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兰英第一眼看到“土匪”长盛时,秀娟已经过了周岁了。生娃娃之前,兰英只是苗条,是胸高腰细屁股大,走起路来很爽利,让人觉得好看;生过孩子后的兰英,就成了另一个样子,人整个胖了一圈,变成了一块发过的面,白了许多,鼓了许多,走起路来老像在琢磨什么事情。琢磨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只觉得身子跟以前不一样了,人变得很酥,仿佛肉里全是眼儿,是会收缩的眼儿,需要什么来填充,是干燥的眼儿,需要水的滋润。她更不知道自己看人的眼神变了,以前是疯看,是大胆地看,眼神像刀子一样爽利;现在刀子钝了,目光变成了一只手掌,会在人的脸上、在裸露的皮肤上抚摩。矮子没有注意到这些,矮子当了爸,小胸脯挺得像鸡胸,人前说话也大声了,很像个村干部的样子。矮子每天就盼着下工,下了工就能跑回家抱自己的闺女。他把脸用香皂洗了,把手在温水里泡软了,才从兰英怀里接过吃饱了奶的闺女,亲个没够,看个没够,总是能从闺女身上发现一些变化,比如小手儿会挠挠了,小嘴儿会嘟嘟了,都把矮子乐得满脸是花。矮子光留心闺女身上的变化了,没察觉发生在婆娘身上的变化,看不出兰英由一块生面变成了一块发面,发面是需要人好好揉搓,然后蒸出好吃的馒头的,不然就会放酸了。矮子还以为兰英只是因为生孩子后发了福,嘱咐爹娘把几颗鸡蛋、几穗青玉米、几斤黄豆都在半夜悄悄煮了让兰英吃,为的是保证闺女的奶水充足。矮子是个实诚人,实诚人不会风情,就算他会风情,也没有那风情的本钱,兰英看他不上眼,他的风情也会变成小丑做怪。

公社的秘书也是个青皮后生,那个书生也不懂风情,他胆子很小,那次以后再没敢在兰英跟前露过面。好在兰英知道自己生的是个闺女的那一刻就打算换人了,看那个小秘书没有骨气的样子,也不像个能生出带把儿的来的人。兰英一心要让自己这块好面蒸出像样的馒头,她又开始思谋找哪个好手艺的蒸馒头的人,只是这回有点不一样了,那个人不但要能蒸出好馒头,还要会揉搓,只有揉搓得好了,面才会筋道,馒头才会香甜。这样的人不好找,拆房挖到宝,可遇不可求,但兰英还是遇到了,第一眼看到他,兰英就知道他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这个人就是土匪长盛。

土匪长盛不是本地人,他是倒插门到村里来落了户的外乡手艺人。土匪长盛从很远的地方挑着担子一路吆喝着“修盆修锅”出现在南无村村街上时,兰英正在家里坐月子。她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对过巷子西头桂香的倒插门女婿了。土匪长盛身躯长大,面相活像戏里的武生,眉头那里老是有一道竖纹,不怒而威,显得威风凛凛。他不但是好人材,还是好嘴子,坐在十字路口的井台上,一边叮叮咣咣地修补着烂盆烂锅,一边给人讲他早些年当土匪的传奇故事。村里那些小年轻佩服得两眼放光,为了不让长盛的嘴停下来,他们轮流去供销社给他买五分钱一块的砖头烟丝,细细地掰开揉碎了,给他卷烟抽。其实土匪长盛是在吹牛,他当过土匪不假,可只是个给土匪喂马的小喽啰,那时候他才十几岁,家里人都饿死了,为了一口饭吃上山当了土匪,不到半年那个土匪窝子就被解放军剿灭了,他这个小蟊贼被教育了几天,就“解放”回家了。长盛讲的全是当年听那些老土匪讲给他的事,他在这里卖嘴,就是图个热闹,换几根烟抽。土匪长盛走惯了江湖,十天半月不洗一次脸,衣服也黑油亮,坐在那里像个铁塔,那帮簇拥着他的小后生跟他一比,都成了面有菜色的毛孩子。人材就是比出来的,桂香爹一心想给没娘的闺女找个能顶住门户的好汉子,他熟读《三国》,满脑子龙虎会风云,看村里那些小伙没一个像个英雄的,每日里感叹一辈不如一辈,今人不如古人。那天下工经过十字路口,夕照正透过井亭后面巨大的梧桐树冠的叶隙把红色的余晖箭一般射到对面黄色的土墙上,老汉荷着锄头,觉得自己正是那守长沙的老将黄忠,胡须擦着锄把转过脸,一眼看到长盛,眼前就是一亮,想起一句话来:“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心道真是天赐佳婿,就不动声色地凑到长盛跟前,拄着锄头跟他攀谈,要调查一下他的底细。长盛看到过来个老汉,收住了嘴,舔舔嘴角的白沫,他是见过世面的人,知道不能在年纪大的人跟前吹牛,他们不比小后生,听上一耳朵就知道你的话有几分真假。老汉假装出一副喜欢扯谈的样子,蹲下来和长盛吸了两支烟,旁敲侧击地问清了他的身世,得知他孤身一人,正中下怀,说声出门在外的不容易啊,晚饭去家里吃吧,老汉家里的锅漏了,正好你给补一补。长盛本来就是个吃百家饭的,心想吃了他的饭,补了锅就不收钱了,收拾收拾,锁了箱子,家伙什还放十字路口,跟上老汉去了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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