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美国,索罗的举止也不很容易让人理解,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无论写什么都是自己切身体验加上精密思索。曾经有很长的时间里,他在瓦尔登湖旁搭建小屋独自生活;又有很长时间他把自己“囚禁”起来,以示对当局不公正行为的抗议,为废奴运动和人权疾呼奔走。这本《野果》标志着梭罗生命的第三阶段:转向对自然科学进行研究的阶段。他一如既往,倾其心血和时间来做这件事,本书也是这个阶段具有代表性的成果。
梭罗固然希望我们后人读这本《野果》时能从更多更广的角度进行思考对比,但他当时更怀着一种对家乡、对祖国的热情来写这本书。1859年,他开始整理《野果》初稿。十月16号那天的日记里,他写道当天看到河边有一处麝鼠的洞穴,他认为这正是“每年都会看到的现象”,应当“用寓言的方式写进我写的美国新约里。” (There will be some reference to it, by way of parable or otherwise , in my New Testament. ) 他还痛感美国在当时被欧洲和英国人的轻视,决心要借这本书证明美国的地饶物丰,美洲人早在欧洲人到来前已有了先进的文明和文化。这本书中洋溢着对家乡对祖国的热爱和自豪,想必读者今天仍能感觉得到。
即使在美国,索罗的著作也不是那么容易让人理解,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人们喜爱、尊敬的作家。诚如研究梭罗的学者和本书的整理人布拉德利.丁所言:从他的著作里,学生可以学到妙语生花的比喻,历史学者可以审视到他对废奴主意者John Brown 的态度,哲学家可以理解他改良主义的真知卓识,植物学家会联想到当今全球变暖的利害。
新英格兰人文风情和梭罗的思想成长之关系,聪明的读者自然明白。我们的中学历史教材就讲过美国独立战争的发源地就在马萨诸塞州的首府波士顿,新英格兰当年在北美地区最早表现出要从英国统治下独立的意志,19世纪又在美国废奴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北美工业化最早的地方。还值得一提的是,它还是美国最早建立义务教育的地区,人文思想始终走在前面,大家非常熟悉的哈佛、耶鲁也都在新英格兰(哈佛就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这样的大环境,加上爱默生等人做良师密友,更兼自身的悟性、聪慧和良知,成就了梭罗,这说法应不唐突。但我国大多地区的读者,尤其是长江中下游和华南一带的读者读到《野果》中八月霜冻、六月才春暖花开,不免会有些意外;所以了解一点新英格兰的气候有助于理解这本书里谈到的自然现象:
新英格兰位处美国东北部,濒临大西洋、毗邻加拿大的部分区域。17世纪初,英格兰的清教徒为了逃避欧洲的宗教迫害来到这里,属美国最早开发的地区,故得名如许。这个地区包括康涅狄格、麻萨诸塞、罗德岛、佛蒙特(青山州)、新罕布什尔和缅因州,通常人们在地域概念上还将加拿大东北大西洋一部分也算在这个区域里。由于地理位置,新英格兰的气候复杂多变,难以预测,但总的来说春季潮湿多云,夏季短促,秋天来得早,冬季漫长。冬天不但走得迟,还有大量降雪(年降雪量多在2,500mm左右)。由于夏天短促,这里的树叶变色也早于美国其他地区,以致成为美国著名的旅游风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