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公诉:代表国家起诉你

在我年幼无知的时候,我脑海里的法官和检察官都象征着国家的权 威,可以对着坏人大喊一声:“代表国家消灭你!”现实中当然没有法官和 检察官会这么做,但如果有谁可以喊出这句话,大概最有资格的就是公诉 人了。公即国家,诉即起诉,公诉人就是代表国家起诉你的人,也是最符 合人们心中检察官形象的人。公诉人是正义的化身,一位从律师考入检察 院的公诉人称,当他站在公诉人的席位上,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嫌疑人时, 确实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充斥着胸腔,让他对正义的追求得到充分的满 足。因此,尽管收入比起做律师而言不值一提,但这种快感是做律师所无 法满足的。

 

检察院里没有女人,只有女汉子

 

公诉是一个非常忙碌的岗位,基层检察院的公诉部门,人年均办案 量往往突破三百大关,而加班加点也是家常便饭,因此一些女性公诉人 被人戏称为“母诉人”。实际上她们个个都把自己当男人在用,无论看 起来如何娇小,也不得不成为“女汉子”。比如我的同事公诉处的项检 察官,在大学期间曾是学校礼仪队的一枝花,非常熟悉化妆、搭配那一套,毕业时航空公司、模特公司都向她伸出了橄榄枝,但她最终选择了 去检察院。于是从此不得不每天埋首于厚厚的卷宗之中,她桌子上的卷 宗就没有低于 50 厘米的时候。一次,我撞见她双手抱着一摞顶到她鼻尖 的案卷材料,一下子不知道是该发扬绅士风度帮她抱呢,还是应该习以 为常。正在我愕然时,她却嫣然一笑:“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女汉子, 请你一定要记得,我也曾萌萌哒!”我敬她是条汉子,默默地点了点头。

 

公诉,我们要的是证据

 

公诉人的工作就是起诉,而起诉又可以分成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两个 阶段。

正所谓“谋定而后动”,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部门要对侦查部门送 来的案件材料进行讨论分析,审查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充分吃透是否 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应当从哪些方面进行指控等问题。只有在做好 这一切之后,才能吹响进攻的号角。在审查起诉的时候,最重要的是看证 据能否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根据法律规定,最佳的证据当然是诸如视频录 像这样可以反映犯罪全过程的直接证据,但这样的证据毕竟是可遇不可求 的,而大量的经济型犯罪并不像杀人、抢劫等人身性犯罪这样直观,因此 诸多间接证据是否能咬合形成证据链,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如果公安机关 证据收集工作做得不够细致,没有形成严密的证据链,尤其是对于口供起 主要作用的案子,哪怕嫌疑人已经招供,我们也只能把案子发回公安机关 补充侦查,避免发生错案。

在 S 市发生的一起命案令人印象深刻。冯某(男)和杨某(女)系情 侣。某天杨某的尸体在公园里被发现。有目击者称案发前一天晚上看到二人在公园里散步,而冯某当天晚上并未回自己家中,而是去了 5 公里之外 的朋友家中。警方在冯某朋友家中发现了带有杨某血迹的衣服,种种迹象 表明,凶手很有可能就是冯某。


案子被送到检察院公诉处的项检察官手里,项检看完卷宗后陷入了沉 默。证据非常丰富,但却不太充足。现有的材料有:

1. 路人甲的证人证言,称其目击到冯某和杨某在公园里散步。

2. 路人乙的证人证言,称其目击到冯某在 9 点多离开,并且当时脸上 表情很慌张。

3. 冯某的衬衫一件,衣角沾染了杨某的血迹。

4. 冯某身体检查报告一份,证明冯某的脖子处有杨某的抓痕。

5. 杨某的尸检报告一份,证明杨某在案发当天晚上 10 点左右死亡, 死因系头部受到钝器重击。

6. 冯某的询问笔录一份,内容如下。 警方:“案发当晚你和谁在一起?” 冯某:“和杨某在公园里散步。” 警方:“那之后你为什么离开了?”

冯某:“有人狠狠地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昏了过去,醒来以后发现杨 某流了很多血,我很害怕就离开了。”

警方:“为什么你不回自己家,而是去了别人家?” 冯某:“当时我身上有血迹。” 警方:“那你为什么不报警?” 冯某:“我太害怕了,忘了打电话。”

通过这些材料,犯罪的过程仿佛已经跃然纸上:月黑风高夜,冯某和杨某在公园散步,交谈之中一言不合打了起来,冯某一怒之下用铁锤敲击 杨某的头部,导致杨某死亡,并在审讯的过程中坚决抵赖,死不悔改,简 直是罪大恶极。这一切看起来非常合理,但项检看了一眼就不由得吐槽: “那锤子在哪儿呢?连作案工具都没有就递交过来?”

