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还是没有,马修?你去了还是没有?”
“当然没有,我连他的落脚地都不知道。我找遍了整个城市,都没找到他。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他在桌上的纸堆里翻来翻去,终于找到他要找的东西。“这是早上送过来的。
“昨天傍晚有一个名叫西蒙·古德里奇的律师,到西十街第六分局去,他接受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委托,带着刚申请下来的法院保护令,禁止你接近他的当事人,而且——”
“禁止我?”
“而且他要向警局报案,控告你之前的行为。”
“什么行为?”
“根据莫特利的说法,你到他住的哈定旅馆去,威胁恐吓他,动手动脚警告他等等诸如此类的行为。”他松开手上捏着的纸,那张纸轻轻地滑落到凌乱的桌面上。“你却说这种事根本没发生过,你根本没去过哈定旅馆?”
“我当然去过那家旅馆,就在巴洛街和西街的转角。多年以前我在第六分局任职时,早就知道那个地方,那时我们总是习惯称这家旅馆叫哈弟。”
“那么你是去过罗?”
“没错,但不是昨天。我曾经挨家挨户查访他的行踪,应该是星期六晚上吧,我还把他的照片拿给前台值班的人看。”
“然后呢?”
“然后什么结果也没有,没看过,不认识。”
“之后你再也没有回去吗?”
“回去干吗?”
他身体前倾,捻熄雪茄,然后把椅子往后推,仰靠墙上,双眼盯着天花板,说:“你想想看结果会怎么样吧?”
“洗耳恭听。”
“这家伙提出申诉,他现在有法院的保护令、有律师、什么都有,说你推他,对他动粗。然后第二天你出现了,那副模样好像昨天摔下了楼梯。这次轮到你来控告他,只不过你是在半夜受伤,在曼哈顿的什么狗屁亚特尼街,既没有证人,没有出租车司机,也没有医院记录,什么都没有。”
“你可以清查出租车的路线资料,也许可以找到那辆出租车。”
“对啊,我可以查路线资料,可以派二十个人来办这个案子,好像这是国家大事一样。”
我默不作声。
德金继续说:“十二年前他为什么在法庭里大放厥词说要向你讨回公道,为什么他会说这种话?”
“他是个神经病,他做的事不需要什么道理。”
“对啊,没错啊。但那时让他觉得他有道理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把他送进牢里,这就是理由。”
“以他未曾犯下的罪名把他关进牢里?”
“对啊,所有的犯人都自称是无辜的,你应该知道这个。”我说。
“没错,有罪的人终究是逃不掉的。那家伙说你陷害他,对吧?他根本就没有开过那几枪,他从来就没有枪,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栽赃。”
“按他的说法,他根本就是无辜的。你不觉得奇怪,当你承认有罪时,竟然还能坚称这种可笑的立场。他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
“嗯,到底是不是栽赃呢?”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好奇。”德金说。
“当然不是。”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