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第二章 价值网络(9)

对价值网作进一步发展的是美国学者大卫·波维特,他从微观经营层面对价值网的作用进行了阐述,在其《价值网》一书中,他指出,价值网是一种新的业务模式,它将顾客日益提高的苛刻要求与灵活有效、低成本的制造相连接,采用数字信息快速配送产品,避开了代价高昂的分销层;将合作的提供商连接在一起,以便交付定制解决方案;将运营设计提升到战略水平,以适应不断发生的变化。古拉提等人(Gulati et al.,2000)认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处于顾客、供应商和竞争对手组成的战略网络中,其本质是在专业化分工的生产服务模式和相应的网络治理框架下,通过一定的价值传递机制,使处于价值链不同阶段和具有某种专用资产的相对固化的企业及利益相关者彼此组合在一起,共同为顾客创造价值,这就形成了某种关系和结构。Gulati Ranjay, Nitin Nohria, Akbar Zaheer. Strategic Networks [J].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2000, 21(3): 203-215.

可见,企业必须聚焦于创造价值的系统本身,系统内的不同利益主体,包括供应商、战略联盟者和顾客一起共同创造价值。显然,寻找企业价值创造系统的任务首先在于构建一个价值创造网络,而这个网络也必须有一个主体,也就是企业本身,企业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将网络成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共同创造价值。

其实,协作网络在这之前早已广泛进入企业运用了,两者实际并无太多的差异,协作网络强调协同效应,主张共同创造,而价值网络的思想也关注了共同创造,指出企业需要联合更多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共同创造,它主张顾客价值是这种新型网络的中心。如果将两者结合,就是本书重点讨论的价值网络。

价值网络打破了传统价值链的线性思维和价值活动顺序分离的机械模式,围绕顾客价值重构原有价值链,使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以及各不同主体按照整体价值最优的原则相互衔接、融合以及动态互动,利益主体在关注自身价值的同时,更加关注价值网络上各节点的联系,这样就冲破了价值链上各个环节的壁垒,提高了网络在主体之间相互作用以及对价值创造的推动作用。

企业的价值网络主要有两种基本形态:一是股权型网络,这是企业通过股权关系拥有或者控制的子公司所组成的控制型股权网络;二是契约型网络,这是企业通过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方形成的长期契约而构成的非控制型网络。多数企业的价值网络是由这两个基本形态相互交错而构成的。价值网络所形成的交错结构类似于计算机技术中的网络技术, 网格技术是计算机第三代网络技术,其核心内容是通过高速网络将不同的计算机连接起来实现超级计算机功能,在分享信息的同时分享计算、储存和网络能力,具有成本低、效率高、使用方便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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