所谓的证据链,就是证据必须要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锁链,从而说 服法官相信这就是唯一的事实。如果公诉人主张冯某是使用凶器打击杨某 致其死亡,那么最好是找到其行凶使用的铁锤,在铁锤的一端有冯某的指 纹,另一端有杨某的血迹。否则很难让人信服是冯某杀死了杨某。由于缺 乏作案工具,项检对这个案子持谨慎态度,打了回去。

结果过了一段时间,公安局又把案子递了上来,依然没有锤子,但公 安机关保证证据充足。于是项检又一份份地看证据,发现证据跟上次基本 上是一样的。项检很郁闷:“说好的补充侦查呢?”终于在翻到冯某的供述 时,发现了不同,冯某居然认罪了,口供变成了这样。

警方:“那天晚上你和杨某在一起?” 冯某:“是的。” 警方:“她为什么死亡?”

冯某:“我们发生了争吵,一怒之下,我就用铁锤重击她的头部。” 警方:“铁锤呢?”

冯某:“被我扔到垃圾桶里了。” 警方:“后来你为什么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朋友家里?” 冯某:“我不想让家里人知道,朋友比较讲义气,不会揭发我。” 项检心里顿时就无语了:“你确定这不是传说中的刑讯逼供?” 于是在全城媒体都踊跃报道,舆论的旋涡更是早就欲置冯某于死地的时候,项检阴沉着脸提审了冯某。当项检看到冯某的时候,他的脸上是大 写的绝望。

项检:“你是否在案发当天晚上与杨某在人民公园散步?” 冯某:“……”

项检:“希望你如实回答我的问题。” 冯某看了项检一眼,还是不说话。 项检盯着冯某看,然而冯某歪着头,神游天外。这时候项检轻松了下

来,笑了笑:“我知道你是被冤枉的。” 冯某看了下项检,迟疑地点了点头。 项检凝视着冯某,冯某一开始还大大咧咧地跟项检对视,慢慢地收敛

了眼神,最后竟然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这时候项检诚恳地说:“我希望你 能够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你是杀害杨某的凶手,那么我们绝不会放过 你,你也不必急于一时;如果你不是杀害杨某的凶手,那么我也希望你不 要顶包,以免让真凶逍遥法外。”

这时候冯某的表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他开始难过,然后抽泣,最 后大哭了起来:“人真不是我杀的,但是我心里难受啊!都是我的错,都是 我的错……”

然后, 冯某开始讲起当天的遭遇。 原来当天他们碰到了几个小流 氓调戏杨某, 冯某反抗的时候挨了打就认 了。 小流氓让冯某先走, 冯某也就乖乖地走了,等冯某回到现场的时候却发现杨某已经倒在血 泊当中。 冯某抱着杨某痛哭一场, 然后越想越害怕, 便跑到朋友家中 躲了一夜。

冯某惨白着脸:“我跟公安说,他们不信我,后来我觉得我太没用,不如死了算了,是我没有保护好小杨,都是我的错啊!” 项检听了这个故事,心想这下子又碰上麻烦事了。犯罪嫌疑人翻供,

这就意味着之前的很多工作都白费了。项检回去之后决定先查查有没有刑 讯逼供。她先拉出了冯某进派出所时的体检表,又请医生进行体检,检查 后证明没有受伤的痕迹。再调阅了同步录音录像,也没有发现有刑讯逼供 的片段。最后又找到与冯某同监的犯罪嫌疑人,问是否有刑讯逼供的迹 象,他们也都一一否认。至此,项检排除了刑讯逼供的可能,但还是决定 把案子重新发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并指明要求找到凶器,并重点排查当天 去公园的小混混儿。

