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沉默中的崛起者(2)

生意越做越大,丁建通引进制鞋设备。将原料放进去,出来就是一双旅游鞋,每天能生产1万多双。产品源源不断地送到东北市场,旅游鞋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但危险也悄然到来。深夜,丁建通在厂里加班。四个歹徒翻墙进入工厂,用枪顶住他的脑门,威胁着要他交出30万元。面对惊险,丁建通冷静地掏出三毛钱一包的香烟和一把零钱对着劫匪说:“我是看门的,老板丁建通早回家了。”看着工人装束的丁建通,失望的歹徒用匕首在丁建通胳膊上划了两刀,骂骂咧咧地走了。歹徒被公安抓获,审讯时他们说,以为丁建通是个戴着粗大黄金手链的老板。

随着国内市场拓展,丁建通转向做运动鞋。他召集家里人商量鞋也该有个牌子和商标。一家人坐在一起,看到美国别克汽车商标醒目好看,决定起名为“别克”,跑去工商部门,花了一笔费用顺利注册,成立了别克(福建)鞋业有限公司,也为与通用别克纠缠不休的商标之争埋下了伏笔。如今依然不懂KTV为何物的丁建通,慢慢淡出了企业。闲暇时间他喜欢吹唢呐、拉二胡,有时偶尔在工厂帮着开开铲车。

2005年第七届中国(晋江)国际鞋博会现场

改革开放第六年,个体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因为做的人大多“不成气候“,从事的行业也是些“不成气候”的营生,高层的煞费苦心并未改变民间对私营业主的歧视。《长沙晚报》一则新闻暗示了这种氛围:长沙市西区(今岳麓区)从事手工修理业的11名个体户,在湘江桥头的马路边,摆开修理工具,半天时间为群众修好手表50多块、闹钟3个,还配了60多片钥匙……有顾客要付给修理费,他们不收,并回答,我们个体户也应该为人民服务。一位过路顾客感慨:“个体户也有活雷锋。”一个“也”字表现出了个体户在当时境遇的尴尬。

如果说,新闻记者的歧视还只是心理层面上的。那么,一些地方上政府部门对待个体经营者不能与国营、集体企业一视同仁,则让他们欲哭无泪。即使国家政府明文规定,任何部门不得向个体经营者收取国家有关规定外的费用,但秦皇岛市向个体户收费的项目就有:卫生费、街道副业管理站提成费、计量费、屠宰费、交通占路管理费、市容管理费、地皮费、盖章审批费、治安管理费、打扫清洁费、不按时开会罚款费十多种,对推婴儿车和挑担子挎篮子卖货的,还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承德地区,个体户每月交纳交通占路管理费元、市容管理费元、卫生管理费元、地皮费每平方米每天8分。沧州市个体户要向街道交纯收入的40%,知青摊点也必须每月向街道交款10至15元。私营经营者段永芬遭遇则更惨。她加工成衣销售,扣除税金和市场管理费,获纯利1855元。为此,河北丰南县纪检会向法院提出起诉,法院将其逮捕,以投机倒把罪判刑一年,没收全部利润和一台12英寸黑白电视机、一块手表以及77件还未卖出的成衣。河南省一社员持公社证明出售花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见挣钱多了,罚款1300元。人民日报年初也有报道《批发橘子须搭配100斤芋头:济南市个体户经营困难重重 要求按新宪法保护个体经济》:有些批发部门在国营和集体商店进货时不搞搭配,对个体经营者实行搭配。市场上芋头、菱角等销不出去,橘子、苹果供不应求。批发店对个体户实行,100斤橘子捎带100斤芋头,不然拒绝批货……其次,个体户在经营上受到过多限制,他们拿着合法营业执照,却得不到正当保护。有些部门单纯从自己业务角度出发,干涉太多,动不动踢摊、收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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