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 不是万能的(2)

不过我们认为,事实并非全部如此。我们并不是他们所想象的那样一无是处。对方摇了摇头说:“好吧,我要说这绝对是最具感染力的一次陈述,我已经有很多年没听过这么新颖的陈述了。”他的同事也不住地点头称是。

“的确如此。”

“居然根本就不用计算机!”

“也不用幻灯片!”

“你们肯定赢了!”

第二天,我们得到了Adobe 的广告合同。此后,我们再也没有尝试过在推介陈述中使用计算机。

这次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我们的陈述与众不同。因为我们的理念给客户带来了不同的感受,而对准备开拓全新市场的Adobe 高管来说,这其中的吸引力显然是无法抵御的。当时参加陈述会的几位Adobe 官员后来告诉我们,我们与众不同的另一个闪光点,就是我们的“低科技”陈述方法恰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让他们更仔细聆听我们的陈述内容。而其他陈述的表达方式无非是客户习以为常的PPT ——实际上,客户只是在看幻灯片,根本就没有听陈述人在说什么。实际上,这样的陈述只要通过电子邮件,就可以送到客户手里了。

在看似无比暗淡、无比遥远的未来中,我们却意外地实现了史蒂夫?乔布斯所追求的目标,也是第3 章里那位调研公司老板在向我的客户做陈述时所梦寐以求的东西。通过与众不同的手法,把客户的注意力集中到我们的主题上,把我们的陈述变成一场互动的交流,所有这一切,不仅突出了我们的创意,也让内容原本大同小异的陈述显得别具一格。

对其他客户来说,无论是不是刻意而为之,这种方法也许不会这么成功。但它至少会促使我们在以后的每次陈述中去思考这个问题。到底怎样才能更好地吸引每一位客户呢?展示和推销我们的广告理念的最佳方式是什么呢?

在WPP 工作的那段时间,我曾经和其他同事完成了无数次广告陈述。有时,我的角色是作者,但在更多的时间里,我担当了别人创意的有声图板。我猜测,在我接受的任何陈述初稿,甚至是关乎重大事项的陈述稿,几乎都是清一色的PPT 版本。这已经成了大家的共识和自然而然的假设——这就是客户所希望看到的,这就是21 世纪里的聪明人交换信息的必然方式。我乞求变化,无论是创作者,还是陈述者。

首先,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出人意料是所有好故事的重要因素,甚至是决定性因素,那么你就不会否认,一个靠讲故事吃饭的人,如果一成不变就等于承认自己无能。我们的听众之所以希望看到PPT ,不过是因为无数次的折磨,已经让他们屈服于PPT 的淫威,因为从来没有人敢于怀疑PPT 的准确性。

其次,PPT 或许是最简单、最有效的陈述制作和发布手段,但是,如果把这也看成是优点加以效仿,无异于把懒惰视为比智慧更值得称赞的品行。因此,以PPT 作为超值信息分享手段的定式思维,实际上是把效率和有效性混为一谈。而有效性是唯一一种有意义的质量衡量标准。但问题在于,PPT 的目的既不利于陈述者表达本应传递的信息,也不利于听者接受信息,唯一受益的不过是陈述者本人而已。因此,就本质而言,它的出现和本书所倡导的基本沟通原则格格不入。

几年之前,无论在日常交流还是非常规的交流中,都出现了一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词汇,事实上,也许根本就没有这个词。它就是“提交成果”(deliverable) 。现在,它却越来越深入地控制着我们的生活,尽管它有时带来的未必是好运。

今天,我们如同赶场一般,每天都有开不完的会,于是,我们必须学会迅速转移注意力,而最终的话题无非是最后期限和提交成果。也就是说,到某一日期,我们必须提交特定的陈述、幻灯片、工作稿或是电子版陈述稿。只要触摸一下电脑按键,就可以把这些成果传递到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即使不在场,已经进入梦乡,甚至是已经不在世,也一样能成为接受者。当放映完最后一张幻灯片、传递完邮件或是交接磁盘之后,我们就可以长叹一声,轻松地自言自语:“万事大吉了。”

这就是PPT 的美妙之处。有了这套幻灯片,你就有了推介陈述的材料,在场人就有了陈述稿副本,即使那些未能到场的人,也能虚拟地体验这个陈述。真是太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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