由于本案发生时间较早,公园的监控并不普遍,因此公安机关在监 控方面无功而返。最后在全城媒体的强大攻势之下,附近一个收废铁的老 头拿出了带血的铁锤,称这个铁锤是他从一个垃圾桶里面捡到的,用报纸 包着他也没注意,认为带血晦气就给扔了,看到新闻又给捡了回来。公安 机关经过鉴定,发现锤头部分确有杨某的血迹,但锤柄部分并无冯某的指 纹。至此基本上排除了冯某的犯罪嫌疑,冯某也终于被释放。经过对比, 警方又很快锁定了一批犯罪嫌疑人,然而遗憾的是他们已经跑到广州打工 去了,这给抓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这个案子一时间也搁浅了下来。这个 案子让当地警方当年的考核受到重创,也为项检的战绩增添了光辉灿烂的 一笔,让大家对这位女检察官另眼相看。

而发人深省的是,在本案的侦办过程中,民众在读到媒体的报道之 后,均义愤填膺,认定冯某就是凶手,因为民众往往没有严密的证据观, 而是基于朴素的正义感,对存在疑点的犯罪嫌疑人先入为主地定了罪。这 给项检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也让项检从此给自己多了一条规矩:在办案的时候绝不看与案件有关的新闻报道和网友评论。

 

提审,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而犯罪嫌 疑人的表现也是各异的。像冯某那样前后判若两人的是少数,更多的犯罪 嫌疑人的表现与其所涉嫌的犯罪相适应。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性人身犯罪的嫌疑人往往头脑简 单,让人很容易就能看出其言语中的破绽。哪怕抵死不承认,公诉人也 能通过他们谈话中的漏洞窥探案件的真相。而这些人又容易被一些小恩 小惠吸引,有些时候往往为了一根烟,就会竹筒倒豆子一般供述自己的 罪行。对此,项检察官的老师陈检察官颇有体会,他最喜欢与这种耿直 的 boy 打交道了。比如在一起抢劫案的提审中,陈检就无情地“戏弄” 了犯罪嫌疑人胡某。

陈检:“4 月 15 日案发的时候,你在哪里?” 胡某:“那天我一个人跑到水库钓鱼去了。” 陈检:“哦?你也喜欢钓鱼?” 胡某:“是啊,平常就会去水库钓鱼,一个人开车过去,人也不多。” 陈检(冷冷地):“那天水库放水,哪有鱼给你钓?” 胡某(愣了):“我好像记错了,我再仔细想想。” 陈检(暗笑):“呵呵,我骗你的,那天水库没有放水。” 胡某(沉默):“对,没错,我就是去钓鱼了。” 陈检:“你那天去总有碰到老王吧,他在那里看水库的,他对那个水库可熟悉了……” 

于是陈检和胡某就钓鱼的话题聊了有五六分钟,气氛融洽。忽然,陈 检笑了:“其实那天老王不在。”

胡某(沉默):“这……不可能,他天天在。” 陈检:“真不凑巧,他那天下午就是不在,到了四点多钟才回来,可你说你两点多钟还看到他,莫非你看到的是鬼?” 胡某(崩溃):“啊……我想起来了,那天老王是不在,是另外一个老头……”

陈检(笑):“其实那天老王在的,他是那里的保安当然天天在了。” 胡某:“……” 如是,胡某的心理防线崩溃了,三下五除二什么都招了。 相比之下,那些涉嫌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高科技含量犯罪的嫌疑

人,往往具有强大的叙事能力,说起故事来一套一套的,故事本身滴水不 漏。你甚至有一种忍不住要相信他们的冲动,一不小心就着了他们的道。 而一些曾经的官员和企业老总在沦为犯罪嫌疑人后,或者寄希望于所谓的 “人脉”,或者希望保住所谓的“尊严”,对检察机关的态度很强硬,往往 拒绝供述。面对提审询问,要么两眼一闭,给你一个“无可奉告”,要么 头一歪:“有什么事情找我的律师谈。”还有一些人大谈行业内幕,声称这 些违法行为都是行业内惯常的做法。

对付这种人, 开始的时候陈检也感到无从下手, 后来他也摸清门 道了: 这种人多疑而重实际, 你想要编故事套他的话, 他可能不会上 钩, 但如果你策略得当, 那他也是分分钟上钩。 在办理一起官商勾结 贪污贿赂案件中,陈检就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充分运用了“姜太公钓鱼” 的策略。

 

陈检:“姓名?” 吴某:“吴 ××。”

陈检:“对于你收受王某贿赂 20 万元人民币的事实,你是否承认?” 吴某:“绝无此事。”

陈检:“这是打款单,打到你老婆账上的。” 吴某:“哦,这是借款。”

