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生产自传的一个理由,是人类“再生”自我甚至创造一个更好版本的自我的天然欲望。就此而言,创作自传类似于“生产”一个孩子。这一功能与其他两个功能即宣泄和治疗(therapy)相关。通过在艺术中再发明自我,作者得以掌控自己的过去,他就像精神分析过程中的病人,通过叙述自己过去的经历而克服了创伤(Wrobel,2001,第140-145页)。自传也满足了在零碎、脱位和散乱的生活中寻找或创造整体的希望。自传在当今的后现代时代里繁荣也许不是偶然,因为在这样一个时代里,失序和零碎是既影响个体又影响整个共同体的主要“困扰”(想想最近文学性日记所获得的蔚为大观的全球性成功吧,譬如海伦?菲尔丁[Helen Fielding]的半自传性畅销书《布丽奇特?琼斯日记》[Bridget Jones’s Diary])。事情可能是这样的,在人类的生活经验中,身份越是偏离中心和零碎,人们就越是觉得有必要通过艺术作品来弥补缺陷。
自画像也被看做是贴上个人“标签”或“商标”,宣扬个人作品的手段。因此,它们也被认为是艺术家虚荣或自恋的证据。然而相反的观点也是成立的:创作一份自传(不像书写“外部世界”)意味着艺术家的谦虚,他/她只想谈论自己最了解的主题,不愿意去染指未知的领域,不想去推测、归纳或创造阐释理论。迄今为止,这类自传的典范和艺术顶峰仍然是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的《追忆逝水年华》(Rememberance of Things Past)。通过把自己的文学任务局限于仅仅描述自我和自己的社交环境,普鲁斯特在他的小说中传达出一种我们在其他书籍中极少见到的完全精确而真诚的印象。而更吊诡的是,如哲学家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观察到的,由于拒绝任何权威,拒绝存在某个可以由之描述自我或世界的特权视点的观念,普鲁斯特反而成为自己读者的权威(Rorty,1989,第102-103页)。在后面讨论莫瑞蒂电影的“权威”的章节中,我们在适当的时候还将回到关于自传特点的这些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