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海禁”的无效(2)

嘉靖时期的浙江巡抚朱纨试图严格执行“海禁”,并鼓励民众揭发与海寇私通的豪门势家及地方官员。势家大户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便勾结朝廷高官弹劾朱纨,终于迫使朝廷罢免他的职位,朱纨最后服毒自杀56。他的遭遇显示,当时抵制“海禁”的势力是多么强大。

正如今天我们对政府的政策经常出现“保守派”和“改革派”的不同意见,明清时也有不少“改革派”对“海禁”政策持有异议。最显著的有明朝的李贽、徐光启、许孚远、傅元初、陈子贞等,以及清朝的慕天颜、靳辅、李率泰、王来任、蓝鼎元等。他们大都主张开放“海禁”,准许公开贸易,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海寇,造福平民百姓,并能够增加政府税收57。也正因为有这么多反对的声音,明清政府才多次放宽“海禁”,并没有认真执行“海禁”。

其实当时的走私活动很多已经是半公开或半合法的,而朝廷的政策也往往是充满矛盾的。比如,广州早在正德四年(1509年)就已开始准许非朝贡船只的进口贸易,后来还得到礼部的肯定,从根本上否定了“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的朝贡贸易基本原则58。

葡萄牙人则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得到明朝的允许,在澳门定居和通商。他们把澳门作为与日本、菲律宾和印度贸易的中转站。当时正是明朝与日本关系恶劣、倭患猖獗的时候,很多中日之间的贸易便经过葡萄牙人之手,在澳门进行59,而明朝对此亦不过问。

另一个回避明朝禁制的办法便是利用琉球的朝贡贸易。琉球在明初已成为明朝的朝贡国,日本与明朝的朝贡关系中断后,很多日本人便通过琉球,继续与明朝通商。即使到了17世纪初,琉球被日本南部的萨摩藩大名控制后,明朝仍然假装不知,继续允许琉球入贡60。这当中的原因就在于,明朝需要从日本输入白银,作为货币之用。由此可见,日本与明朝的贸易其实从未中断过,而明朝的“海禁”政策在执行时是相当务实的。

我们可以从白银流入中国的程度,一睹明清对外贸易的兴旺。白银在明朝的中后期已成为中国的主要货币。由于中国国内市场规模庞大,因此对白银的需求非常大。但中国国内银矿甚少,所以白银必须依赖外国进口。明清时期世界的主要产银地区是新大陆(占全球产量的85%)和日本(占余下15%的大部分)。在明朝和清初,日本是中国白银的主要来源;到了18世纪,新大陆成为中国白银的主要来源61。据估计,从16世纪中期至18世纪末的两个半世纪内,日本和新大陆出产的白银,有1/3~1/2经国际贸易渠道直接或间接流入了中国62。即使这些估计可能过高,但我们知道在明末清初以及乾隆后期,中国的银价已经和世界的银价差不多63;况且,清初官员慕天颜和靳辅均提到过当时中国社会白银充裕的情况64。这说明在这两段时期,白银的输入已接近市场饱和,同时也间接显示出,明清的对外贸易虽然是在诸多限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却仍然极为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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