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企业就是在做社会事业(1)

“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结果一结束,董明珠就成了大家追逐的热点人物。这不仅仅因为她那早就被人们传来传去的传奇经历,还因为她在这一评选中成功成为十大经济年度人物之一。她成为了十位当选的企业家中仅有的两位女企业家之一,也是中国空调行业获此殊荣的第一人,被誉为“照亮中国经济的杰出女性”。

这么多年来,伴随着她的传奇经历,董明珠获得的荣誉可谓不少:“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杰出创业女性”、“全国三八红旗手”、“世界十大最具影响力的华裔女企业家”等耀眼的荣誉。2006年度率领格力电器独揽“世界名牌”、“中国空调行业标志性品牌”、“进出口免检产品”、“全国质量奖”等四项顶级荣誉,2005年11月再度荣登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全球50名最具影响力的商界女强人”榜,2006年3月,荣获“2005年度中国女性创业经济大奖”,当选“2006最具领导力的50位CEO”,“正在影响中国管理的10位女性”之一,“中国十大女杰”广东唯一候选人。

能够获得如此多的殊荣,显然不是仅仅把一个企业做到世界名牌那么简单,这个,我们只要看看“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的评选标准就能明白:责任、创新、影响力、推动力。和以往的评选相比,这一次把“责任”放到了首要位置,再看其他三条标准“创新、影响力、推动力”,我们也就明白,董明珠当选,当仁不让,情理之中。

强调责任感,董明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但她却是由始至终始终坚持的一个。

面对价格战,董明珠誓不降价,是因为她要对消费者负责。降价固然可以增加产品的市场分额,但因此而导致的偷工减料,是对社会、对消费者的严重不负责,所以她不降价。

刚当上经营部长,她就开除了一个据说有着深厚的背景,没领导敢动的员工,是因为她不但要对经营部负责,还要对公司负责。

面对多元化经营的诱惑,她坚持走专业化道路,是因为她不仅仅想赚钱,她还要造最好的空调给消费者,她要让中国的空调走向世界,她要为民族争气,为国家争光。

这一切,她做得如此自然,没有一丝的虚伪做作。正如她的人一样,个性毕露,却又直爽可爱。

现在,中国的很多企业都把“企业的社会责任”放在了发展规划之中,这是一件好事情。可我们不妨进行一下恶意的推测,这么多的企业在强调社会责任,又有多少家是真心的?又有多少家是迫于社会的压力?又有多少家是在做秀?又有多少家能够像格力那样,把企业的社会责任当成很普通的一件事去做?

当然,这也不能怪我们的企业,毕竟,企业应该负起社会责任,也是随着形势的变化才慢慢出现的。即使在市场经济成熟的西方国家,这一提法也还没有多少年。对于我国的企业和企业家而言,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新的话题,还需要大家慢慢地接受。

西方的企业最初也没有什么社会责任的概念。它们的存在仅仅为了赚钱。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企业家冒着巨大的风险投资并且辛苦经营绝不是为了争做现代社会的活雷锋,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盈利。早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 弗里德曼就对企业责任进行了颇具代表性的描述:企业的责任就是使利润最大化。

虽然弗氏理论在上世纪70年代的西方国家已经失去了其统治地位,但就目前来说,中国的很多企业家仍然将其奉为企业经营的行动指南,甚至认为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咒语,他们把企业营利与企业社会责任对立起来,逐利的心态使二者之间形成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另一个让企业产生抗拒心理原因是“新贸易壁垒说”。一些舆论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及其认证标准是发达国家继反倾销、绿色壁垒之后,针对发展中国家发起的新型贸易壁垒。一些专家也警告说,SA8000是社会良知对资本权力进行的一种制约,但极易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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