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天和没头脑回来后,我们又喝了会儿啤酒,他们便告辞了。第二天我就约了不高兴出来。他来了,还带着伞。在北京大雨滂沱的夜晚,我们撑着伞在广安门一路散步,雨淋湿了鞋都浑然不觉。我们在破旧的小饭馆里聊天,在夜晚收听同样的电台节目,主持人分别读了我们发去的短信。激情就这样增长着。
我们相约看了期待已久的演出。所有我想看到的乐队都看到了。一进场已经是第三支乐队了,是我最喜欢的那首《KKK took my baby away》,他拥着我冲进人潮,我们跟着音乐一起POGO,差点把我头上的发卡给冲折了。我的衣服都湿透了。
不久,我在人群中看到了“没头脑”,他是几个礼拜前看演出认识的skin head小孩,他见了我,问:“‘不高兴’呢?”哈哈,当时他叫“没头脑”而另一个叫“不高兴”。两个人在今夜的演出重逢。
不知道为什么,他对我的态度突然变得冷漠至极,就像心脏突然沉重起来,更接近音乐了,却也没什么快乐了。我却没有再去POGO,因为我已经不在他的视线里。
演出结束后,我与他和其他许多人坐在门口聊天。正如我们相识的那天一样。这次我们却相对无语。
“你一会儿干吗?”我问他。
“回家吧。你呢?”
“我也回家吧。”
说完这句话,我还是磨蹭了半天才站起来。我知道该走了,却不想那么孤单地离开。这个夜晚是如此荒诞,一切变得真实无比,却理不清头绪。我真是不知道怎么了。实在坐到无法继续再坐着时,我就走了。我和一个女孩一起散步到街心花园聊天,得出许多奇怪而有趣的结论。我们今夜都不太开心,一谈起来就滔滔不绝。我记得有槐花落到我的短裤上,在聊天的过程中,我不断地吃着落到椅子上的槐花。
回到家,我捂着被子,一气儿哭了四十分钟,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突然如此冷漠?我到底哪里做错了?突然,我想到,他会不会因为我和另外一个留着鸡冠头的男孩聊天而不高兴了?找到这个很好的理由以后,我睡着了。
那个鸡冠头男孩很瘦,他叫向阳,是punk,王崴是skin head。
连续把一首歌听二十遍,是我每次高兴和不高兴的明显证据。第二天我终于忍不住给他发短信。他打电话过来,让我去南城的某条街边找他。
自从成年后,就很少再去南城。当我在夜晚树影婆娑的街道边发现他光着膀子穿着条牛仔裤的身影,或多或少有些新奇。他明显是喝多了,拉着我的手不停地说话。
那夜是如何结束的我已经忘记了。或许是他在路灯下的那个剪影太过醒目,别的都被当成了背景的缘故。
此后我常常去找他。每次坐公共汽车的时候都会觉得兴高采烈。公共汽车上的人怎么都那么开心呢?我们常常沿着河边散步,有天下车后我突然发现路边有人卖花,便挑了一束橙色的玫瑰。他很高兴,把花放回家,还拿手机拍了张照片。
只是那天晚上我们吃饭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小的风波。王崴给我看手机里的照片,其中有几张是他和另外几个女孩子的。我问了几个问题,没想到牵扯出来另外一件事。我有些生气了。
“对不起,我有点失态。”片刻之后,我向他道歉。
“是,你是有点。”他不客气地说。
那天晚上再去河边散步的时候,我发现胸中的激情不知什么时候起开始淡下来了。初秋的微风吹在身上已经有些凉了。
他送我去地铁站。我们拉着手走过的街道旁边闪闪发光的天空,而当我们走过,背后便又重变得黯淡。一切都分外耀眼——树木、霓虹与柏油路。
“你感觉到了吗?”我问他,“我发现我们走过的地方都像钻石一般闪闪发光。”
九月份的时候,为了能在一个音乐节上演出,我不得不经常去通县的一个地方和一支乐队排练。我常常在下午坐地铁到国贸再转937路公共汽车去通县的某个小区。路程之漫长过程之乏味简直难以忍受。唯一动人的便是一掠而过的街边台球桌在路灯下发出迷人的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