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人读小说,彼得,这个世界已经变了,你可能还没有注意到。
大家都在读Vogue和Elle杂志?
你会弄来一大堆烂材料,他说,别说我没提醒你。
这个恼人的争论持续着,等我能够拜访马丁时,两个小时已经过去了。正午时分,我看到了马丁,他正在继承来的那座积满灰尘的大宅子周围漫步。助手还没到,所以他自己正试着“组织”一杯茶。这个为摇滚乐队“奶油”的两张专辑《火团》和《装置》设计了封面的人看起来六十多岁,好像刚醒酒,英俊的脸庞胡须还没刮,布满了抽烟人典型的皱纹。但我自己也是这个年纪了,注意到这些皱纹的同时,我有些嫉妒地发现,他的头发,虽然有些灰白,仍是浓密的。
我第一次看见这个“永恒”时还是个孩子,他开始对我讲述,一边卷着第二支烟。我走出家门,在人行道上发现了这个用粉笔写的词。在当时,没人会在街上写什么东西。那是什么,我当时心想。我也没考虑它意味着什么,也没去分析它,只是觉得它很漂亮,也很神秘。
过了一年又一年,没人知道是谁写下了这个词,马丁说。它就像是一夜之间破土而出,到处都是。现在我们知道写者的名字是阿瑟·斯泰斯。他是个小个子,只有五英尺三英寸高,一头软软发白的头发。他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是个担架手。后来他成了“葵花鹦鹉”,就是望风的,帮他那些开妓院的姐妹望风。后来他又成了个酒鬼,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有一天他走进皮尔蒙特的一处教堂,还喝着烈酒。
教堂立了一块标牌,为穷困潦倒的人提供岩皮饼和茶水。
就这样,阿瑟是走进去取饼,却发现自己跪了下来,加入到了祷告者的行列。这就是他告别掺水烈酒,被上帝拯救的全过程。但那个要用一生来完成的任务是上帝在另一个教堂里赐予他的,是伯顿路的那个浸信会礼拜堂,在达令赫斯特。
阿瑟来到礼拜堂的那天,约翰·里德雷牧师选择的是《以赛亚书》第五十七章十五小节作为布道内容。因为那至高无上,永远常存,名为圣者的如此说: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
永恒,牧师说,我将在悉尼的大街小巷呼喊永恒。
就是这样,马丁说,当时阿瑟觉得脑袋轰的一声,他流着眼泪,踉踉跄跄地走出教堂。到了街上,在口袋里一摸,竟然找到一支粉笔。天知道怎么会有粉笔的。他跪下来,开始在人行道上不断地写“永恒”。
有传言说,直到那时,他几乎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但当时他发现自己的手正写出这些非常漂亮的字。这肯定是天兆。从那时起,只要他觉得上帝召唤他去哪里,他就去哪里。他每天书写上帝的这个信号多达五十次,在马丁广场,在帕拉马塔路,全悉尼人走到街上,“永恒”它就在那儿了。阿瑟不喜欢水泥人行道,因为粉笔字在上面不太醒目,他最喜欢的地方是国王十字广场,那儿的人行道是黑色的。
实际上,上帝并不总是差遣阿瑟到人行道上写字。马丁·夏普告诉我,上帝指示他在邮政总局的钟里面写下“永恒”,而且自从那时起,黑暗势力试图要把它擦掉。当然,他没有得到允许,阿瑟总是觉得他得到了来自于“一种更高力量”的许可。
我与桥上出现的那个词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马丁说,但我一直使它保持着生命力。我猜你想说我已经继承了阿瑟的工作。我刚为悉尼图书馆完成了一幅有关永恒的织锦,我很高兴,阿瑟的作品终于出现在图书馆里了。他是我们最伟大的作家,他说出了一切,只用了一个词。当然,如果发现自己进了图书馆,他会非常惊喜的。想象一下,在达令赫斯特的第一天,如果他知道他在人行道上奇迹般写出的字不仅会遍布悉尼的街道,而且还会发出光芒,照到全世界,想象一下,他会感受到些什么。
我在马丁那儿聊了很久,但后来再也没有说到阿瑟·斯泰斯,所以一直等到那天晚上的深夜,在凯尔文的车库上面的房间里辗转难眠时,我才试图去弄清他的信号为什么如此吸引人。不是去追究为什么吸引了马丁,他对这个词的着迷似乎既是精神上的,又是内在的,而是追究为什么能吸引悉尼人,他们称不上是神秘主义者,倒更多是功利主义者。
你可能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谜团,但它的确是个谜——在这个城市,我们通常不喜欢宗教,对刻板的清教徒、福音宣讲者都很敌视。我们本不会喜欢阿瑟,因为他被“拯救”了,见鬼。我们喜欢他,是因为他曾是“葵花鹦鹉”,在妓院外面望风,因为他是酒鬼,是怪人,被社会所遗弃。他是自己的主人,不受世界上任何人的驱使和奴役。
因此,我在静静地冥想,我们对于“永恒”所怀有的这种带有当地特色的感情,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感情。在思索中,我开始追随着思绪,一直回到了它的源头,像是一个每天晚上都做着同样噩梦的人,两百年的时间就像沙子一样从我的指缝间流走了,我看到了阿瑟·斯泰斯作为一个可怜的倒霉蛋被运到了植物湾。
在这样一个惩罚之地,永恒会意味着什么?
永恒,哦,多么可怕的字眼,在《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中,詹姆斯·乔伊斯在那场著名的如地狱火焰般的布道中写道,永恒,人类怎样的思维才能理解它?
这是对地狱的令人恐怖的揭露,我决心要逃离它,为灵魂寻找更愉悦的休憩之地。很自然地,我的思绪飞驰到海洋上,但澳大利亚周围的海洋并不是逃离之所,它无边无际,残酷无情,毫无怜悯之心,在旧南角路的尽头反复拍打着砂石悬崖。我想到了直升飞机、汽车,从英国文化协会边上的悬崖直开下去。当然了,乔伊斯的布道里所充满的,如果不是砂石,就应该是沙子。当他试图计算永恒时,所引发的恐惧就像一座沙子累积的高山,有百万英里高,从地面拔地而起,直达遥远的天际,方圆百万英里。
永恒永恒永恒。
凌晨两点,在胡拉勒,透过窗户看着凯尔文内特那污浊的游泳池,我心中充满了关于存在的莫名恐惧,喝下半瓶拉佛伊格威士忌才最终平息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