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原始时期的饮食
夏商社会生活史
宋镇豪著
第一节原始时期的饮食 一火食伊始 人类早期,生活艰辛,古代文献中透露有若干史影:上古之世,……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韩非子·五蠹》)昔者,……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礼记·礼运》)太古之人,饮露食草木实,圣人为火食号燧人。(《公孙尼子》①)这是追想人类在未学会“火食”之前,生存条件低下,只能靠采集自然界植物野果,捕捞水产,猎取禽兽,生吞活食以维持生机。考古人类学知识揭示,人类由蒙昧走向文明,从人地空间关系言,有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山林时期,约当旧石器时代,人们赖山林采集和狩猎为生。第二阶段为山前时期,属于向新石器时代过渡阶段,是从高级采集经济向农业文化迈进的萌芽时期。第三阶段为河谷阶地时期,约当新石器时代,农业和家畜饲养业并行发展,出现大的氏族部落组织②。“茹毛饮血”的史影大致反映了人类在第一阶段的生活。然而长期的生存经验积累,这一阶段的中后期,人类逐渐知道了用火。山西南部西侯度旧石器时代遗址,古地磁测定距今约180万年,有烧骨出土,据说是人类早期用火的证据。距今约70万到20万年的北京猿人,已能自觉用火和火食①。当时是从天然火中取得火种。大约在旧石器晚期,人工取火方法发明。《古史考》云:古者茹毛饮血,雄人氏钻火,始裹肉而燔之,曰炮。《礼含文嘉》②云:燧人始钻木取火,炮生为熟,令人无腹疾。《河图挺佐辅》③云:伏羲禅于伯牛,错木作火。《管子·轻重戊》云:黄帝作钻燧生火,以熟荤臊,民食之无兹■之病,而天下化之。把人工取火法的发明归诸燧人氏、伏羲或黄帝等传说中的圣人,自不足信,但毕竟揭开了先民很早就从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创造人工取火及以火熟食的事实。我国古代取火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利用竹木摩擦产生火花的钻法和锯法;一种是以石击石和由此发展而来的火镰击石法;一种是利用金属镜(阳燧)或透镜聚光的取火法。前两种均属原始取火法,其中钻木取火最为普遍,可追溯到远古时期,下至汉晋时代人们犹沿用④。今能见到最早的钻木取火实物工具,是出自新疆地区春秋战国时期墓葬,包括有钻砧和钻杆两部分,钻砧用长约10~20厘米,宽2~5厘米的长条形木片做成,在木片上刻上竖槽和数量不等的小圆窝,钻杆一般也用木质材料制成。有学者据钻砧圆窝里壁多数被灼焦及竖槽形态,推测当时取火,是以钻杆对准钻砧一圆窝,迅速摩擦转动,让木屑顺竖槽落成小堆,直至迸出的火花燃着木屑①。这有助于追想原始先民如何人工取火。取火方法的发明,使先民首次获得了一种支配自然力的能力,在人类进化史上意义重大,因以火熟食,遂导致饮食生活的根本性改观。 二饮食的多元性 中国幅员辽阔,地势西高东低,一些东西走向和南北纵向山脉分布其间,受地区性季风环流和寒温海流变迁影响,史前时期东部季风区呈现森林草原景观,西北干旱区则为草原荒漠景观,自然地理环境差异,造就了史前时期不同的区域经济类型和多元性的饮食形态。在黄河中游中原地区,属于旱地农业经济文化区。这里新石器早期文化的代表,可追溯到8000年前后的裴李岗文化和磁山文化。前者遗址有50余处,主要分布在豫西山地东部边沿与黄淮大平原过渡地带。原始农业在当时居民的经济生活中占重要地位,主要栽培作物是粟,但采集、狩猎和渔捞生产仍占一定的比例,还出现了家畜饲养业和制陶业。据分析,男女间的生产分工较明确,男的外出耕作和采集野果,女的则在家里加工粮食,蒸煮食物,照顾幼儿②。后者发现于河北武安县南磁山,有发达的农业,一定比例的渔猎经济,已饲养猪、狗、牛、鸡等家畜。相继发现灰坑共476个,内储存粟类粮食的灰坑有88个,有人推算储存量可达10万斤以上①。可以设想,当时人们主要食物来源是靠经营农业来提供。距今7000年至4000年前的新石器中晚期,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是中原地区相先后的两种代表性文化,分布范围大体相同,以河南、陕西、晋南为中心,西达甘肃,东至鲁西,北及豫中内蒙,南到汉水流域。在这前后约3000多年间,本地区先民全面进入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林立大地的原始氏族公社聚落内,贮藏粮食的窖穴屡见不鲜②。据碳十三(13C)测定提供的古代人类食谱表明,从仰韶到龙山文化时期,粟(小米,Setaria ltalica Beauv)一直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当然也有部分人偏于肉食③。陕西临潼姜寨聚落遗址还出土了整罐的黍类作物(一称糜子,Panicum Mi-liaceum L。)④。