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 里尔克的世界,鲁米的封地(1)

一两个小时之后,

去了趟托儿所,又喝了杯茶

尽管我有个原则,就是尽量不要太纠缠于过去的事。现在看来,马上回头看看过去才是最重要的事,而且要一直回溯到我们的开始。也许这样,我才能搞清楚我们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在婚礼上,我们说过下面这段话:

爱起先并不是指与另一个人的融合、屈从或合并(那么,什么才使得两个不同的人结合在一起呢?尽管这两个人互不了解、尚未成熟、仍不和谐……)。爱是一个极大的诱因,它诱使人们为了另一个人而成熟,而成为自己内心的某种东西,而成为整个世界,而变成自己内心的那个世界。爱,是对人的一种高标准召唤;是爱选择了我们,要求我们走向更广阔的远方。

--还是里尔克

尽管我们一起站在著名的芝加哥郊外圣公会教堂的圣坛之上--我曾经在此受洗、行按手礼,也曾经作为唱诗班的一员而在此歌唱--我穿着我母亲的结婚礼服,他穿着一身黑色圆角礼服,有400多人簇拥着我们,那天还下着我记忆中最大的一场雨(下雨天结婚等于好运气,婚礼上用餐刀切牛排等于坏运气,不过我觉得应该有另一种说法)……尽管随后在乡村俱乐部有一场招待会,接着是个13人交响乐队在等着我们--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F.Scott Fitzgerald)就是在这家乡村俱乐部与《了不起的盖兹比》中的黛西不期而遇的……尽管我们站在那里,互执双手,四目相对,周围是淡紫色的玫瑰……尽管我们也知道,在生命的这一刻,我们的父母为我们倍感自豪……但我们两个人都十分清楚,我们对彼此而言到底意味是什么--我们就是叛逆二人组。

好吧,也许我们只是学究气十足的温和叛徒。终于,在6年的爱情长跑后,我们进入了“婚姻的殿堂”。我们勇敢地抛下自己的精神,去面对婚姻。我们最热爱的就是自己的精神。在我们说出的每一句誓词背后,都有自己的潜台词。我们说过一句最喜爱的来自鲁米(Rumi)的引语:“在错误与正确之外,还有一个中性地带。我会在那里等着你。”鲁米是我们心目中的那位司仪,就在那个雨天,就在那圣坛之上。在鲁米的地带中,学究气的那些规矩都退化成了倒映着夏日浮云的水洼;而我们趟过了这些水洼,执手跑向前方。

我们也问过自己:“那么,为什么还要进入婚姻殿堂呢?”我们的回答是:雨天过后,如果从外面跑进来,弄得干干爽爽的,将外套挂在一个感觉很熟悉、安全、传统的地方,这很好啊!我们从来没说过自己反传统,即使在谈到家庭时也没这么说过。

即使作为最悲观的悲观主义者,我们也从来没有担心过婚姻。对我们来说,婚姻不是什么未知的神秘领域。在我们的婚礼那天,我们只不过去往很多挚爱之人此前都去过的一个地方。我们都是一些剩男剩女,双方至少都有7年的恋爱史了。合在一起,我们俩也参加过不少婚礼。事实上,除了伴郎伴娘之外,我们的婚礼上也出现了自己的小侄子和小侄女,一共有12个呢!我们正在迈向“家族至上”的时代,而我们喜欢这一点,热爱这一点。

我们的哥哥姐姐要年长一些,甚至有点过于年长了。这种代沟的外在表现就是,我们的父母辈都属于“二战”时期的人,出生在大萧条之前,或者恰好在大萧条时期呱呱坠地。这是香烟加鸡尾酒的一代。鞋子虽然不合脚,却没怎么影响平均子嗣数轻松达到2.2。如果最后不小心溜出来一个,也不是什么大事情--那个家伙自己就能照顾自己。

我们的哥哥姐姐都属于20世纪60年代生人,属于反主流的一代。他们让我们的父辈受到了足够大的冲击,经历了麻醉药、迷你裙、迷幻药、感恩而死乐队(Grateful Dead)以及反爱国主义……这样到了我们能懂事的时候,所能做的就是服从父母的喜好,头发要留到合适的长度,在公共场合尽量不要做任何可怕的、让人尴尬的事情。

就这样,我们俩都成了漏网之鱼。事实确实如此:他一直呆在纽约市区,而我呆着芝加哥市区。我们喜欢彼此的这一点。在相遇的那一刻,我们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这一点:我们俩都喜欢找乐子,而且还侥幸成功了。

但是换个说法,在20世纪70年代,小国小民还算是一种孤独。不管怎样,那时还只是孩子,那时的我们好像错过了所有好玩的事。这样,我和他同病相怜,一碰面就相见恨晚。我们的童年大多在孤独中度过,我们期盼着那些住在寄宿制学校的哥哥姐姐们早点放学回家,我们希望有人陪伴,希望家人团聚。这样,大家就不会奇怪我们俩为什么都热心于在不久的将来建设自己的小家了。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