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走进深圳任何一家人寿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柜台,询问是否可以在柜台直接购买人寿保险,回答都是不行的。如果要买人寿保险,必须先找到人寿保险公司的寿险推销员,否则就是再急,也不能直接在柜台买到保单。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一方面客户主动找上门却不能成交,另一方面大批寿险推销员人海茫茫四处寻找“准客户”,让人总有错过之感。业内人士说,这是因为寿险业推行的是“个人营销体制”,既然是个人销售,保险公司就不能再从业务员的嘴里抢饭吃;而寿险产品不同于其他商品,购买时有些保险需要体检,而柜台不具备体检条件,所以柜台销售人寿保险行不通。
实际上任何问题都有办法解决,怎么解决,要看合不合算和是否有改变的价值。角度不同,企业的价值观自然不同。眼下各行业都倡导服务创新便民,服务已进入信息化时代,走在改革前列,市场发展超前的深圳寿险,是否可以考虑满足客户主动上门买保险之心愿?
不错,寿险业推行个人营销制也并没有完全将客户推给业务员,在保单有效期或业务员脱离公司时,保险公司都为客户后续服务。仅为一张发票寄送,保险公司都能动用相当的人力去服务,更不用说其业务品质要通过业务员的市场销售手段、个人技能、服务素质以及道德行为来保证。但在“个人营销体制”面前,保险公司似无能为力,要想直接面对客户,还得通过业务员这层关系,是不是有些累。
当前,银行保险初试锋芒,各家保险公司都在利用银行多如米铺的柜台销售保险产品。笔者以为,与其用人家的碗来盛饭吃,不如想法自己弄个碗,迅速在自己的服务柜台上建立起固定的销售窗口,形成网点后,通过类似银行网点的形式,与广大客户建立直接的诚信关系不是很好吗。
现行《保险法》将保险代理人的过失归咎于其服务的保险公司。那为什么保险公司就不能设定固定网点,使其具有投保、续保、解约、理赔、咨询等一系列的保单售后服务功能及其与其他金融保险相衔接的理财式服务?前些日子听说上海有了这种模式,可惜深圳还是空白。
银行的柜台都能销售保险了,自家的柜台却不能卖自家的产品,保险公司有些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