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狗的华尔兹(14)

他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日记本,找到灌了红墨水的钢笔,开始写这一天的日记:

我和詹姆斯待了一天时间,彼此都很开心,所以聊到很晚。詹姆斯带我去剪了头发,花费1美元50美分。之后又去了杂货店买了一些日用品,花费13美元83美分。接着,我们去了殡仪馆,瞻仰了海蒂·路易斯的遗容,她于两天前死于癌症。海蒂是我年少时期很特别的朋友。我还和尼奥·路易斯聊了一会儿,他是海蒂的丈夫,也是我读书时的玩伴。在那里,我还遇到了其他几个故友。看样子每几周就会有故人离世,不久我们自己也会西去,所有的一切都将留给年轻的一代。今天真是个愉快的日子,和詹姆斯在一起,天也不热。我到现在还没再看见白狗,但是会继续给它留食物,希望它不久就会出现。我在想,自己是不是开始变得不太正常了?

8

伴随着一阵突如其来的西风,夜晚开始下起了大雨。尽管昨天他与小儿子喝了点酒,非常疲倦,可到了第二天,他还是一大清早就起床了。他来到厨房,拿出凯特前些天给他做好的饼干,然后叫醒詹姆斯起床吃早餐。

“对于海蒂的葬礼来说,这真是一个糟糕的天气。”他看着窗外的雨密密麻麻地敲打着屋檐,水花四溅。

“天气真糟糕,您还是别出门了。不管怎么说,劳丝和泰博今天都可能会赶回来吃午饭。”詹姆斯不太赞同他冒雨外出。

“尼丽只是说他们可能会来,现在还说不准呢。他们有个孩子生病了,过来的道路也刚刚才修好。”

上午十点左右,詹姆斯起程返回他在南卡罗来纳的家,劳丝打来电话说她和泰博中午不会过来吃午饭。对此,他并没有感觉到失落。在与儿子一起相处的这两天里,他甚至不睡午觉也照样神采奕奕,日子过得惬意得不像是真的。他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心情无比舒畅,他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就发出了鼾声,甚至忘记自己还没有服药。啊,真是一个适合睡大觉的好日子呀!

醒来后,他收听了广播电台的一个教会布道节目。这次是一个浸礼会牧师在激昂地痛诉那些国外异教徒们的贪婪,使得石油泄漏,污染了美好的家园。在那一瞬间,他突然联想起儿子站在神圣的讲道坛上,指引着人们感受万能的主带来的恩泽。他很少去教堂。尽管他遵守安息日的规则,也能自我约束,而且对世间的神迹都深信不疑。他对自己说:“我应该继续去教堂,而且做牧师的儿子一直对我停止去教堂的事情耿耿于怀。如果麦迪逊的浸信会教堂还在的话,我想到那里去做礼拜。”六年前,他曾陪克拉去那里参加过教会的活动。

电台里的牧师呼吁无论以何种方式,每一位听众都应该捐献五美元。这位牧师也清楚地认识到为了维护他的那座天空之城的永恒和活力,钱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同时这位传道士承诺会赠送小册子或是特别的福音给每一位正徘徊在人生边缘的迷途者。他把牧师的名字、电台的地址抄在了信封的背面。

他打开《圣经》——这是爱玛送给他的礼物,他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之后他翻到“创世纪”那部分开始读起来。他读了两章,其中有一章是这么写的:

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事情就理应如此,他想,但遇到蛇后一切都改变了。

他翻到第一章,细细地将第十一节读了好几遍:

神说地要发生青草和结果子的菜蔬,各从其类,并发生结果子的树木,各从其类。果子都包着核,事就这样成了。

这一点《圣经》里说错了。并不是所有的瓜果树木都能一概而论的,想要得到果实,就必须先播种。就算是你把伊甸园里的智慧果的种子埋进土里,也不能期望它能顺利地开花结果。你唯有从母树上选取合适的接穗,将它放入土中种活后再埋进要嫁接的树苗里,才能种出智慧果。但是这个过程在“创世纪”里仅用寥寥数笔就说完了。非常明显一棵苹果树不会长成山核桃树。有机会他要和做牧师的儿子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看看是不是很多文字在翻译的时候被删掉了。当然他还有一大堆问题想和儿子讨论。

