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爬上楼梯,走进了两个很小的房间;这就是她今天晚上的宿营之地。当她坐在小床的边上,端着一碗按量供给的热水,打算擦洗一下身体,就在这个时候,她听到了一个熟悉的英国口音在喊叫,“喂,在这里”,声音是从下面的露天院子里传来的。是坎贝尔,这是一位在国际联盟工作的小伙子,露丝在卡瓦利尔的家里见过他。露丝在给家人的信里写道:“天哪,国际联盟在这片荒僻又都是中国人的地方干什么?真是天知道!”这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小伙子,典型的英国人长相,长着一对蓝色的眼睛。露丝探过脑袋,示意了一下盛着已经很脏的洗澡水的碗,表示自己很抱歉,没有办法招待他一杯鸡尾酒。
坎贝尔主动提出,可以把露丝带回她所熟悉的那个世界,逃离这片荒蛮之地。他认为,只要两天的艰苦旅行,就足以把任何一位西方女性带回城市生活。他问露丝,她是否恢复了理智,同意返回文明生活。她当然没有同意。没有任何事情能够诱使她放弃这次多事之旅。
坎贝尔尊重露丝的决定。他随身带来一些信件,把它们转交给露丝,并且慷慨同意带回她需要寄出的信件。
与方圆几里为数不多的外国人一样,露丝并没有和坎贝尔一起吃饭,她与扬在高塔里安静地吃完了晚饭。他们做了一顿相当丰盛的晚餐,有香辣猪肉,竹笋炒鸡肉,还有一杯接着一杯的热酒,这种酒里似乎有股花生的味道。喝了酒,身体暖和了之后,因为早些时候看到了死人,两人开始像哲学家那样地谈论起死亡的话题。扬谈到,假如自己在野外身亡,他希望戴安娜·陈,也就是露丝所说的“那个穿红毛衣的女孩”,能够留下他的一缕头发。有关死亡与爱情的话题没有破坏他们惬意的心情。晚上八点钟,他们回到小酒馆,一起躲在露丝的小房间里休息。两人各坐一头,就着煤油灯,开始给家人写信。露丝感到,这里的所有事情都是静止的,她感觉不到时光的流逝。她在给珀基的信里,字里行间充满着极度的平和。“在屋檐下面,向外望去,可以看到露天的院子……院子里都是士兵,他们唱着歌,拨弄着二胡……天空里,一轮细长而模糊的新月正在弯曲的瓦片塔顶上方慢慢地消失。”
明天,她将向北进发,去往熊猫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