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避免心情沮丧,淡化事实也许是个很吸引人的想法,然而,还是有一些事实,是每一位为人父母者与相关专业人士都应当有所了解的。这些统计数字与调查结果,迫使我们不得不更加心生警惕、更加注意观察、坚定地为我们的孩子做好面对今日世界的准备。我提供这些资讯,目的不在于吓唬人,而是要帮助各位细察一些相互抵触的事实:这些事实使各位难以明辨自己该相信的是什么。
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指出,全美境内的恋童癖者数量,介于二十五万人至五十万人之间。所谓恋童癖者,是指对孩童有性欲,并且寻找孩童进行性行为的成年人。根据估计,每个恋童癖者一生中会猥亵的孩童数量,介于两百五十人至三百五十人之间。至关紧要的是,要记住:“针对儿童所犯下的性侵害案件中,百分之七十五至百分之八十五的加害者是受害儿童认识的人,挚爱的人或者信任的人。”儿童遭受猥亵,有可能始于婴儿时期;然而,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年龄介于九岁至十二岁。据估计,每四名女孩中就有一人、每八名男孩中就有一人,在十八岁前曾遭受过性虐待。有一份新的研究报告指出,前述受虐的比例可能更高:每两名女孩就有一人、每四名男孩就有一人曾经受虐。
司法部在一项以全美最大规模的监狱受刑人调查为根据所做的研究中指出,三分之二的性侵害犯人曾经欺负孩童,在这些年幼的受害者中,有三分之一是施虐者的子孙或继子孙。
位于美国维吉尼亚州阿灵顿的全美受害者中心,是一个私人辩护团体,代理执行长大卫·毕提说:“性犯罪绝大多数是以孩童为对象,因为他们是比较无助、比较顺从的目标,而且要胁迫他们保持沉默也比较简单。”
这项研究检视了发生于超过四十四州境内的六百桩儿童诱拐与谋杀案。虽然诱拐谋杀儿童的案子不常见——占全美谋杀案数量的千分之一,但是研究发现,百分之五十八的儿童诱拐谋杀案,发生于住家附近四分之一公里的范围内。行凶者多半住在诱拐受害者的地区,或者定期经过犯案地区。
这项研究呼吁民众应该对于住家邻近区域里的陌生人或者异常行为多加留意。该研究指出,表面上看起来是大人在管教任性的孩子,实情可能更为严重,因为有许多儿童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遭到诱拐的,目击者并未意识到犯罪行为的发生。
研究内容还显示,典型的诱拐犯,年纪在二十七岁上下,未婚白人,多半都有暴力或侵害儿童罪案件的前科。相较之下,典型的受害者,通常是白人女孩,年约十一岁,在旁人的眼中,她们都是一些中产阶级小康家庭的“普通孩子”。
这类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四的受害儿童是在遭到诱拐后三小时内遇害。该研究指出,大多数儿童诱拐案件是由家人或朋友所犯下,这点虽然不容忽视,但是儿童遭诱拐后遇害身亡的案件中,行凶者是陌生人的比例达百分之五十三。
这项研究最重要的一项建议是要快速采取行动。诱拐儿童的案件中,有六成是在孩子失踪超过两小时之后才报警处理的,孩子遭到绑架后三小时内遇害的比例更高达百分之七十四。警方必须立即挨家挨户查访,找出孩子失踪前最后的去处。该研究更显示,若警方无法掌握受害儿童与绑架者接触的地点,破案率便急剧下降,在警方知道确切地点后,破案率便会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