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人,我的口味比较怪。有许多女人,我并不介意与她们结婚,但没有哪个让我神魂颠倒。我不知道她们中是否有人愿意与我结婚,这是事实,因为我从未给过她们机会,以便收集足够的数据,得出理性的结论。当我结识一个女人时,无疑我会对她感兴趣,什么结局都有可能,而且就我所知,我从未回避过这个问题,但似乎也没被冲昏过头脑。比如,就拿我在生意场上遇到的这些女人来说吧,确切地说,是尼禄?沃尔夫的生意。只要那女人不是该扫地出门的那一类,我都会好好打量一番,心里还有些痒痒。我能感到血流开始加速。但接着,当然就该工作了,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想我的问题是太敬业。我最想做的事就是干好我的工作,所以只能到此为止。
这位伊芙琳?希巴德身材娇小、肤色较黑、聪明伶俐。她的鼻子太尖,眼睫毛过于夸张,但会做生意的人是不会拿她来讨价还价的。她身着一件漂亮的灰色斜纹套装,毛皮裙,窄檐红色小偏帽。她坐得笔直,两脚平放,从脚踝到小腿肚的部分,苗条并且线条优美。
我当然是拿着本子坐在我的桌边,头两分钟,只能偶尔瞟她一眼。如果说她为她叔叔心急如焚——我想是真的——那她就是在按照沃尔夫所谓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对待感情和甜品的理论行事:冻起来,藏在肚里。她坐在我搬给她的椅子里,身板挺直,美丽的黑眼睛平视沃尔夫,只是偶尔朝我这个方向眨眨睫毛。她带着一个包裹,用褐色纸包着,放在腿上。沃尔夫靠在椅背上,下巴微收,小臂放在扶手上。饭后一小时以内,他是不会费力气把手指头放在他那中部山包上的,这是他的习惯。
她说她和她妹妹还有叔叔一起住在一百一十三街的公寓里。她们小时候,母亲就死了。父亲再婚,住在加利福尼亚。叔叔是单身。他,安德鲁叔叔,星期二晚大约九点出门,就再没回来,也没有任何消息。他是一个人出去的,走时很随便地跟露丝,就是她妹妹说,他出去透透气。
沃尔夫问:“以前从来没有过?”
“以前?”
“他从未做过这种事?您一点都不知道他可能在哪儿?”
“不知道,但我有个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