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浮:外资银行抢滩中国(1)

2007年4月2日,首批获得法人营业执照的4家外资银行——汇丰、花旗、渣打、东亚——在上海正式开业。对于这几家银行而言,这一天的意义远远大于2006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5周年的日子,也是中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日子。

法人银行的开业意味着在中国的这些外资银行可以与内资银行享有同样的待遇。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翁富泽认为,法人银行的开业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法人银行使我们能够为本地客户提供更广泛的银行服务”,翁富泽称。

至2008年2月底,汇丰在大陆共开设62家网点,包括17家分行与45家支行。而在本地法人注册之前,汇丰仅有35家网点。这些数字向我们证明了在法人银行开业后的1年里汇丰在中国的迅速发展。

其他3家外资银行在本地法人银行开业后也经历了快速的发展。

截至2007年年底,除了这4家银行外,另有17家外资银行先后获得了法人营业执照,而且他们大部分都选择将本地法人银行的总部设在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中心。

在今日陆家嘴林立的高楼大厦中,就有汇丰大厦、花旗集团大厦以及新建的渣打银行大厦。

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历史

早在20世纪20至30年代,上海外滩就已经聚集了众多的外资金融机构。那时的黄浦江西岸被誉为“东方的华尔街”。当时的汇丰银行总部——一座建于1923年的六层圆顶的建筑——是当时外滩最引人注目的建筑。如今,这座新古典主义建筑已成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所在地。

1847年,英国的丽如银行在上海设立了办事处,这是进入我国的第一家外资银行。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被迫向列强打开了大门,对外贸易逐步活跃,英、美、日等国的银行机构相继进入我国。

截至1935年,共有53家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并设有153处网点。

然而在抗日战争期间,外资银行的大部分业务都因受到战争的影响而停滞。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许多外资银行都陆续撤出了中国。

直到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我国又重新拉开了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序幕。从个别城市到全国,从外币业务到人民币业务,从境外企业和外籍客户再到本土客户,银行业市场逐步对外开放。

对外开放

1979年,日本进出口银行(后改名为日本国际合作银行)获得批准,在北京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机构代表处。

两年后,香港的南洋商业银行获准在深圳设立分行,成为1949年后首家进入大陆的营业性外资银行。

1985年,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成立。此后,一批外资银行和金融公司陆续在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内陆主要城市开设分支机构和独资、合资金融机构。

截至1993年年底,外资银行共在13个城市设立了76家营业性机构,资产总额为89亿美元,业务范围主要是为外资企业与外国人提供外汇服务。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外资银行开放的政策主要是为在华的外资企业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环境。

1994年,我国颁布了规范外资银行管理的第一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规范了外资银行在中国的行为,包括市场准入与监管标准,使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更加透明和稳定。

两年后,中央政府允许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做试点,为外资企业与外国人提供人民币业务。1998年8月,深圳成为第二个试点城市。

1994年至1997年,在华的外资银行数量翻了1倍多,达到175家,而其资产总额增长到原来的4倍。

然而,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外资银行在亚太地区的业务扩张更加谨慎,他们在中国的业务发展速度也随之放缓。有些外资银行甚至撤出了中国市场。1998年至2001年,只有15家新的营业性外资银行机构在华设立。

入世承诺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加快了银行业的对外开放。

入世之际,国务院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以取代1994年的旧管理条例。

新条例对外资金融机构经营外币与人民币业务都作出了规定,并统一了中外资银行机构设立新的营业性机构的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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