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音乐、舞蹈 宫廷乐舞
宫廷乐舞是被称之为雅乐的官方歌舞,是明代乐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明太祖起于民间,其登极之前又经元朝近百年统治,中国宫廷传统乐舞的许多东西到这时候已经无传。从史书的记述来看,太祖登极前曾经有一段时间用女乐代替了朝贺的雅乐,这对于一个自命为正统的新朝显然是不合适的。因此太祖即位之初便命儒臣厘定雅乐,但是其效果并不理想。《明史》中说:“明兴,太祖锐志雅乐。是时,儒臣冷谦、陶凯、詹同、宋濂、乐凤韶辈皆知音律,相与究切厘定,而掌故阔略,欲还古音,其道无由。”①当时太祖正以严猛治国,对于儒臣们所厘定的雅乐是否合于古律,也就无暇顾及了。但是,自从太祖得天下的规模已定的时候,他便开始设置了掌管官方乐舞的机构,并由此而逐渐完善了明代的宫廷音乐和舞蹈。
按照《明史》的记载,明初雅乐的制定出于道士冷谦之手,这可能是因为在道教音乐中,较多地保留了传统东西的缘故。
冷谦的考订在当时是十分有限的,实际上只能是当时道教音乐的变种罢了。到永乐时,成祖问黄钟之律,臣工中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学者们的理论与乐工们的演奏无法相通,所以明代的雅乐是集历朝之旧,加以民间音乐,所谓雅俗杂出,而这倒使得明代的雅乐成为了一次集大成的再创造。《明史》中说:殿中韶乐,其词出于教坊俳优,多乖雅道。十二月乐歌,按月律以奏,及进膳、迎膳等曲,皆用乐府、小令、杂剧为娱戏。流俗喧,淫哇不逞。太祖所欲屏者,顾反设之殿陛间,不为怪也。②明代的宫廷乐舞主要用于各种礼仪活动中,其器乐歌舞均有定制,按照洪武初的定制。宫廷乐舞的全套歌舞包括:乐师七十二人,有编钟、编磬各十六人,琴十人,瑟四人,搏拊二人,柷、敔各一人,壎六人,篪四人,箫八人,笙八人,笛四人,应鼓一人,篪四人,凤笙四人;歌手十二人,由协律郎一人为指挥;武舞生六十二人,引舞二人,各执干戚,文舞生六十二人,引舞二人,各执羽籥,另有舞师二人执节引舞。除去文武舞生之外,还有“四夷”舞士,与文武舞士配合起舞。
各种不同的场合,歌舞器乐也不尽同,除去上述的器乐之外,还有如像戏竹、头管、琵琶、二十弦、方响以及“四夷舞”所用的腰鼓、胡琴、箜篌、羌笛等。
按照这种规定的舞蹈也是十分单调的,例如朝贺的舞蹈,由文武两队舞士,各三十二人,分作四行,每行八人。武舞士由舞师二人执旌引导,左手执干,右手执戚,舞作发扬蹈厉坐作击刺之状;文舞士由舞师二人执籥引导,左手持籥,右手持翟,作进退舒徐揖让升降之状;“四夷”舞士十六人,分为四行,每行四人,由舞师二人执幢引导,舞作拜跪朝谒喜跃俯伏之状。这种单调的歌舞,除去礼仪效果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可取之处的。所以到后来,宫中教坊司等机构便多方设法改变旧的歌舞形式,更将一些民间的歌舞引进了宫廷之中。弘治时行耕田礼,教坊司以杂剧应承,间出狎语,为都御史马文升所斥。但是到武宗时,这种事情就更加屡见而不鲜了。武宗以礼乐不全为由,大量征集乐工,并选各省艺精者赴京供应,结果民间杂艺进入宫中,所谓筋斗百戏之类日盛于禁廷。世宗以外藩即位,一心于更定礼制,再续皇统,对宫中的乐舞也有所考订,他甚至亲制乐章,再由太常寺配以乐曲,对于洪武所定的旧歌章多有改动。但是这些改动并没有改变宫中祭祀乐舞的基本形式。所以明朝的宫廷歌舞就分为了两种形式,一种是专为礼仪而用的歌舞,一种则是供给帝王欣赏的宫廷歌舞。严格地说,后者已经不属于宫廷歌舞的范围,而与民间歌舞无异。
民间音乐歌舞
明代的民间音乐歌舞实际上也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民间娱乐型的音乐歌舞,一是表演型的音乐歌舞。
民间娱乐型的歌舞包括的内容很广,例如船夫的号子,挑夫的小调,以及大量的民歌,民间节庆及赛神等活动中的自娱性歌舞,均属此列。人们非常熟悉的凤阳花鼓,应该算是这类民间歌舞的代表。
民间歌舞带有极强的传统性质,一般来说经过长期在民间流传,许多都无法明确究竟属于何时何代了。然而在明代的民间歌舞中,一种被称作时调的民间歌曲,则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成为明代非表演型民间音乐的典型。
民歌本来应当是长久流行于民间的,但是明朝中叶以后,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带有流行歌曲性质的民歌时调突然盛行起来。
