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前,周恩来总理曾非常骄傲地向全世界宣布:中国——没有债务。1973年8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周总理在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庄严地宣告:“我们夺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我们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物价稳定,市场繁荣。”这是我们能找到的关于中国早期追求无债目标的最明确的表述。
然而,事实上中央政府早在1958年后就停止了国债的发行。在23年后的1981年,中国第一次恢复发行国库券,此举引起了全社会极大的震惊和疑惑。
在国际市场上,国库券因其由本国政府发行而被广泛地认为是“金边债券”。但对于80年代的中国人来说,它却是一个新名词,基本上没有人听说过什么国库券,而他们的父母也只对建国后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1954年—1958年每年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有一些模糊的记忆。
1981年发行的第一期国债规模为40亿元,年息定为4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购买20亿元,城乡购买20亿元。自发行第六年起,一次抽签,按发行额分5年作5次偿还本金,每次偿还总额的20%,10年还本付息。
虽然利息比普通银行存款要高,但一开始,大家都不知道国库券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它有什么用。政府只好号召大家买国债来支援国家建设,表达自己的爱国之心。
“那时候,谁知道什么债券呀、国库券呀”,苏州的退休医生唐文仪说。“单位领导告诉我们,买国库券是支援国家建设。每个月单位都从工资里扣几块钱来买国库券。我们就当那是捐给国家了,以为这钱回不来了呢。”
这第一期国债的数额虽然不大,但却标志着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国债从此成为国家筹集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刚刚经过文革浩劫的中国满目疮痍,经济百废待兴,正急需大量的建设资金。
1987年,国债在中央财政中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同年,国务院作出了财政不得向中央银行透支的明确规定。从1991年开始,为了弥补日益增长的财政赤字,国债的发行规模跃上了一个新台阶,首次接近200亿元大关。1994年,为了支持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理顺财政银行关系,正式确定了财政赤字不得向银行透支或不得用银行的借款来弥补的制度。至此,发行国债就成了政府弥补财政赤字和债务还本付息的唯一手段。这导致了政府举借国债的第二次飙升。1994年,国债发行额首次突破了千亿元大关。
此后,国债发行额度更是节节攀升:1995年,突破了1500亿;2000年达到4600亿元;2005年突破7000亿大关;2007年由于发行了万亿元的特别国债,国债发行额更是创历史新高,达到了万亿元。而对老百姓来说,国债与基金和股票一样成为了重要的投资渠道。对一些比较保守的投资者来说,它的低风险和相对较高的回报非常有吸引力。
“现在发国债的时候,银行开门前几个小时就得去排队”,唐医生说。“即便那样,轮到你时,也未必还有,卖得太快了。”
2004年11月1日,在江苏省省会南京,1亿元的国债在银行开始营业后10分钟内就卖完了。这引得很多早上5点钟就来排队的人——大部分是中老年人——怨声载道。他们认为国债卖得太快了。有些人还猜测是不是每个银行网点的有限的额度被大户、甚至银行工作人员自己瓜分了。
今天,不管在大城市还是在小城镇,如果你经过一家银行,发现那里有很多人在排队,不用问,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买国债。
杨百万的第一桶金
其实,老百姓对国债态度的真正转变是发生在1988年。杨怀定——中国股市赫赫有名的“杨百万”——就是从国债中挖到了他的第一桶金。
1988年,国家对国库券的发行办法作了重要的改进,提高利率、缩短还本期限(5年缩短到3年)。同时,国务院批准:自1988年4月起,在沈阳、上海、重庆、武汉、广州、深圳、哈尔滨7个金融改革试点城市首次进行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的试点工作,允许转让国库券,但不得将其作为货币流通。1988年6月,第二批54个城市开始进行国库券转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