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不能问资格

如果说拿动机说事,是余秋雨公民对付批评的第一招;那么,他的第二招就是问资格。在《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一文中,余秋雨公民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以断定,这些人 [ 指批评他的人 ] 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这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是援救队和志愿者,就没资格批评他或质疑他。

我不知道这个“准入门槛”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开出的那几个条件,是必须全部满足呢,还是有一个就行?倘若有一个就行 [ 比如默哀 ] ,那人数可就多了,这门槛不设也罢。倘若“一个都不能少”,则余秋雨公民自己,都未必能够“达标”。因为他的家人亲族中,也未必有援救队呀!这样一来,这个门槛,岂非等于“不准批评”?

由此可见,批评是不能设门槛,也是不能问资格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曾经有人说“指责文怀沙之前请先照照镜子”。这话我也不同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问题,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都要“指责之前先照镜子”,那就没人能够行使批评权了。甚至,我们还可以把话说得更透彻一点:有道德问题或道德缺陷的人,也可以批评别人。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就是贪官也可以揭发贪官,批评贪腐,尽管这比较可笑。但可笑归可笑,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也得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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