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点点滴滴

星期五下午,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酒,跟邻桌两个护士聊了起来。她们说,她们有两张外外百老汇演出的戏票。多洛雷丝不能去,但弗兰想去,可她又不想一个人去,更何况她有两张票。

巧的是那出戏正是莫里西酒吧楼下的那个剧团演的。这事跟莫里西酒吧劫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那个前卫剧团喜欢在三更半夜搞这种把戏。我刚开始还没想到,等我回过神来,这才开始怀疑:我到底在这里干嘛?我坐在简陋的折叠木椅上,看着贝汉的剧作:一个被关在都柏林监狱里的囚犯跟他生活的点点滴滴。我越看越不知道我挤在观众堆里做什么。

散场之后,弗兰跟我,还有两个剧团演员,信步走到小猫小姐那里小酌两杯。其中有一个个子瘦小、红头发、眼珠大而绿的演员叫玛丽·玛格丽特。她是弗兰的朋友,所以,弗兰才这么想来。弗兰有她的理由,那我呢?我来凑什么热闹?

酒桌上,大家还是一直谈莫里西酒吧的那件抢劫案。话题不是我挑起的,在讨论过程中,我没多说什么。可是,我也脱不了身,因为弗兰说我以前是警察,所以大家就拼命问我这个行家有什么看法。我心不在焉地敷衍他们两句,不想告诉他们我当时也在场。

斯基普也在那里。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客人很多,除了跟他打招呼之外,我没多跟他说话。酒吧里吵得要命,可是一到周末,大家好像都想上那里去,就连我也不例外。

弗兰住在哥伦布和阿姆斯特丹之间的六十八街上。我送她回家,到了家门口,她跟我说:“马修,真的谢谢你陪我。这部戏还不错,是不是?”

“还不错。”

“我觉得玛丽·玛格丽特演得很好。马修,非常非常抱歉,我不能请你上去坐了。我很累,而且我明天还得早起。”

“没关系。”我说,“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想到我明天有事得做。”

“你要去做侦探吗?”

我摇了摇头,“我要去做个父亲。”

第二天早上,安妮塔把孩子放在长岛车站,我带他们到棒球场看了一场球,大都会队败给了太空人队。孩子在那年八月,要去参加为期四个月的夏令营。一提到这个,孩子们就兴奋不已。我们在球场里大吃热狗、花生跟爆米花。他们喝可乐,我喝了两杯啤酒。那天刚好是职业棒球的促销日,孩子们拿到的是免费的帽子还是三角旗,我记不清了。

然后,我带他们回到城里,看了一场电影。看完电影,我们到百老汇吃了两块披萨,之后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我住的旅馆。我在我的房间下面给他们租了一间套房。在他们上床之后,我才回了房。一个小时之后,我到他们的房间去,发现他们都睡得很沉。我帮他们关好门,便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我在那里大概待了一个小时,然后回旅馆。我先到孩子们的房间看看,然后上楼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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