西安半坡聚落遗址出有成罐的粟类作物以及罐装菜籽⑤。甘肃东乡林家遗址不少居室内都发现了5000年前用陶器盛装的粟、黍及油料作物大麻籽,在一个窖穴内还发现了堆积足有2立方米的捆成小把而整齐码放的带穗黍捆⑥。甘肃民乐东灰山遗址还出土了5000年前后的大麦、小麦、高粱、粟、黍炭化籽粒⑥。郑州大河村遗址也出有仰韶晚期一瓮炭化高粱米⑧。这说明,至少自仰韶时期始,人们的粒食品种除了主要是粟外,尚有黍、大麦、小麦和高粱等,各地之间人们的主食并不雷同,多少存在着一些差异,有的还种植食用菜蔬。值得注意者,上述姜寨和半坡两处遗址均发现了饲养家畜的圈栏。姜寨所见当时人遗弃的动物遗骸,有96.78%属于哺乳动物,大部分是家猪、黄牛、梅花鹿等偶蹄类动物,另有1.95%是鱼类骨头,0.16%为鸟类,可见家畜饲养是人们食物的重要补充手段,而渔猎业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十分次要的。动物遗骸在姜寨聚落主要集中见之南面居住区,似又表明,即使在同一居民共同体内,人们的饮食习好亦不划一,或因从事的生产活动不同,食物来源不一,其食谱或粒食为主,或偏于肉食,也是有其差异的。在华北沿海区,以山东为中心,北达辽东半岛,南及苏皖北部,包括黄河中下游广大地区,是古代旱地农业经济区的又一重要中心。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典型龙山文化是本地区先后三种新石器时代代表性文化,年代与中原地区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大体相当①。自北辛文化时期起,本地区先民即进入定居农业生活阶段,靠近内陆的冲积河谷平原,农业尤为发达。山东膝县北辛遗址不少陶器上留有粟糠痕迹②。山东胶县三里河大汶口时期遗址一害穴内,遗留有体积达1立方米多的粟③。辽宁大连郭家村遗址在龙山文化层出土的席篓内存有炭化粟④。可知粟一直是本地区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此外安徽毫县钓鱼台遗址,据说发现过5000年前的炭化小麦⑤。家畜饲养似比中原地区发达,品种有猪、狗、牛、羊,个别地点还驯养马和鸡。渔猎业在经济生活中的比重远远高于中原地区,许多遗址中都出有大量鱼骨、鱼鳞、螺壳、蚌壳或海产软体动物遗骸。《史记·货殖列传》谓海岱之间膏壤千里,其民“通鱼盐”,《内经素问·异法方宜论》谓东方“其民食鱼而嗜咸”,看来自新石器时代已然。上举大连郭家村遗址,出土农业生产工具有174件,渔猎生产工具有487件,两者之比是1:2.8,间接反映了渔猎生产在该地经济生活中所持有的举足轻重地位。有意思的是,山东广饶傅家大汶口文化遗址,曾出土两件陶鼎,一件内盛有粟,一件内放有鱼骨①,恰巧再示农渔并重的经济生活。从我国东北至西南环绕中原大地的半月形地带之内,自新石器时代以来则一直是畜牧或半农半牧经济文化区②。文献所云:“俗善骑射,戈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③,“人食畜肉,饮其汁,衣其皮,畜食草饮水,随时转移”④,道出了这一地带内人们的经济活动和饮食诸传统习俗。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是我国古代稻作农业经济文化区。距今7000年至4000年前后,长江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先后有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大溪文化的红陶常以稻壳作羼和料,一些遗址的红烧土中也每见稻壳和稻草末,另外又有猪、牛、羊及较多的鱼骨、兽骨出土,还有用整鱼随葬者。在屈家岭遗址则发现500多平方米烧土内拌入了密结成层的稻壳,还有猪、狗等家畜遗骸。在石家河遗址发现大片烧土内夹有大量稻壳和茎叶,猪、狗、鹿、羊等遗骸出土甚多⑤。显然本地区先民很早以来就以种植稻米为主要食物来源,据鉴定属于粳稻,是比较大粒品种⑥。另外家畜饲养和渔猎生产也相当发达。与此同时,长江下游太湖平原和杭州湾地区,先后主要有河姆渡文化、马家洪——崧泽——良渚文化。河姆渡遗址有丰富的稻作遗存,经鉴定属于栽培稻的籼亚种晚稻型水稻。又出土成堆的橡子、菱角、酸枣、桃子、薏仁米、菌类、藻类、葫芦等遗物。家畜有猪、狗,可能还驯养水牛。另又发现大量哺乳类、鸟类、爬行类、鱼类和软体动物等野生动物遗骨①。这里的先民主要从事种植水稻的农业定居生产活动,但采集、家畜饲养业以及渔猎捕捞在经济生活中仍占一定比重。在马家浜文化时期,稻米是人们主要食粮,品种有籼稻和粳稻。辅助性食物有采集得来的植物以及渔猎所获陆生、水生动物。至崧泽文化时期,人们的肉食来源已有相当多来之稳定的家猪饲养,水产食品有鱼虾龟鳖等。进入良诸文化时期,原始农业经济全面发展,各地时有成堆的稻谷和稻米遗存发现,同时还出土了许多植物种籽,有花生、芝麻、蚕豆、两角菱、甜瓜子、毛桃核、酸枣核、葫芦等等,有的可能属于农业栽培作物②。