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容易发生的七个故障

  我们不知不觉地讲了思维的七个方面:自我(M)、对象(O)、环境(E)、目标(G)、决策步骤(也称"决策环")(P)、判断原则(J)和创新方法(C)。

  只要思路对,就能把事情做到点子上。

  思路不对,肯定是某个环节出现了故障。

  自我有长短,在长短问题上很容易出问题。有位同学,临毕业的时候想去找工作,我问他有没有个原则啊,他说:"就要发挥自己的特长。"我问他自认为有什么特长?他说他的特长是文笔比较好。可是在我的印象中,他是错字连篇的小家伙,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他怎么能说自己文笔比较好呢?我仔细一琢磨,他说的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他口吃,表达不清楚,说句话就脸红脖子粗的,像爬山似的,他无法用语言与别人正常交流,所以,自己和自己比,在各个方面中,文笔可能就是最大的长处了。人的长处可以自我比较,但是在走向生活的时候,长处是在竞争中体现出来的。就他那样的文笔,怎么能和其他的应聘者去竞争岗位呢?如果换一个环境,也许他的口才都是优势,比如,到爪哇去教中文,口吃就是优势,因为讲得慢,讲得有节奏,外国人听着比较合适。

  对象分敌我,在敌我问题上很容易出现错误。有一位商场专业的策划人,获得了WBSA策划师证书后,有了招牌,一家大商场重用了他。他也很争气,上任不到一年,把周围的商场全打败了,年终老板给了他40万元奖金,他高兴极了,电话里嚷嚷着要重谢我对他的栽培。可是,不久后的一天,他又来电话了,非常气愤、沮丧的音调,"这老板不是个东西!"原来,他被辞退了。听了他的详述,我说,老板辞退他是对的,因为他帮助老板战胜了所有对手,垄断了,消灭竞争了,没有竞争还需要策划吗?不需要策划还能留他这个策划师吗?人家老板的决策是正确的,总不能人力资源闲置浪费呀!我告诉他,他还没有修炼到位,他违反了"敌我"原则,这里所谓的"敌"不是指敌人,而是"利益矛盾者"。他要想继续在这个企业做,就不能使老板由"我"变成"敌"。我告诉他,当老板奖励他40万元的时候,应当这样表态:"40万元奖金不少,我很高兴,但我又乐不起来。"老板问原因,他就说:"因为我们的胜利是暂时的,只要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不难发现,更大的危机即将来临……"老板一惊,这人还得重用。

  环境藏利害,也容易被人忽略。一家卖手机的店搞开业仪式,邀请了很多老板助兴,由于前一阶段有商业纠纷,主办单位怕有人闹事,邀请了几名警察到现场,警察穿着警服醒目地坐在会场前排,"看谁敢闹事"?可是,一些人刚进会场,一看警察站岗,就走了。为什么走?一些人可能有违法行为,自然怕警察;前几天本城市发生一起爆炸案,一些人怕不安全;一些知情人怕闹事……你说警察在场是利还是害?不请警察怎么样?万一有人闹事?所以,环境的利和害是需要辨证研究的。

  目标含高低。表面上看高低容易衡量,但在具体环境里,就很容易判断失误。高考,上大学目标高还是上中专目标高?那还用问?当然是上大学目标高了。我当年之所以能够考上大学,其根本原因是我考不上中专,也就是说,我是因为考不上中专,所以才考上大学的!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我的家乡还是十分贫穷的。贫穷就必然落后,方方面面都落后,"贫下中学们"以跳出农村田野为荣,无论是考学还是招工,好老师以调走为荣,穷就越穷。所以方圆几十里,三万人没有一个大学生。我1979年初中毕业。整个初中阶段是在干一天农活上一天课的情况下度过的,高中的老师走光了,于是在我升高中时本乡的高中撤销了,300多名初中生要考县里的高中,名额只有20个。我考了第22名,是落榜生里的第二名!几位家长不甘心,集体聘老师,搞个土高中班,凑合着教学。1981年高考前夕,开始报志愿。那年报志愿的规则是大学与中专不得兼报,也就是说,报考大学就不能报考中专,报考中专就不能报考大学。我的几位同学都报考了中专,我到县里一打听,当初考上重点高中的同学也全都报考了中专。比我学习成绩好的同学都报考了中专,我想:"我能考上中专吗?"于是,在家里的一片反对声中,我"被逼无奈"报考了大学。结果,我考上了大学,成为家乡的第一位大学生。那些好学生有些连中专也没有考上。

