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每月就把存折发还给他们,他们再填一张表说明:“我要买……”
我为所有女犯们买的第一样东西是一面小镜子。她们高兴坏了。她们很久没看到自己的模样了。
我告诉她们:“镜子不光可满足虚荣心,还可用来做交流工具。你们光知道臭美,知道摩尔斯电码吗?”
谁也不知道,我就教她们。
那样,在太阳光角度对的时候,我可以用镜子把光折射到某个女号的窗口,互相交流传递信息。
到最后我们得用小推车去集市采购。总是有一位看守和我一起去,那可是我在监狱几年当中觉得最自由的时候。
4)
我自己却没有什么钱买东西。因为我被抓时没准备,身上只有两毛七分钱。难得他们也会让我们与亲戚联系要钱。但我不想影响到我家人,让他们担风险。所谓家信都会被查,也就能写“枕头一个”或“新鞋一双”。每年我们只能给家里写一两封信。有一次我一时兴起,给我弟弟若聪写了一封信,要十元钱,还有毯子、鞋子、袜和一些历史书。到那时我弟弟一直都不知道我被抓起来了。长时间没有我的消息也正常,因为“文革”期间大家都避免写信联络。
收到我的信,他大吃一惊,马上给我寄了一条很好的毛毯、我要的十元钱和一些书。书我没收到,被没收了。
我至今记得那条毯子,确实让我得以保暖。十元钱在当时是不少钱。当时东西十分便宜,十元钱可以买牙膏、肥皂,还有其他许多东西。比两毛七强太多了。
等到我可以在监狱里走动,发现了他们储藏胡萝卜和土豆的地方时,我又生出一个念头,毯子这下派上了大用场。
姓林的厨子帮我组织了这次偷菜闹剧,那可真是一次大规模的偷盗。当时是一九七一年春天。
“我们的行动必须十分迅速,”我告诉难友们,“要有人放哨,看巡逻的大兵什么时候出现,我们得有足够的时间跑回我们的屋子。”
储存胡萝卜的仓库就在我们的隔壁。我让大家用我存起来的针和从袜子口拆下的尼龙线把毯子对折后两头缝起,做成一只大口袋。
我们的分工十分细致。年轻灵活的犯人偷胡萝卜,年长的放哨。这是最关键的,因为大兵在屋顶上巡逻,他们可以从天窗往里看。年长的犯人得算出士兵巡逻一圈的时间是多长,我们得在这段时间里完成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