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糖湾,利比里亚,一九七三(7)

幸好,蜜糖湾还有其他可以分散注意力的事。珍妮丝(同父)是父亲的长女,大我五岁,是他第一段婚姻所生。她是全家个儿最矮的,脸上总是挂着不知为什么看起来假假的笑容。

珍妮丝可以盘腿坐在地板上好几个小时,一只脚跨在另一只脚的膝盖上,就像发疯的瑜伽老师那样。然后她会用她那假假的笑容对着你微笑,而你也知道,不论她脑子里想什么,你最好少问为妙。

她说话带有英国腔,因为她曾在英国的寄宿学校就读,一所位于什罗普郡奥斯威斯特的女王公园女子学校。她到寄宿学校前是个保守无趣的人,等她漂洋过海回来了,就成了人人钦羡的“喝过洋墨水的人”。

“喝过洋墨水的人”,在利比里亚意指曾经到过美国或欧洲。只去一个月左右并不算数,你得真正在那儿生活过。尽管渴望成为“喝过洋墨水”的人,但我从未认真想过离乡背井这档事。我想的大半是在一段长期的“放洋”之后,风风光光回到利比里亚之后的情节。我幻想着,当我在美国或伦敦待了一年后,下飞机时,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时髦大方,一派美式或英式作风。每个人都到罗伯斯斐机场接我,好像我是名人似的。我说话还会带着美国腔,就像珍妮丝每次从英国的寄宿学校回来都带着英国腔一样。

我写信给珍妮丝,告诉她蜜糖湾的生活多么无聊,离镇上太远了。她回信说,她和一个叫珍的白人女孩成为莫逆之交,以及包含下午茶在内,她们在英国每天吃四餐,等等。我们在蜜糖湾每天只吃三餐。我惊讶地摇摇头,心想,怎么会有人一天吃四餐啊?珍妮丝暑假回到蜜糖湾期间,玛琳和我都会跟着她到处跑,模仿她的英国口音。“你在搞什么鬼啊!”我们以高八度的声音说,“去死吧!”

约翰牛(同父)是父亲的独子,同样是爸爸第一段婚姻生的小孩,大我四岁。我们叫他约翰牛,因为他出生时重达六千两百克,而且老是吃个不停。谈到吃,能跟他匹敌的只有玛琳。约翰牛最喜欢的游戏是“巴费”。你吃东西时,如果他说“巴费”,而你没有将中指交叉在食指上的话,他就会拿走你的食物。约翰牛在他的房间里藏了腌牛肉罐头,玛琳夜里常溜进他的房里,两个人就这么大吃起来。玛琳爱死他了,很想嫁给他。她逢人便说,她清楚地知道,她打算嫁给她的哥哥。

约翰牛高大强壮,同样有着库伯家的圆脸颊。他到内陆的寄宿学校里克斯学院就读时,我们寄给他的包里是好几箱的猪肉罐头。最后他转到蒙罗维亚圣派翠克天主教男校就读。不过他年少轻狂,心绪不定,直到十五岁才重获新生,成为基督徒,不再涉足电影院和舞会场所。他开始在蜜糖湾的视听间主持起了圣经研读班。我一度央求加入,但没多久就感到厌烦,不再参加了。

维多利亚·伊维特·娜汀·丹尼斯自己在名字里加上“娜汀”,因为她喜欢这个名字。维琪(维多利亚的昵称)是妈妈的侄女,她大哥的女儿;我们都喊这位大舅舅叫亨利兄,亨利兄弟的简称。

维琪的母亲席壬是吉欧族,她是亨利兄在内陆宁巴郡的桑尼奎利短期工作时结交的女友。直到维琪两岁大的时候,他才愿意承认这个孩子。当时,他的弟弟,也就是我的二舅舅贾伯利在桑尼奎利一家店里发现了席壬和维琪。

维琪同样拥有丹尼斯家族的注册商标扁平嘴,这马上让人识破亨利兄在桑尼奎利时干了什么好事。因为证据确凿,亨利兄终于全盘招供。整个丹尼斯大家族浩浩荡荡地北上到桑尼奎利,征求席壬的同意,让他们抚养维琪,并且送她上学校。

维琪搬到了蒙罗维亚,和我的外婆一起住。不久,仍旧是单身贵族的亨利兄奉命出任利比里亚驻罗马大使馆的副领事。这份职位派有保姆,所以他就带走了维琪。当他们回来时,维琪又回去继续和外婆一起住,在利比里亚,单身男子是不能抚养小孩的。妈咪当时和外婆住在一起,朝着三十岁老处女的身份迈进。等妈咪终于和爸爸结婚时,她随身带着嫁妆、从她父亲那儿得来的许多土地,还有七岁的维琪。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