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内幕:囤仓巧卖,一本万利

从事囤积是徽商惯用的致富手段之一。

明清时期的小生产者由于资金短缺,生产、生活资料的储备都很不足,所以每当粮食、棉花、蚕丝等收获后,他们必须及时地将其卖出,以便交租纳税和用以支付生产、生活上的急需。及至其他季节,他们又靠零星出售自己的手工业品获取货币,陆续购买上述的物品以供生产、生活上的需求。

因此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上述商品的季节生产与常年消费的矛盾对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这就造成了商品的季节差价日益扩大的现象,从而为商人的囤积居奇提供了有利条件。

而从事囤积的商人又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储饶以待乏,一种是囤积以居奇。前者通过观察和预测市场行情的变化,在商品供大于求,价格相对低廉时进行储备;在商品需求激增,供不应求,价格相对高涨时予以出售,从供求差价或丰歉差价中实现相对多的利润。储今日之饶,以待他日之乏,这是一种长远的经营策略,商人获取的利润是一种正当的价格差价。这与后者乘小民之急,进行投机倒把,有意盘剥生产者和消费者以牟取暴利的行为有实质性的区别。

这两种囤积的商人在徽商中所在皆有。1589年(明万历十七年),苏州大旱,粮食短缺,米价腾贵,每斗市价150钱。此时有个徽商从湖广贩米至苏州,如果按当时价格发卖,他已经可以获利四倍了。该商犹不满足,便把粮食囤积起来,等待粮价继续上涨。有人讽刺他说:

丰年积谷为凶年,一升米粜十升钱,天心若与人心合,头上苍苍不是天。

这是一种典型的投机牟利的囤积居奇之商。

与此相反,1745年(清乾隆十六年),徽州年荒米贵,歙县商人喻起钟将其在浙江兰溪储存的500斛米运到了徽州。有人对他说,此时应囤积其货,“使价腾踊”,然后再抛售,则可获暴利。然而,喻起钟不听,且按当时的价格出售了这批粮食,以缓解乡里粮食短缺的困顿局面。喻起钟在这批粮食的贸易中肯定也获得了相当多的利润,但是他的利润是正常的价格差价,与前面所讲的那个徽州粮商可获利四倍,仍居奇不售,更待高价的做法是迥然有别的。

徽州的囤积商人为了能及时了解行情,获得较高的商业利润,往往将“囤积”和“走贩”结合起来经营。他们或者在商品的产地定居下来,囤积商品,等待时机再运往他处销售;或者将商品运往销售地囤积,等待时机在本地销售。

如休宁程守仪同他的哥哥经商于楚,他们一人坐贾囤积,一人行商贩运,分工协作,同甘共苦,结果三年以后,成为巨富。

歙县方汝梓,与其弟经商于青、齐、梁、宋之间,把商品贩运活动和囤积居奇结合起来,结果也是生意越做越大,资本越积越厚。由此看来,“囤积”和“走贩”并举确是徽商致富的捷径。

把商品囤积与放债活动结合起来,也是徽商常用的方法。

明朝弘治嘉靖年间,休宁人程锁年轻时父亲客死外地,其资财也被人占夺殆尽,不得不弃学从商。他与同宗者十人合伙,每人出钱300贯作本,在江苏溧水经营。他一方面在春荒不接的时候,向小农贷款,秋收时节收取利息;另一方面在“谷贱伤农”的时候,平价购进粮食囤积,待大饥之年,谷价腾贵时,再把囤积的粮食抛售出去,在一买一卖之间大获厚利。程锁是个善于经商的人,自觉遵守商业道德。他放债取息较低,年息不过十分之一;籴粜粮食持价比较公道,即便是大饥之年,出售粮食的价格也跟以往差不多,所以博得了当地人们的交口称赞,以致生意越做越红火。

后来,程锁又将生意扩大到苏浙的其他地方。年轻时仅以“三百贯”起家的程锁,到中年时,已成为拥资数百万的富商。程锁致富的秘诀就在于把“囤积”与放债结合起来,春荒米贵之际,贷钱给农民,然后再让农民拿钱来买自己囤积的粮食;秋收米贱之时,让农民卖粮还贷,自己又乘时买粮囤积。虽然程锁是个“良贾”,但通过这样一出一进,一进一出,放贷收贷、购粮销粮、循环往复,他自然也就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苏浙一带的徽州囤积商人为了扩大其囤积规模,有时还同典铺串通一气,大搞囤当活动。他们事先跟典商讲定较低的利息,每当粮、棉、蚕丝上市时,便乘贱收购,当进典铺,取出质钱,再买再当。在典铺资金的融通下,囤商的一两本钱,往往可以买到价值数两银子的货物。待到市价上涨时,囤商便陆续赎出货物,高价出售。这种活动使典商囤商共享厚利,而小农则深受其害。苏浙地区是徽商最活跃的地区,也是徽州典铺最多的地区,从事这种活动的主要就是徽商。当时在浙江塘栖镇就有许多徽杭大贾“开典囤米,贸丝开车”。所谓“开典囤米”,指的就是这种囤当活动。

总之,徽州商人非常善于从事囤积活动。他们采取种种措施,扩大其经营规模,通过盘剥小民,使自己获取丰厚的利润。正因为如此,万历《歙志》中把“走贩”一项列为徽商的第一个重要的经营方式,而将“囤积”一项列为徽商的第二个重要的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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