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曹雪芹的眼光来看,花袭人是一个非常有见识、有志气、有心胸的女人。她很坚决,有主见。她明确地提出,如果宝玉不能达到她的要求,她就会离开宝玉,离开大观园。她知道宝玉爱美人,并且能够容忍宝玉和晴雯、芳官的特殊关系,也洞悉宝玉和黛玉的情分,处处箴规,只要宝玉不要惹老爷(贾政)生气,就能达成心愿。袭人可谓对贾宝玉的命运洞若观火!只可惜贾宝玉根本不领情。可怜她一番苦心,付诸流水。贾宝玉恨如之何,曹雪芹悔如之何。
花袭人就好像今天的新新人类,不管什么人要确定生活在一起,要先签个合同,并且约定了违约责任,以及违约后果,终止合同,大家签字画押后各负其责。她并不以伦理、名誉、贞节之类表面上的虚词来压迫自己,这是曹雪芹和贾宝玉都赞赏的伟大的勇气和独立的精神。
贾宝玉当时当然答应了花袭人的约法三章,却感觉到袭人“也这么冷淡无情”,心中隐隐不快。其实袭人之举本人之常情,只是宝玉过于婆妈且不通世务,把身边的女子过于理想化,总是期盼着对方都跟林黛玉一样仙风道骨,目下无尘,完全没有世俗的牵挂和羁绊。须知其他人别说是身为奴婢的袭人,就是薛宝钗史湘云这样侯门富贵的小姐,也不得不受制于人情和物质的束缚,试问谁又能像林黛玉那般处处受宠、娇生惯养呢?而且这世故也并非高鹗在续书中对袭人别嫁摇头晃脑的“不得已”之叹。高鹗续书中的不得已,透着腐朽、恶臭的单一伦理观的压迫感,完全违背了曹雪芹把花袭人也当作闺英闺秀的原意。读者在这些章节里,也根本读不出曹雪芹对女性的一贯珍惜和尊重,只是很一般的冬烘说教,以及散发着腐儒酸臭气息的自以为是,该打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