自然气候和地理环境的差异,决定了中国新石器时代经济类型的多元性和饮食生活的地区性差别,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和华北沿海区近内陆地带旱作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为嗣后夏商社会生活的展开,先期备置了较丰满的舞台场景;北方地区的游牧经济和南部及东南地区的稻作农业经济,又随时随地给中原夏商社会生活大舞台递去新的内容;但反向的辐射对周边地区同样具有深刻的影响,起到内在的采借或同化作用。这是夏商时代饮食动向的“大气候”。当时社会财富向权力倾斜和聚焦,内外政治关系亦穿错交割,饮食中施入的意识,施入的观念,其时代内涵更是复杂多态的。 ① 《太平御览》卷八四九引。 ② 参见石兴邦:《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文化体系及其有关问题》,《亚洲文明论丛》,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36页。 ① 贾兰坡、黄慰文、卫奇:《三十六年来的中国旧石器考古》,《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② 《太平御览》卷八六九引。 ③ 《太平御览》卷八六九引。 ④ 参见汪宁生:《我国古代取火方法的研究》,《考古与文物》1980年4期。 ① 陈戈:《新疆出土的钻木取火工具》,《考古与文物》1982年2期。 ② 赵世纲:《关于裴李岗文化若干问题的探讨》,《华夏考古》1987年2期。 ①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邯郸市文物保管所:《河北武安磁山遗址》,《考古学报》1981年3期。佟伟华:《磁山遗址的原始农业遗存及其相关的问题》,《农业考古》1984年1期。 ② 杜葆仁:《我国粮仓的起源和发展》,《农业考古》1984年2期。 ③ 蔡莲珍、仇士华:《碳十三测定和古代食谱研究》,《考古》1984年10期。 ④ 《姜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8年,543页。 ⑤ 《西安半坡——原始氏族公社聚落遗址》,文物出版社,1963年,124页。 ⑥ 《甘肃东乡林家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4集,1984年。 ⑥ 《甘肃东乡林家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4集,1984年。 ⑧ 《郑州大河村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3期。 ① 参见吴汝祚:《试论北辛文化——兼论大汶口文化的渊源》:苏秉琦:《山东史前考古》,均刊《山东史前文化论文集》,齐鲁书社,1986年。 ② 《山东滕县北辛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4年2期。 ③ 《山东胶县三里河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7年4期。 ④ 《大连市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4年3期。 ⑤ 金善宝:《淮北平原的新石器时代小麦》,《作物学报》1962年1卷1期。 ① 《山东广饶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考古》1985年9期。 ② 童恩正:《试论我国从东北到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文物与考古论 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③ 《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 ④ 《史记·匈奴列传》。 ⑤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127~136页。 ⑥ 丁颖:《江汉平原新石器时代红烧土中的稻谷壳考查》,《考古学报》1959年4 期。 ① 《河姆渡遗址第一期发掘报告》、《河姆渡遗址动植物遗存的鉴定研究》,同刊《考古学报》1978年1 期。游修龄:《对河姆渡遗址第四文化层出土稻谷和骨耜的几点看法》,《文物》1976年8期。 ②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149~155页。《崧泽——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7年,114页。汪济英、牟永抗:《关于吴兴钱山漾遗址的发掘》,《考古》1980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