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与学(1)

学习有许多不同的方式,而施教只是其中一种。我们在自主学习或玩耍过程中独自学会了许多东西。我们通过与别人的日常

交往而学到许多东西,即与别人分享我们正在学习的内容,反之亦然。我们不断摸索,通过有所为而学到许多东西。早在我们所知的学校出现之前,就已有当学徒工的做法,即在内行指导下通过实习而习得某种技能。譬如说,对于学习建筑的人而言,设计并建造自己的房屋所学到的东西,要比上该领域多少门课程学到的东西都多得多。问及医生们是在课堂上学到的东西多,还是实习期间学到的东西多,他们都毫无例外地回答:“实习期间。”

在教育过程中,应该为学生提供多种多样的学习形式,供其选择或者实践。学生没有必要采取同样的方式来学习不同的内容。在“求学”的最初阶段,他们就应该知道,他们的责任主要是学会如何学习——他们可以寻求帮助,但并不能把学习强加在他们身上。

教育的目的是学,而不是教。

教可以在两个方面充当学的强有力工具。令人遗憾的是,“教”与“论述”或“讲课”这些概念的联系过于密切,因此,我们现在暂且把“教”这一意义丰富的字词搁在一边,而使用“向希望了解某事者进行解释”这一相当拗口的短语。解释的一个方面是使你对自己正在试图解释的东西——无论解释的是什么——都要达到一定的了解水平。如果我不是临时突击了牛顿的力学,那我就不能很好地跟你解释牛顿是如何阐明行星运动的。我们总是会碰到期望我们进行解释的时候。(妻子问道,从家到福吉谷福吉谷怎么走呢?丈夫不想承认自己一点儿也不知道,就借口说去洗手间。其实他是马上去谷歌地图上搜索。)在某种意义上,解释者学到的东西最多,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解释者会很快把听到的解释内容给抛在脑后。而解释者会发现,这种解释会更长久地萦绕在自己的脑海中,这是因为他们首先得费劲地弄明白所需解释的内容,然后才能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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