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价格分配——市场制度
想一下在你们的经济学班级里,教室的座位是如何分配的。一些座位优于其他座位。一种可能的规则是先到先得,或者是由教授根据他喜欢的标准来分配,或者是学生选举成立一个委员会来解决分配的问题。在不是那么一团和气的情况下(如摇滚音乐会),能否获得好座位可能取决于你排挤他人的能力。以上所说的都是分配稀缺资源的非市场方式。另一方面,座位的权利可以通过市场方式(如拍卖)来分配。
例子19竞投教员办公室
威廉 J博耶斯(William JBoyes)和斯蒂芬 K哈佩尔(Stephen KHappel)介绍了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商学院搬迁新楼时如何解决教员办公室的分配问题。管理系让级别最高的教授优先选择。金融系遵从的是先到先得的规则:系主任办公室外张贴了一张登记表,按登记的顺序来决定选择的先后。统计系采用的是随机法——抓阄。
经济学系则选择举行一场拍卖会。(约3 200美元的拍卖所得用来成立一个基金,用作资助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学术研究的资金。)出价最高的竞投者支付了500美元,获得了第一个选择办公室的权利。
评论
拍卖引来一些公众的非议。许多市民认为,教授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拍卖公共财产。这一指责并不恰当,因为办公室并不是卖给会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人。出售的只是先于其他教授选择办公室的权利,而且,拍卖所得也不是用于增加拍卖者的利益,而是增加研究生的利益。这一点得到澄清后,反对意见也就烟消云散了。
William JBoyes and Stephen KHappel,“Auction as an Allocation Mechanism in Academia:The Case of Faculty Offices,”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v3(Summer 1989)。市场的关键特征是价格(price)——商品以什么条件交易。要获取商品,买方必须愿意支付市场价格,而成功的卖方则愿意以相同的市场价格换取放弃商品的控制权。
市场价格决定商品和资源的分配。如前所述,还有其他方式进行分配:先到先得、武断分配、暴力争夺、抓阄抽签,等等。但价格有一个其他方式都没有的特征:商品归最愿意付钱的人所有。经济学家并不是说这个原则一定最合乎伦理道德。越有钱的人越能付高价。所以,任何人只要拥有财富(即使是不义之财),就有权力购买大量称心如意之物。另一方面,所有其他可以想到的分配商品与资源的方法,同样也会受到伦理道德的质疑,受到的质疑可能还更厉害。姑且把伦理道德置之度外,将商品与资源最终交到最愿意付钱的人手上,这是“有效率”的(后面的章节会更清楚地解释这个概念的意思)。
从卖方或供方的角度来看,价格指导生产。只要商品现行的市场价格超过其生产成本,生产更多的商品就有利可图。不但既有的生产者愿意增加生产,新的供给商也有动力进入这个行业。于是,供给增加的商品正好就是消费者最愿意购买的商品。这就是亚当·斯密称为“无形之手”(the invisible hand)的原理。
Adam Smith,The Wealth of Nations,Book IV,Chapter 2。即使一个人追求的只是个人利益,他也会被引导着去为公众服务,提供别人最想得到的产品或服务。
自私的动机最终却导向利他的行为,这种想法可能看似显而易见。但在亚当·斯密的时代,甚至到了今天,还有很多人认为帮助别人的唯一方式就是刻意“行善”。通晓世情的人跟亚当·斯密一样,认识到要帮助他人,交易比行善更有效。
但是,自私的行为怎么能避免彼此损害或者甚至弄成一团糟,这就不是显而易见的了。运送食物的船只从世界各地汇聚到洛杉矶,使这个城市的居民丰衣足食。没有人受命要这样做,也无须激发这些供给商对洛城人特别眷爱或关怀。为什么能这样?只是因为堪萨斯州的农民发现,把小麦运到洛杉矶出售比自己吃掉更有利可图,其他人也是如此。
亚当·斯密这样说道:“一个人尽毕生之力,亦难博得几个人的好感,而他在文明社会中,随时有取得多数人的协作和援助的必要。”但一个人只有几个朋友,怎么去获得多数人的援助呢?答案就在于自私这无形之手,它引导着个人为陌生人的利益而工作。市场机制引导我们所有人为别人的利益而工作。结果就出现了井然有序的经济,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愿望,却不必有任何人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