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契约精神的表率(2)
契约精神
汪中求
缺乏责任感的公务员必然会为人们所不齿,其受到撤职的处罚也是必然的。与之相反,那些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公务员则会得到人们的拥戴,会得到社会给予的更多回报。
2009年5月,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向社会公开征集人民法庭庭训活动。截至6月20日共收到应征作品1773件。经过评选,“公正、廉洁、为民”被确定为人民法庭庭训。人们认为,“公正、廉洁、为民” 的庭训内容充分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人民法庭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和职能,以及服务百姓、清正廉洁的职业要求,其理当成为全体人民法庭干警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人民法庭醒目处悬挂、张贴人民法庭庭训,引导和激励人民法庭干警,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接受群众的监督。
孟德斯鸠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实,我国的许多法官早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庭训精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契约精神、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朱宁川就是这样一个人人称赞的好法官。
朱宁川从事检察工作十几年来,始终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神圣职责。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绝不允许由于自己主观上的懈怠,导致工作上的延误或失误;也绝不允许由于自己言行的不检点,给检察事业带来任何不良的影响。
2007年,在侦办辽阳市某监狱专案时,朱宁川和同事遇到了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前所未有的压力。他晚间办完案回家多次被人跟踪。他和同事外出取证,车灯被人砸坏。然而,这一切并没有动摇他深查此案的决心。
有时候,朱宁川在办案时还要面对当事人的误解和质疑。有一次,朱宁川和同事办理一起某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当时,举报人对他能否秉公执法产生了质疑。当事人为此雇人长期盯梢,看他是否与案件有关当事人之间有暗中交易。最终,朱宁川那种“家、单位”固定的生活方式和无私无畏、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彻底打消了举报人所有的疑虑。
朱宁川在工作中,恪尽职守,秉公办案,真正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官。而人民也给了他很高的荣誉。他曾先后多次被评为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获得“优秀青年卫士”、 “市勤政廉政标兵”、“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检察系统首届十佳渎检科处长” 等光荣称号,2005年入选辽宁省检察系统复合型人才库,2006年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一级侦查人才库。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板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
——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社会契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