亚当给天地万物命名,如果他一个一个地起名那得花多少时间才行啊?这天地间的物种数不胜数。说万物被亚当命名。那只是一个好听的故事罢了,却不真实。又比如说,诺亚将每个物种都保留了一只雄的和一只雌的,置于方舟中——谁会相信这个传说呢?要准备一艘像肯塔基州那面积的巨型方舟,即使那样里面也会是拥挤不堪。还有那些生物的饮食问题怎么解决?还得要有储存食物的地方啊!哦,算了吧,别较真了,它也不失为是一个充满梦幻的美好故事。当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很喜欢这个故事,经常听主日学校的老师们讲神在远古时代的事儿。

他翻到第三章,他知道这章是关于蛇和苹果的故事。夏娃引诱亚当偷吃禁果,之后他们彼此对望,意识到自己是裸体,也明白男女身体有别,就有了羞耻之感。上帝知道他们的事后非常震怒,将他们赶出了伊甸园。这章还讲了该隐和亚伯的恩怨情仇,一直延续到第四章该隐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弟弟亚伯。他查看了该隐的子孙们:因诺奇、爱兰德、米户雅利、玛士撒利、拉麦……都是些非常绕口的名字。这当中还出现了一个问题:该隐的妻子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按照“创世纪”里的传说,亚当和夏娃才是地球初始第一人,难道上帝在别的地方也制造了很多“第一人”,那《圣经》里为什么没有交代他们的归处?《圣经》很有可能把他们写丢了。他们活了那么长那么久,800年甚至900年。拿玛士撒利来说,他整整活了969岁。

他随手翻到第十九章的某一页,看到里面的一段话:

那两个天使晚上到了索多玛。罗得正坐在索多玛城门口。看见他们,就起来迎接,脸伏于地下叩拜。

索多玛,他想着索多玛城和俄摩拉城。他知道这个故事。索多玛城和俄摩拉城这两个城市的人很邪恶,放纵自己的欲望,这种情况使上帝震怒,他让使者告诉罗得,他决定要毁灭这两座城市,让罗得带着他的家人赶快离开,但途中千万不能回头,结果罗得的妻子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就变成了盐柱。他认识的一位在麦迪逊农业机械学校的教授就提过,罗得太太可以算得上是人类史上最早的盐矿。他想到这一点不由自主地笑起来,然后继续顺着章节往下读。他被第31行和第32行的文字惊得两眼发直:

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按着世上的常规进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为他存留后裔。

他把这一章都读完后才合上书。这章主要是讲罗得的女儿为罗得留下后裔的故事。他很想找儿子探讨一下罗得女儿的这种做法。如果有人认真追究书里的这种做法,那他肯定会认为整部《圣经》就是一部充满肮脏、阴暗的故事合集,他默默地想着,或许这就是人们为什么那么热衷于评判它的缘故。他在读的时候并没有想得那么复杂,他不是一个很虔诚的教徒,他对神的无所不能一直深信不疑。如果他不相信这一点,那他怎么会明白万物如何生长的呢?他无法让树枝上突然长出叶子来,也无法像风一样可以随意吹动绿色旗帜。他只是努力让种下去的树苗长高、结果,他只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读完邮差送过来的星期天的报纸,他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始写日记:“这个邮差是个好心人,知道我必须要依靠拐杖……”或许他会写一封表扬信寄给报社表扬一下那位热心助人的邮差先生。今天的报纸平淡无奇,没有什么让人提得起劲儿的新闻。他不太关心今天报纸上登的讣告,尽管他想他听说过其中一位来自安德森的名叫金·温尔伯顿的人。说不定这位金·温尔伯顿先生过去还从他手上买过树苗呢。他找出他过去十年的销售记录,并快速翻阅用复写纸复写下来的售货单,但还是没有找到金·温尔伯顿的名字。

他直到午饭后(午饭吃的是罐头汤)才想起白狗来。他将剩下的早餐以及已经结冻的肉汁和牛奶混合搅拌,然后来到后阳台,打开门将碗放在门廊上。外面一直在下雨。这场大雨始终没有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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