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有各人的房间

“那是他摔下去的地方。他倒地时脸朝上吗?”

“对。枪就掉在他身边,差不多就在你所想像的位置上。你不觉得这地方有太平间的怪味吗?走,我带你去看看其他人的陈尸处。”

小孩子在床上被杀害。他们各自有各人的房间,我在每个房间都得看一次鲜血浸润的床褥和一个粉笔描绘的人形,而这些身型一个比一个小。主卧室的浴室内找到一把菜刀。三个小孩子和他们母亲都是被同一把刀杀害的,康妮·斯特迪文特便陈尸在这主卧室内。床褥上的血迹显示她在床上遇害,但是粉笔描画的人形却在床尾地上。

“我们推测他在床上刺死她,”哈夫利切克说,“然后把她扔到地上。她身上穿着睡衣,所以显然她已经睡着,或者已经上床准备入睡。”

“斯特迪文特身上穿什么?”

“睡袍。”

“脚上穿拖鞋?”

“赤脚,我猜,我们可以去看照片。为什么问这个?”

“只是想了解状况。他用哪个电话打给你们?”

“不知道。这房子里到处都有分机,不管他当时用哪个电话,讲完话后都挂好了话筒。”

“你们在哪个电话上找到血手印了吗?”

“没有。”

“他手上沾着血迹吗?”

“斯特迪文特?老天爷,他全身都是血啊。他在客厅把自己最重要的器官轰个稀烂,这样是会流出大量鲜血的。”

“我知道,全都是他自己的血吗?”

“你想说什么?噢,等等,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是说他身上应该会有他们的血。”

“他们看来确实流了很多血,不难想像他身上一定也会喷溅上他们的血。”

“浴室的浴缸内有血迹,他一定在那里洗过手。至于他身上洗不掉的血迹,譬如说,睡袍上的,呃,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是否能把他们的血液区分出来,据我所知,他们可能都是同一血型。”

“这年头还有别的测试方法。”

他点头同意,“例如比对脱氧核糖核酸(DNA)。这个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并不觉得需要这种全面性的法医分析。我现在知道你的意思,如果他身上只有自己的血迹,那么他怎么能杀了那么多人而不弄脏自己双手?但是他的手的确曾弄脏过,我们发现了他试图清洗的地方。”

“所以他身上一定有外来血迹。”

“所谓外来血迹是指非他本人的血液。为什么?噢,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他身上沾到血液,所以他想清洗,但是再怎么洗也无法完全洗净,所以倘若我们在他手上或衣服上找不到家人的血液,而在浴缸找到他们的血液,这便表示凶手另有其人。”他皱眉沉思,“如果命案现场当时有任何伪造线索,如果当时有任何理由让我们怀疑这桩命案并非表面的模样,哎,我们一定会更仔细研究所有的证据。不过实在不是我要强辩,老兄,他自己给我们打电话,承认自己做了这些事,等我们派车到达他家时,他已经气绝身亡。当你听到凶手的自白,而且发现他自杀后,查的意愿也就不那么高了。”

“我明白。”我说。

“今天我也还没看到任何能改变我想法的证据。你看看前门的挂锁,那是后来我们装上去的,因为当我们抵达现场之时,我们必须破坏它才能进入室内。当时他已经挂上链条,就像一般人晚上就寝前的做法。”

“凶手可能从另一扇门出去。”

“后门也一样,从里头上栓锁起来的。”

“他可以从窗户出去,然后再从外面把窗户关上,这样应该不难吧。凶手打电话给你们时,斯特迪文特可能已经死了。你们总局有没有自动电话录音?”

“没有。我们只作记录没录音,你们纽约都录音吗?”

“拨911的电话会录音。”

“真可惜他不是在纽约犯案,”他说,“不然就留下记录了,就像牙医可以说出每个人早餐吃了什么东西一样。恐怕我们这里比较落伍吧。”

“我可没这么说。”

他稍作沉思。“对,”他说,“我想你是没这么说。”

“纽约的各个辖区分局也没有电话录音,至少我在那儿时是这样的。而且他们也只在接线员应付不过来的时候才录音。警官先生,我并不是来这里比较城乡差距的,你们对这件案子已经尽心尽力。事实上,我认为你们与纽约之间有一项非常大的区别,你们对我非常客气而且尽力协助,如果换成一个来自外地的警察或曾经是警察的人,到纽约去请人帮忙,保证处处吃闭门羹。”

他当时不发一言,回到客厅之后才开口说:“我想,针对打进来的电话进行录音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实行起来也并不会困难。就这个案子来说,这么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你是指声纹测试?不过要这么做,你先得有斯特迪文特的录音,才能进行比对。”

“他有电话答录机吗?说不定他曾经留下电话录音。”

“可能没有,我们这一带并不流行用这种东西。当然,他很可能曾在某处留下声音记录,比如家庭用的摄像机之类。我不确定那种录音效果能否拿来进行声纹比较,不过可以试试。”

“如果当时把那个电话录音下来,”我说,“至少不难确定一件事,你可以知道那是不是莫特利。”

“嗯,没错。”他说,“我们根本没想到这一点,不过当你心中有可疑嫌犯时,情况就不太一样了。如果当时录下电话,而且发现声纹跟莫特利一样,你大概很想把他送上断头台吧?”

“等我们换一位新州长再说吧。”

“这倒没错,你们州长一向反对死刑是吧?不过换个角度来看,你们能让凶手冷静下来。”他摇头,“说到声纹,你可能认为我们没有寻找指纹吧?”

“为什么要找指纹?这案子看起来这么明显。”

“如果案子有很多疑点,我们通常会进行一连串的例行搜证。很遗憾,我们确实没有搜集指纹。”

“我觉得莫特利不会留下指纹。”

“虽然这么说,查一查还是比较好。我现在就可以调一组人过来,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太多人在这里进进出出,我们的运气可能不会太好。而且,这么做等于是要重开这个案子,我必须坦白说,你并没有给我一个充足的理由,”他把大拇指插在腰带上然后看着我,“你真的认为是他干的?”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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