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找准切入点 现场操作是关键(四、财务会计的技术操作)

会计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适时地采用必要的会计核算技巧,就能够取得较好的税收筹划收益。如微利企业正确核算账务取得查账征收权利就可以按实计征,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兼营不同税率的商品,或者兼营不同税种的项目,分开核算取得税收优惠等。在日常会计操作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通过报表分析,对税收负担的变化情况作出职业判断。任何纳税人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存在一定的税收负担,那么它的税收负担水平如何?是否合理?税收筹划人应该对委托人的税收负担进行分析,具体可以通过与该企业的同行业平均税负、本企业历史水平等多方面进行横向以及纵向的比较和分析,如果发现该企业的税收负担水平偏重,则要有针对性地分析其生产经营过程和财务核算情况,解剖税收负担偏重的原因,从而找到该企业的税收筹划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展开税收筹划。②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选择对企业当期的税收负担就可能产生影响,如材料发出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等。在技术更新、产品开发等环节也可能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给出适当的建议,从而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合理下降,如在固定资产修理时适当控制费用支出,避免修理费用资本化,可以实现纳税递延等。

比如某公司2000年对办公楼进行了装修,花去费用200多万元,而这笔费用该如何处理,公司人员就有意见分歧:究竟应作为修理费用在当期扣除,还是作为改良支出,在以后计提折旧或摊销?与此有关的还有一个问题,比如公司的房屋已提完折旧,又该如何计提折旧或摊销?

对于这些问题,会计制度的规定较为模糊,以前的税法也未明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第84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以后,我们就知道了划分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修理的定量和定性条件:一是发生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20%以上;二是经过修理以后有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三是经过修理以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用途。

《办法》还规定,将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不短于5 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因此,该公司发生的200多万元房屋装修费用应属于改良支出,不能直接在2000年度税前扣除,而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在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范围上,《办法》对原来的规定也作了进一步的补充,明确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资产不得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一是已经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二是自创或外购的商誉;三是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果我们注意把握有关界限,自然就可以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在目前的政策环境里,正确处理征纳关系仍是纳税人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处理的问题,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必要的手段争取税收优惠,同样是税收筹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处理政策争议、争取税收优惠也是税收筹划的一个着眼点。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