陈检就笑了:“老吴啊老吴,我敬你是个老同志,好好跟你说话,你怎 么就不开窍呢?现在王某、刘某、邢某都招了,刘某还顺手把杨某给举报 立功了,你还要一个人在这里硬顶?我给你一天时间考虑考虑,你再好好 想想。”

吴某听着这话,脑门上汗水就下来了。第二天陈检再来提审的时候, 吴某就竹筒倒豆子似的招了,不仅招了,而且还举报了其他人的犯罪事 实。然而吴某不知道的是,在前一天跟他说完那番话之后,陈检又把这番 话跟刘某和邢某都说了一遍,效果非常好。

当然有人会较真儿了: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不承认怎么办呢?实际上 这种情况并不鲜见,虽然我们国家为了消灭刑讯逼供现象,也在不断地削 弱口供的作用,强调客观的证据,但只要客观证据串联起来能够形成完整 的证据链,那么所谓“零口供”封案也不是什么神话。而一旦客观证据确 凿,犯罪嫌疑人招得比谁都快。

古人云,功夫在诗外,公诉人最风光的时刻是在出庭应诉的时候, 但主要的工作在出庭前已经完成。就好像打仗,排兵布阵的命令已经下 去,就等着吹响总攻的号角,而胜败也在此一举。公诉处的工作是检察 院的招牌,也是检察院的脸面,也是每一位检察长最重视的工作。哪怕工作再繁忙,检察长也必定要亲自核对每一份起诉书,力求在法律上没 有错误,格式和文字上没有瑕疵。严苛的案件质量与繁多的案件数量让 公诉人承担着巨大的工作压力。曾经在聊天时,律师朋友调侃说公务员 就是一杯开水,一份报纸,坐一整天,公诉处的朋友就笑了:“要不你跟 我换换?”

每一位公诉人都将出庭应诉看得十分神圣,在案件量少、案件重大的 市级检察院,一些检察官在出庭前往往会提前一天沐浴更衣,剪个头发, 力求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向法官展示自己。由于检察官必须再三检查证据 之后再出庭,不打无把握的仗,因此我们往往可以发现检察官的神态是气 定神闲,不慌不忙的,尤其是一些有经验的老检察官,往往能看到许多案 件以外的因素。

刚参加工作那会儿,陈检审查了一个案件,感觉该案的主要证据就是 口供,因此感到没有太大的把握,跟侦查人员沟通之后更是愁白了头发: 不是我方不给力,实在是对方太狡猾。该查的都查了,还是没什么证据。 就这样,他的老师李检还一直催他,可怜他黑眼圈都熬出来了。突然有一 天,李检跟他说:“小陈啊,这个案子可以诉出去了。”陈检吓了一跳:“不 是吧老师,这个案子还可以搞得再扎实一点儿。”李检不屑地说:“让你诉 你就诉,说那么多干吗?”

诉出去之后陈检好几天没睡好觉。突然有一天,李检说:“这个案子 要开庭了,你跟我走一趟吧,在 ×× 法院开庭。”这个 ×× 法庭在远郊, 开车过去起码两个小时,陈检当时就跳起来了,脱口而出:“我去!”李 检欣慰地说:“新同志热情就是高!”于是乎,开庭当天,陈检七点来钟 就到了单位,然后开着车颠簸了两个小时终于来到这个法庭。 

 

由于本案是团伙作案,当事人人数众多,对于律师团的人数,陈检 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到了现场,还是不由自主地吸了一口凉气。好家 伙,二十多人的律师团,密密麻麻坐了好几排。相比之下,公诉人这边一 男一女,老的老,少的少,显得势单力薄。一开庭,刚刚轮到辩方发表意 见,一名律师就抢先发话了:“我方当事人听不懂普通话,我方请求聘请 一名翻译。”这个我们没有异议,于是就等法院的人去找翻译。等了近半 个小时,从附近的一所小学请了个老师过来当翻译。这个时候,刚出道的 陈检已经有点打鼓了,准备好等待律师疾风骤雨的质问。结果刚刚开始说 话,律师们就自己撕了起来!各人都想把脏水往别人身上泼。本来还担心 犯罪嫌疑人翻供,客观证据不足,结果犯罪嫌疑人互相揭发,倒是省得公 诉人质证了。陈检转头看看老师,只见老师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这就 是传说中身经百战见得多了的长者吧?想想自己刚刚的紧张,陈检不由羞 愧地低下了头:真是太年轻,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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