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
詹姆斯·麦迪逊就是这样一位理智领导者,再没有人比这位来自于弗吉尼亚的立宪主义者更具有说服力地概括了权力制衡的策略。他清楚地认识到了美国人民正在形成中的需要,而且他的政治经历以及他对政治文献的研读,也使他对人的本性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他从一种冲突理论的角度,分析了美国的政治形势——民众政府向派系暴政的转变趋势,其结果必将是造成混乱、动荡和不公平。他考察了派系产生的根本原因,发现它们并非是表面的或暂时性的因素,而是“植根于人的本性之中”。这些力量可能爆发于宗教冲突、政治冲突和领导冲突之中,尤其是爆发于经济冲突之中,但是,“由于人类彼此仇恨的倾向如此强烈,以至于在具有实质意义的原因并不存在的情况下,最细微、最荒谬的分歧也足以煽动人们的敌视的情绪,足以激发出最激烈的冲突”。由于派系分裂倾向如此强盛有力,因此根本不能用诸如“摧毁自由这个派系活动的本质所在”,或者赋予“每个公民同样的选择机会、同样的激情和同样的利益”这样的策略来平复它。这样的想法或是不切实际的,或是比派系活动这一疾病本身的危害更大。
不,保护对抗权力的自由的策略,必须与它要控制的力量同样强大。派系所产生的根源无法消除;能够消除的只是它的影响。要解决这一难题,就要“设计出这样的政府内部结构,使其各组成部分凭借其交互关系成为彼此保持各自适当位置的手段”。但是,政府的每个部门都必须具备各自的意愿,这种策略才能生效。如何生成这样一些相互对立而又相互冲突的意愿呢?可行的办法就是让各部门对相互冲突、相互对立的选民负责。“防止在一个部门中数种权力逐渐集于一人之身的最大的保障措施,就要赋予每个部门的管理者必要的宪法手段和个人动机,以抵制其他人的侵犯行为……必须要造就野心以对抗野心。人的利益必须符合所承担职务的宪法规定权利。”麦迪逊不无悲哀地补充道,就算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人类本性的反映。“但是政府本身又是什么呢,它难道不是所有对人类本性的反映中那个最伟大的反映吗?如果人们都是天使,那么任何政府就都是不必要的。”如果人们倾向于统治其他人,那么政府就必须能够控制被统治者,同时必须有能力控制自身。
由于麦迪逊在这个问题上的陈述非常有见地,并且汉密尔顿、亚当斯和其他一些知识分子都竭力地构思、执行并维护他们的策略,所以后人们已经谈论起在1776年和(特别是)1787年的政治才能的大爆发了。然而,如果我们退后一步,就可以看到,作为一个思想顶峰的美国宪法,来源于几个世纪以来艰苦的政治思索和政治分析,来源于直接的政治经验,也来源于美洲殖民地人民的各种特殊需要和各种特殊的政治环境。1787年的“解决方案”不仅仅像贝林所称的那样,是一条“持续的、不间断的理智发展和政治经历之路”的顶点,架起了古代传统、17世纪英国思想和美洲大陆思想以及麦迪逊的分析之间的桥梁。它也是知识分子所行使的政治领导权力的一个经典的,或许甚至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实例,这种领导是在这样一种情境中实施的:此时,知识分子们对人类本质有了坚定而现实的理解,他们对前人的思想有了广泛而深入的把握,他们对自身与他人的经验能够有辨别地加以吸取,理论上和实践中的那些难题的本质得到了清晰的阐释,而且从哲学上和操作上解决这一难题——抑制权力和保护人民自由的难题——的时机和环境条件已然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