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扬契约精神,让好人终有好报

     
  
  2009年3月5日,《珠江商报》报道:“好人颂”顺德好人之星颁奖晚会昨晚在顺德演艺中心盛大举行,59位好人之星登上星光舞台。好人故事在这里讲述,好人精神在这里传承,好人旗帜在这里飘扬,好人感动好人,好人激励好人,好人颂扬好人。
  
  获特别奖的香港顺德联谊总会会长罗景云拄着拐杖来了。他说,从年轻到年老他要一辈子为顺德做好事。多年来,罗景云为家乡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建设牵线搭桥,贡献良多。他说道:“我是一个顺德人,很应该,也有责任、有义务为家乡做些事情。”
  
  何颜芳是好人之星金星奖获得者之一刘海花的母亲,她陪同女儿一起来到了颁奖现场。何颜芳说:“我从小对女儿的教育很普通,和大多数家长一样,都是告诉她要诚实守信、要老实做人、不偷不抢、不嫌贫爱富……而这也是我对顺德好人的理解,做个好人就是要从点点滴滴做起,从普通生活细节做起。做好这些,就是一个顺德好人。”
  
  好人有好报。而做一个好人,就要讲契约精神,讲对社会的责任感,讲诚实守信,讲除恶扬善、扶助弱者。只要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成为倡导契约精神的好人,我们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无比的美好、和谐。
  
  下面是我在网友净土的博客中看到的一个故事:
  
  一名矿工在下井挖煤时,不幸被炸死。矿上只发放了一笔抚恤金。而矿工的妻儿以后的生活则因此失去了依靠。
  
  矿工的妻子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只好收拾行装准备回老家。这时,矿工队长对她说,矿工们都不爱吃矿工餐厅的早饭,建议她在矿区开个面包店,这样也可以维持生计。
  
  于是矿工的妻子开了一家面包店。开张第一天就一下来了8个人。后来,买面包的人虽然有多有少,但最少时却从未少过8个人,而且从未间断。
  
  后来,许多矿工的妻子都发现自己的丈夫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下井之前必须吃一个面包。妻子们百思不得其解。
  
  直至有一天,矿工队长被哑炮炸成重伤。弥留之际,他对妻子说:“我死后,你一定要替我每天去面包店买一个面包。这是我们队8个兄弟的约定。自己的兄弟死了,他的老婆孩子怎么生活?咱们不帮谁帮。”
  
  从此,在买面包的人群中,又多了一位女人的身影。
  
  矿工队长和他的家人及其兄弟们的承诺是一种善良的契约,它体现了人们对弱势人群的关注和帮助。以善待人应该成为我们这些倡导契约精神的人做人做事的标准和原则。
  
  一位中学生在“三无”游泳池游泳时不幸溺水,岸上竟然有人提出救人要1000元,但泳池经营者只出价200元。讨价还价之际,中学生溺死泳池。这是2003年7月31日下午发生在陕西省城固县北方乐园游泳池的一件惨事。
  
  与上面的矿工们相比,这位游泳池的老板和那个准备救人的人在有财力及有能力对溺水者施救的情况下,为了钱财而锱铢必较,置溺水者的生死于不顾,就未免有些太没有人情味了。他们违背了社会道德,做的事情有愧于良心。他们的这种行为必然会遭到人们的指责和唾弃。
  
  我国历来有扶危济困、救助弱者的优秀传统。广为赞誉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都是鼓励和支持人们见义勇为的。而这正是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契约精神的一种集中体现,也是使我们这个社会能够获得安定和谐的善良契约。而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的见死不救行为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眼见他人陷入险境,自己有责任救助或有能力救助却袖手旁观,通常被看作是社会的道德恶行而受到谴责。见死不救者的心态无非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是他们有没有想过,如果歹徒侵害的是自己的姐妹,车祸事故或溺水的是自己的兄弟,是不是别人也要见死不救呢?是不是也会因此对见死不救者痛骂、痛恨甚至记仇一辈子呢?根据善的契约精神和契约原则,只有你与人为善,别人才会以善对你;没有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权益,也没有毫无权益回报的义务。当你对别人的生死置之不理时,别人也会对你的身陷绝境无动于衷。对他人漠然所获得的回报必然是别人对你的冷淡。
  
  个人的最高义务,即在安守其职责,作为国家的好公民。
  
  ——英国近代哲学家、思想家霍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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