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说:“我的感受是,头几句话应该长一点,好使读者离开他的日常生活,坚决地让他置身于一个想象的世界中。如果要举个例子,不妨去看塞万提斯最著名的小说。”
他说的是《唐?吉诃德》,开头是这样的:
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不久前住着一位贵族。他那类贵族,矛架上有一支长矛,还有一面皮盾、一匹瘦马和一只猎兔狗。锅里牛肉比羊肉多,晚餐常吃凉拌肉丁,星期六吃脂油煎鸡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加一只野雏鸽,这就用去了他四分之三的收入,其余的钱买了节日穿的黑呢外套、长毛绒袜子和平底鞋,而平时,他总是得意洋洋地穿着上好的棕色粗呢衣。家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能种地、能采购的小伙子,为他备马、修剪树枝。
是的,感觉塞万提斯完全是按照后世博尔赫斯的建议写作的。在这个开头里,来看看我们最后被坚决地抛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想象世界:一位贵族,一支长矛、一面皮盾、一匹瘦马、一只猎兔狗,然后是吃的东西,星期几到星期几各吃的什么什么,一一在列,他的收入状况,他平日里的打扮,家里还有什么人,也都说得头头是道,你相信了吗?当然,但也可能是假装相信,这也就够了。这样一个奇怪的贵族,脑子肯定有什么问题,要紧的是,他会干出些什么让人觉着有趣的古怪而荒唐的事来!
慢慢读来,“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为什么就不用提了?作者不想提了,地名不重要了,作者忘了,作者不想让你分心了,作者暗示你这是写小说,他在虚构,你认那么真干啥?总之,这话里掖着点味道。“他那类贵族”,语气里又含着点什么,不屑?俏皮?调笑?你不必定要知道,但这句看似不经意的、带点急促的话还有另一种游离和分散效果,那就是把你前边可能有的某种觉着他在编故事的猜疑心理给轻轻抹了。他像很熟悉似的“直接”称言“他那类贵族”,又引你把注意力朝一个我们都可能已熟悉的、类型的人物群上,而且,似乎还暗示着一点要给这类人来点恶作剧地画个像……然后,你终于被捆绑在了他的一些可笑的叙述上一起来到了骑士时代――而且要认识的是一个肯定跟其它骑士处处不一样、时时都像开着他们玩笑的骑士。
这就是昆德拉所说的欧洲的小说遗产,写小说的人都应该来拜拜的祖师爷。这不是一部幽默小说,它可以是流浪主题,但这还不够。因为昆德拉还说了,你想在其中去找寻一种明确的、可以解决人生悖论的道德信念吗?没有,那里只有一连串的生命疑问。他老人家在那个年代就弃绝了对一个善恶分明的世界的渴望,弃绝了宗法式的生活伦理的欲望,在此基础上肯定或认可了人生的道德相对性和模糊性。这个提法够高的了。我所喜欢的学者刘小枫还有一句总结:“小说的真正敌人,不是近代的哲学和科学,而是现代之前的宗教-道德伦理的生活教条:区分善恶和对生活道德明晰性的要求:塞万提斯使我们把世界理解为模糊不清,要面临的不是一个绝对真理,而是一堆相对的互相对立的真理,因而惟一拥有的把握便是智能的无把握。”
没有明晰的道德了,道德小说管不了。塞万提斯已经闹懂的真理,到我们这里又成了问题。
读一部小说的所有收获常常都跟你从开头阅读到什么东西有关。戴?罗奇说:小说的第一句(或第一段、第一页)是设置在我们居住的世界与小说家想象出来的世界之间的一道门槛。因此,小说的开局应该如俗语所说:把我们拉进门去。
既然是拉进门去,当然是房子都修好了。房子还没有修,就是连门儿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