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春树
当我扯下手机的耳机,广播的音乐戛然而断后的几分钟,我听到窗外传来一阵声音,原来是下雨了。
我打开阳台的门,探出头,雨突然而至,让我闹不清楚它是什么时候下起来的。
那是个夏夜。我忘了从哪里回来,路过演出场所MAO的门口,看到那里聚了许多人,哦,今晚是周五啊,这里有演出。我看到一个熟人遮天坐在台阶上,便和他打招呼。他看到我,夸张地和我寒暄,我便也坐在台阶上,和他聊天。坐在他旁边的一个男孩总在向地上吐口水,看得我很烦。我告诉自己,别理他,就当他不存在。我想他应该是遮天的朋友,可我终于忍不住向他开口:哎,你能别老往地上吐吗?他看我一眼,那是种什么样的眼神啊,充满了不齿、悲伤及愤怒,在我看来那眼神的信息太丰富了,他没说出口的话我都能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你管得着吗?于是当他接着向地上吐口水时我便说:是不是你嗓子不舒服?他没理我,我也没再跟他说话。
中间有一个男孩走过来跟遮天说话,那男孩看起来很小,脸长得很秀气,我饶有趣味地盯着他看了半天,发现尽管他长得比那个男孩秀气,但还是不一样。他浑身洋溢着青春的快乐,显得太正常了。与之相比,那个总是往地上吐口水的男孩就像是出现在黑暗中,来自于黑暗中,也存在于黑暗中。
演出已经结束。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我突发奇想,对遮天说:“哎,要不然去我家呆会儿?”这是我跟遮天认识三年多,第一次向他发出这么亲近的邀约。
“还在找个路边小摊喝点酒吧。”他一愣,然后说。
“可以买了酒来我家喝啊!”我毫不气馁,这是周末,我实在想找个人陪我呆会儿。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是我对那个男孩非常好奇,必须要找个机会继续观察他。
不管怎么说,我们离开了MAO,穿过马路,向对面的胡同走去。那里有许多家小饭馆,每家饭馆都卖啤酒。只要再走五分钟就是我住的地方。
这是个炎热的夏夜,即使到了半夜,气温也丝毫不见降低,人们都坐在外面吃饭喝酒,远远望去,这条小胡同里好像都被人占满了。他们说话声音很大,很嘈杂,我一直不适应这种高密度的生活,这种没有距离感的人际关系,这些都让我头疼,并让我由衷地想到我仿佛每天都睡在大街上。和这些人离得这么近,真让我没有安全感。
“我们还是去她家喝吧,这里人太多了,我有点没安全感。”那个男孩开口了。
我们走向一家小店,买了十二瓶青岛啤酒,向我家的方向走去。路上那个男孩说要上厕所,然后就向着墙角走去。“随地大小便啊,”我嘟囔了一句。“你别理他,他就这样。”遮天说。
一到家我们就打开啤酒开始喝。我带他们到楼上的阳台聊天,那个男孩叫王崴,他总像是不高兴的样子,我就叫他不高兴。另外一个比他还小的男孩总是无忧无虑的,我们叫他没头脑。
我总是不满意我的生活,总是想从他人身上得到一些力量。王崴一到我家就抱着吉他开始弹琴,即使在喝酒的时候也不放下。我想他一定是我们这些人中最热爱音乐的。
中途遮天要去买大麻,他和没头脑一起出了门。突然一下子,只剩下我和不高兴两个人。我对他的好感不言而喻,尽管都是些普通的好感。尽管它来得迅速而说不清。我尽量让我的声音显得平静而柔和,问他多大了,在哪儿上学,喜欢什么乐队,家住哪儿这些人与人初相识问的基础问题。
他们从走到回来这段时间不长不短,正好是四十分钟。在这四十分钟里,我做了什么,现在已经无从知晓。人们记得的都是关键的细节,而非大段的时间。如果细化到这四十分钟我每一分钟的心理状态,也是不可能的事。能想起来的是,我回到了我的书房,他坐在我身后的台阶上,手里弹着吉他,我们断断续续地对话。只有他才真正喜欢音乐,因为他始终在弹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