发出无节制的暴力,而这恰恰是因为他们对于道德纯洁的热望在一个如此肮脏的世界里受到了挫折。

斯科塞斯拍电影的激情,确切地说,直到1960年才被真正点燃。那一年,海格·曼努金(Haig Manoogian)在纽约大学举办了一系列关于电影史的讲座。斯科塞斯高度评价这一时刻,称那是一个“真正动手将我的感觉付诸行动”的时刻。然而,这种弃教从影的倾向,其实早早地就露出了端倪。孩童时代的斯科塞斯患有哮喘病,他的父母不知道该怎么照顾他,只得一遍又一遍地拖着他去看电影。三岁以后,他的哮喘病愈发严重,于是这个男孩就几乎整日泡在电影院里,要么就守在电视机前(斯科塞斯家在1948年就购置了电视机,是整个街区里最早拥有电视的家庭)。大量的观影经验在小斯科塞斯头脑中留下了奇妙的效果,其神奇力量强大到足以与教会的精神力量相匹敌。斯科塞斯关于电影的最早记忆,是在三岁时看到的一部罗伊·罗杰斯(Roy Rogers)西部牛仔片的片花,这部影片是用真彩胶片拍摄的。从此,斯科塞斯梦想成为一个牛仔,西部片也成了他此后若干年间的至爱。在斯科塞斯于文法学校所做的图画作业里,神圣的形象与渎神的形象开始交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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