  做事程序上也很容易出问题。安徽有个房地产老板,在某开发区旁边搞一大片水畔土地,地理好,水形也好。只是因为这里的水污染严重,所以,土地价格非常便宜。老板算一笔账,治水的钱远远少于土地的增值,一本万利。他们策划了一个方案,开发步骤如下:协同环保部门堵住开发区企业污染源、治理现有水系、养鱼并组织钓鱼比赛……应当说,这是一个表面上看来十分精明的行动方案。我看过方案后,我问他们的老板:"这房子最后要卖给谁呀?"他说卖给开发区职工。可是,国家环保政策正处于严格执行阶段,你的第一步骤就会导致许多企业关门,效益好的几家大企业全是污染型的企业,企业关门了,你的房子卖给谁?第一个步骤与最后一个步骤是矛盾的!老板恍然大悟。据说,至今这个项目还在停着。

  北方人把坚持己见的人称为"主意正",用科学的语言讲就是"判断原则明确"。做人做事都要讲原则,没有原则、忘记原则、放弃原则做事都是很危险的。搞营销的做市场,大多采取"以市场为导向"的判断原则,即做任何事情都要看看是否符合客户的需求,把这个原则变成一句口号,就是著名的"客户永远是对的"。这个原则几乎没有人反对,但是落实在具体的行动步骤上,人们经常在不知不觉中放弃了这个原则,造成事与愿违的不良销售后果。这方面的教训很多。我把背离"以市场为导向"判断原则做事的情节用一个寓言故事描述出来,就是著名的"一只眼与两只眼"。

  某动物园,门厅冷落,园长对两个门卫说:"要以市场为导向,客户最想观赏稀有动物,你们两个去原始森林抓几个稀有动物回来,把稀有动物一圈,好收门票。"两个人得令去了原始森林,不久就发现山洞里出来一个人,这人一只眼,太稀有了,把他抓回去,一圈,新人类诞生,还不万人空巷?!他们俩开始抓这个一只眼的人。两个人抓一个人还不容易?正当他俩即将得手,心里一阵暗喜的时候,山洞里出来一群人,全是一只眼的!他们看到这两个人是两只眼,新人类诞生了!这两个可怜的双眼人被人家圈起来收门票了……这就是不恪守"客户永远是对的"判断原则的下场。有时缺乏创新意识,或创新不得法,也不能把事情做到点子上。不使用背景转换法,前面讲的大英图书馆搬迁怎能如期完成?某家防盗门公司是从乡镇企业发展起来的,有了规模后,为了更贴近市场,在营业额达到一个亿左右的时候搬到城市里。这时,随着本地市场的开放,外地竞争对手成批地进入。老板的产业有规模,同时,他的亲属在公司里也累积出了规模,光部门领导一级的亲属就有13个之多。老板早就知道这些亲属已经不适应新的市场竞争了,好不容易找到的人才,放在公司里没有两天就被这些亲属给挤跑了。老板问我怎么办?我告诉他采取外置法,所谓"外置法"就是从企业管理环境外部成建制地引入新的管理部门或管理体系。他依法行事:在企业外与外商成立了一个虚设的合资公司,招聘了一批像样儿的人才,这些人才磨合得差不多了,老板干脆把自己的办公桌搬到了这个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成了"总部",原来的那些亲属全部变成了下属公司的成员,给他们划一块儿低级产业,给他们一些股份……终于摆脱了家族对企业的束缚,提高了竞争力,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后来,有个国有企业老总,听我讲这个故事,也如法炮制"外置法",在企业之外另设一个企业,想脱壳,把国有资产变成他的私有资产,结果被政府识破,被认定为侵吞国有资产,至今还在监狱里,他被"外置"了。可见,使用创新方法也是有条件的,"不违法"是所有商业行为的最高判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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