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五四到彼五四:由启蒙而救亡(10)

写“随想录”是陈独秀、鲁迅的拿手好戏,胡适并不以此见长,这两篇却写得很别致,可见他对陈独秀的感情非同寻常。到7月6日,胡适又将《爱情与痛苦》的意思写入一首小诗,以示对囚禁中的陈氏的思念:

也想不相思,免得相思苦;

几度细思量,情愿相思苦。《每周评论》第29号(1919年7月6日)。

营救陈独秀的言论多多,再录两则别致之言于此。一乃“民国元老”田桐致大总统徐世昌的信,形同檄文,发表于《民国时报》后立即引起强烈反响,他说:

闻阁下,以此次风潮根于学生之鼓动。学生之鼓动根于大学教授之启发。于是有命警察总监文科学长陈独秀而加以桎梏毒拷之举,呜呼过矣!……夫以政治论教育当于政治分离,以法律言论与行为自有区别。各国之学者,讨论不涉于行为范围之内者。虽帝制国家容有民主学说,且有无政府主义之研究。……民国定鼎,于今八年,言论自由著述自由,载在约法。陈独秀为平时大学之教授,外交风潮播荡之后,既不为曹宅事件之指挥,又不为罢市事件而奔赴,所获何罪?窃不敢知。而为阁下司锦衣者,则日有某某传单之关系,北京众论则日无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他公然为陈独秀辩护,更有甚者是对总统大人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他进而说总统:

爱国之心怯而求荣之心勇,图治之心怯而媚外之心勇,求材之心怯而杀士之心勇,既不惧亡国大夫之诮,又敢蒙辱士之名。阁下之勇亦未可厚非矣。桐谨劝阁下将陈独秀刑之菜市,人当服阁下之勇;不然即日释之,还人自由,人亦感阁下之仁。如不杀复不释,日令司锦衣者鞫拷再三,以缩短其生命,或再稍延时日画鸩以饮之。此乃小人之智,士君子之所不为,天下后世所为僇笑者。愿阁下思之。田桐:《为陈独秀事与徐世昌书》,原载1919年6月28日《民国日报》;强重华等编《陈独秀被捕资料汇编》第67- 69页,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6月版。

而最有见地的还是北京学联6月15日致警察总监的信,对政府的警告:

一、陈先生夙负学界重望,其言论思想皆见称于国内外,倘此次以嫌疑遂加以罪,恐激动全国学界再起波澜。当此学潮紧急之时,殊非息事宁人之计;二、陈先生向以提倡新文学现代思潮见忌于一般守旧学者,此次忽被逮捕,诚恐国内外人士疑军警当局有意罗(织),以为摧残近代思潮之地步。现今各种问题已极复杂,岂可再生枝节,以滋纠纷。《北京学生对于陈独秀被捕之表示》,《晨报》1919年6月17日。

政府未必害怕担当“摧残近代思潮”的罪名,然确怕因此而“激动全国学界再起波澜”,因为政府已被学潮弄得焦头烂额,内阁几乎崩溃,教育部长在短短两个月竟换了好几轮,再起波澜则何以堪?

值得一提的是,营救陈独秀的运动虽以学生为主体,但连马其昶、姚永概这些著名的旧派学者,也不计前嫌,挺身而出,营救陈独秀。尤其刘师培患病卧床,闻讯扶病而起,与七十余个教授、学者联名保释陈氏。让胡适觉得“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

北京军警内也不是铁板一块。《申报》有报道:“尚幸警察总监吴炳湘,脑筋较为新颖,虽被军阀派多方威胁,及守旧派暗中怂恿,然其对于陈氏始终毫无苛待(当陈氏初被捕时,步军统领王怀庆与吴争执权限,斯时陈最危险,盖一入彼之势力圈,即无生还之望。幸吴总监坚执不肯让步,故仍得留置警厅)。”《陈独秀有恢复自由希望》,《申报》1919年7月25日。

陈独秀被捕期间的6月28日,是巴黎和约签字的日子。徐世昌举棋不定。6月24日,学生们惊闻政府已训令中国专使在和约上签字。27日,几百名学生即露宿在总统府前,日夜不散,要求总统下令拒绝签字。北京城里果然“再起波澜”,各界人士也纷起请愿,并纷纷致电巴黎,敦促中国专使万勿签字。

中国专使团长陆征祥本是欧美同学会会长,蔡元培是总干事,王宠惠、叶景莘是副总干事,蔡、王、叶三人联名致电陆征祥,电稿由叶起草,最后称“如签,回国不利”。“蔡以为不应恫吓他,而删去了。但国民外交协会连去三电,第三电全文为‘公果敢签者,请公不必生还’。此外各处去电必有更激烈的。”叶景莘:《巴黎和会期间我国拒签和约运动的见闻》。据说,巴黎中国议和专使团收到国内此类电报,共有七千多份。28日巴黎和约在凡尔赛举行签字仪式时,中国代表断然拒绝参加。专使之一的顾维钧日后回忆仍很激动:“这对我,对代表团全体,对中国都是一个难忘的日子。中国的缺席,必然使和会,使法国外交界,甚至使整个世界为之愕然,即使不是为之震动的话。”《顾维钧回忆录》(一),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

诚如胡适所说:“现在中国专使居然不签字了。将来一定有人说这是‘电报政策’的功效。其实不然。这一次七千个电报所以能收效,全靠还有一个‘五四运动’和一个‘六五运动’。要不然,那七千电报都只是废纸堆里的材料”。胡适:《七千个电报》,《每周评论》第29号(1919年7月6日)。7月25日,全国学联宣布结束罢课,学生从广场回到了课堂。

然而,就在全国学联发布复课宣言后的第三天即7月28日,警方又以“私设公堂和逼迫人行使无义务之行为”为由,逮捕了鲁士毅、江绍原等北大学生领袖。所谓“私设公堂”指7月16日夜北洋军方安福系收买一批投考的学生,让他们去抢夺北大学生会图章,以学生会名义拥护胡仁源长校,以阻止蔡元培回任。谁知此谋不密,次日上午,当这批人在法科大礼堂密商如何“夺帅印”时,被鲁士毅等200多学生将他们一一擒住,并捆将起来,然后就地设立公案来审判他们,要为首的交待整个阴谋,并签具悔过书,盖上手印拍了照,才放了他们。18日,这几个人为北大学生向警察厅控告鲁士毅一众11人“拘严同学,严刑拷讯”(《晨报》1919年8月22日),致有28日警方的捕人。当时正值暑假期间,学生多已分散,被当局认作是兴起大狱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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