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确切的证物

“你能拿出任何确切的证物吗?夹在邮件中的剪报和一个纽约邮戳,的确能使人联想,但是仍然不足以改变对此地这个案子的观点。”

我们离开那栋房子时,我仍思考这个问题。哈夫利切克把大门关起来,咔的一声扣上挂锁。天气已经转凉,桦树在草坪上投下长长的影子。我问他命案发生的时间,他说是星期三晚上。

“所以事情发生已经一个星期了。”

“其实还差几个小时,那个电话大约是午夜打进来的。如果你觉得很重要的话,我还可以准确地告诉你几点几分,因为像我说过那样,我们有记录。”

“我只是想知道日期,”我说,“剪报上没标明日期。我猜这则新闻是刊登在星期四晚报上。”

“没错,接下来一两天都还有后续报导,不过其实已经没有什么看头了。因为没发现新线索,所以报纸上也没什么好写的。大家都感到非常惊讶,完全看不出来他像是那种承受了那么多压力的人。所以报纸上写的都是一些街头巷尾的传言罢了。”

“你们这里的法医人员进行哪些解剖研究?”

“医院的病理科主任帮我们进行检验,我想他大概也没做什么研究,顶多就是看看尸体,确认那些伤口和我们所推测的情况一致而已。”

“尸体现在还在你们手上吗?”

“应该还在,我想他们根本搞不清楚尸体应当转到哪个部门。你心里在盘算些什么呢?”

“我只是在想法医不知有没有检查精液反应。”

“我的老天爷,你认为他强暴了她?”

“有这种可能。”

“但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

“呃,他相当强壮有力,她可能无法挣扎抵抗。你刚才提到确切证据,如果实验室能查到精液,并且发现那些精子并不是斯特迪文特的,那么——”

“那么就是确切证据了,不是吗?说不定还能对照出是你说的那名嫌犯的。老实说,就算我没想到去要求他们进行那种检查,我也不会为此道歉。真的是打死我也不会想到这种事。”

“如果尸体还在你们那里——”

“现在就可以请法医检验。我也打算这么办了。我猜这几天内她应该不会跑去洗澡吧。”

“我想也是。”

“好吧,就让我们来看看吧。”他说,“看看是否能在医生下班回家吃晚饭之前找到他。老天,干他那一行的,可真是倒尽人吃饭的胃口。警察的工作已经够糟糕的了,不过我还适应的不错是吧?”他用手拍拍肚子,露出一脸苦笑。“走,”他说,“说不定我们运气不错。”

那位病理学家已经下班了。“他明天早上八点会来。”哈夫利切克说,“你说过要留下来过夜是吧?马修。”

我俩现在已经直呼对方名字称兄道弟,我说已经订了第二天下午的飞机离开。

“大西部旅馆的住宿服务最好,”他说,“在城东的林肯路上,如果你喜欢吃意大利菜,千万别错过帕督拉餐馆,它在第一街上,刚才那家汽车旅馆的餐厅也不错。有一个更好的主意,我先打个电话回家,看我老婆能否多准备一人份晚餐。”

“你太客气了,”我说,“不过还是请你原谅,我昨晚大概只睡了两个钟头,恐怕会在餐桌上睡着。改成明天我请你吃午餐如何?”

“我们会为谁请谁吵起来的,不过一言为定。你要不要一大早和我一起去找那位医生?八点会不会太早?”

“八点刚好。”

我从停车场取回车子,然后开到他建议的汽车旅馆。我要了二楼的房间,洗过澡后便打开电视看CNN新闻。这家旅馆装了有线电视,可以看三十个频道的节目。新闻看完,我玩着选台器,竟然找到一个从未听说过的职业拳击比赛。两个西班牙裔的轻中量级选手,花了奇长的时间彼此扭住。我就这样一直盯着荧幕,后来才突然发现自己根本心不在焉,于是我到餐厅吃了一客小牛排、烤马铃薯和咖啡,然后回到房里。

我打电话给伊莱恩。起先是她的答录机留言,但等我报出姓名后,她就关掉答录机拿起话筒。她说她一切都好,端坐在她的堡垒中等待。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接到奇怪的电话或是邮件。我把今天所做的事情都告诉她,另外就是明早要去找那位病理学家,请他检查精液反应。

“记得提醒他检查肛门。”她说。

后来我们又聊了一阵子,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我告诉她,等我回到纽约会再打给她。挂掉电话,我又拿起电视选台器把玩,不过找不到能够吸引我的节目。

我从行李箱中拿出带来的书,罗马皇帝马库斯·奥雷柳斯写的《沉思录》,这本书是我在戒酒协会的辅导员吉姆·费伯介绍的,那时他引述书中一些相当有趣的字句。后来有一天我经过书店时,就进去找了一本当代图书系列的二手旧书,只花了几块钱而已。这本书我看得很慢,我很喜欢他的一些观念,但却常常无法完全理解他的论述,一旦遇到能够引起我共鸣的字句,我就会把书本放在一旁,花上半个钟头甚至更多的时间仔细思考这个句子。

这一次我大约读了一两页,就看到下述字句:“汝等倘若细细观察,将见万事之发生,乃如其所应当之势。”

我合起书本放在身边桌上,试着想像一星期前发生在斯特迪文特家的事件。我无法确定莫特利杀人的顺序,不过为了方便整个推理过程,我想他第一个下手的对象可能就是斯特迪文特,因为斯特迪文特是家中最有可能造成威胁的人。

然而,散弹枪的枪声很可能会惊醒四周邻居。所以,他可能先到小孩子的房间,沿着走廊一间接着一间,连续杀死两个小男孩和那个小女孩。

然后是康妮吗?不会,他一定是把她留在最后,然后到主卧室的浴室清洗。假设他先使她不能动弹,用枪或是刀尖顶着她丈夫到客厅,用散弹杀死他,然后回来处理康妮,同时强暴她?如果事发一周后还能查到精液反应,我明天就会知道一切了。

他拨通电话,接着迅速清理房内四处的指纹,最后静悄悄利落地从窗户离开,一身轻松。总共五人死亡,其中有三个孩子。一个家庭就这样毁灭,一切只因为十二年前,一个女人提出一份证词,控告一个男人强暴她。

我想到康妮,应召女郎其实并不见得一定生活悲惨,至少就她和伊莱恩的方式来说确实如此。她们有东岸的公寓,客户都是经理级的人物。不过她选择去尝试更好的生活方式,住到胡桃坡的房子去。

然后一切都结束了。但是,老天爷,那结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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