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首次军衔制的主要内容(3)

军衔等级设置与军队规模大小、编制级别多少以及国家政治制度和民族传统等密切相关。这次实行的军衔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从总体上看,我军这次军衔制属于以苏联为代表的“东方型”军衔,即设大将、大尉,不设准将,这是与美英等国家的“西方型”军衔的主要区别。我军采取“东方型”军衔,这是当时的国际环境所决定的。我国当时属于以苏联为首的东方社会主义阵营。苏联的政治、军事制度,对社会主义国家影响很大。这些国家的军衔制也以苏联为样板,如东欧国家、亚洲的朝鲜、蒙古、越南和拉美的古巴等。但是我军军衔与苏军又不是完全相同,主要是多大校一级。苏军上校之上为少将,师长多数为少将,少数为上校。考虑到我军师级干部较多,参考朝鲜人民军的军衔,设置大校军衔,主要是解决师级干部军衔等级。

第二,我军的军衔等级设置规格比较高,在上将之上还有大元帅、元帅、大将三级,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我军许多高级军官经历过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几十年戎马生涯,南征北战,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国家应给予较高的荣誉;特别是一些战功卓著的开国元勋,授予高衔,也是众望所归。因此在拟定军衔时,军衔等级规格很高,上将之上还设有国家元帅、兵种元帅(后改为大将)两级。同时,参考苏联等国和我国历史上的经验,考虑给全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授予最高一级军衔,因此又设了大元帅衔。

第三,军衔等级多,军官军衔设4等14级。而美英等国军官军衔一般为3等11级,日本只有3等9级。这是因为当时我军编制级别较多,兵团、军、师、团都分正、副、准三级,从军委主席到副排共有21级。军衔与职务等级之比为1:1.5,这与世界各国军队大体接近。

但在实际授予军衔时,情况又有些变化:一是大元帅衔未授。大元帅是专为最高统帅设置的。当时,毛泽东身为党的主席、国家主席和军委主席,理应被授予大元帅衔。但由于毛泽东同志本人的意见,此衔一直空缺。而人们通常所说的“十大元帅”,实际上被授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二是实际授予了准尉衔。这是由于当时我军有几十万副排级干部,总部确定暂设准尉衔,以解决这批副排级干部的衔称问题。但实际上此衔在这次军衔制实行的10年里一直存在。

二、一职多衔的编制军衔形同虚设

军官职务编制军衔,简单地说,就是哪一级军官该授什么衔,这是各国军衔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军衔等级和职务等级,是近代以来各国军官制度的两大等级体系。各国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虽然不完全一致,但师以上职务对应将官,团、营职务对应校官,连、排职务对应尉官,大体上是相同的。特别是几个关键职务的军衔基本固定,如上尉连长、上校团长、少将师长,已成为各国军衔制度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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