万历年间方志中记:“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泊泊浸淫,靡甚勿振。甚至娇声充溢于乡曲,别号下延于乞丐。”①待到明末冯梦龙整理这些民间小曲的时候,收集到的作品多达三百余首,真足以同“唐诗三百首”相媲美了。这些民间歌曲为当时的表演者们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很快便成为了歌舞艺人们演出的内容。
有些所谓的时调小令,后来被用到了传奇戏曲中,也就成了表演音乐。
明代的民间音乐,除这些流行歌曲之外,还有民间的器乐表演,这也不同于官方教坊中乐师的作品。如嘉、隆间名闻于京师的李近楼琵琶,被称为京师一绝。其传授也以民间方式进行,时人称:“世庙时,李东垣(即李近楼)善琵琶,江对峰传之,名播京师。江死,陈州蒋山人独传其妙。时周藩有女乐数十部,咸习蒋技,罔有善者,王以为恨。”①其后又传于汤应曾,故应曾有“汤琵琶”之名。这些民间艺人的演奏,除去一些绝技之外,主要是演奏古曲,他们对于中国传统音乐的承传作用是不可磨灭的。随着这种民间器乐的发展,当时民间也形成了流派,例如鼓琴,当时即分为浙操和闽操两派,在手法和曲调上都各不相同。其中浙操近雅,为士大夫所推崇,闽操则更近于乡音。
不过明代表演型的音乐主要在戏曲表演中。尤其是明中叶以后兴起的传奇戏所采用的南曲,无论是余姚腔、弋阳腔还是昆山腔,都是地方民间流行的曲调,其中的器乐伴奏也带有明显的地方音乐特色,这就是被后人称作的剧乐。待到魏良辅等人改革昆腔,取代其他诸腔,戏剧音乐更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明代的戏曲表演中,不仅有音乐,而且有舞蹈,当时戏曲中的舞蹈也是舞蹈表演的主要形式。不过舞蹈与音乐有所不同,戏曲中的音乐随着时调变化而变化,舞蹈则似乎变化要少一些。从明代杂剧、传奇戏剧本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舞蹈的名目,如《跳和合》、《跳钟馗》、《舞鹤》、《跳虎》、《跳八戒》等。这里的《跳八戒》显然是明代的舞蹈,其余的就很难说了。其中的《舞鹤》就是一种很古老的舞蹈。一般来说,模拟动物的舞蹈都会相对形成得早一些,只是这些舞蹈也是在不断变化的。而且这些戏曲表演中的舞蹈也很难区分,哪些是专门为戏曲表演而创作的,哪些是将民间舞蹈移植到戏曲中来的。永乐十七年(1419),一支来自中亚帖木儿帝国的使团在进入明朝边境后,受到了驻边将士和地方官府的接待,席间有优童表演歌舞,其中就有鹤舞。由一名优童扮作仙鹤,随着乐曲翩翩起舞,其高超的舞技令使臣们惊叹不已。而这种流传到西北边远地区的舞蹈显然不是明人的创造。由于是出于帖木儿使臣的叙述,我们无法知道这次表演的鹤舞究竟是单纯的舞蹈表演,还是杂剧中的一段。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明代戏曲中的舞蹈许多是可以单独表演的,而且有相应的固定曲调。
朱载堉与《乐律全书》
在世界文化史上,朱载堉这个名字与音乐理论中的乐律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用数学方法完满地解决了音乐的旋宫转调的问题,对于全世界音乐的发展进程具有非常大的贡献。
朱载堉(1536—1611),字伯勤,号句曲山人,少年时自号狂生、山阳酒狂仙客。明太祖朱元璋第九世孙,郑恭王朱厚烷世子。郑恭王于嘉靖年间因上疏世宗谏止斋醮获罪,被削爵禁锢于凤阳高墙。当时朱载堉年仅十五岁。史称:“世子载堉笃学有至性,痛父非罪见系、筑土室宫门外,席藁独处者十九年。”①作成《瑟谱》十卷。世宗死后,郑恭王获释复爵,朱载堉从此专心于乐律研究著述,并在其父死后拒绝继承王爵,用数十年功夫,终于完成了《乐律全书》的写作与刊行工作。
《乐律全书》是朱载堉所著十四部著作的合集,包括《律历融通》四卷附《音义》一卷,《圣寿万年历》二卷,《万年历备考》三卷,《律学新说》四卷,《算学新说》十卷,《乐学新说》十卷,《律吕精义》内外篇十卷,乐谱、舞谱共七种十二卷。这些著作涉及了声律、音乐、舞蹈、历算等多种学科,其中还保存了大量的乐谱和舞谱。
《乐律全书》中最可贵之处是用科学方法解决了十二平均律的数学计算。明朝中叶以后,文人士大夫更多地涉足于戏曲和音乐的创作,他们不安于南曲之类民间音乐的随意性,开始对其进行改造和发展。这些在音乐戏曲上的努力,为朱载堉的音律研究起到了促进作用。明代的音乐从此开始向近代民间音乐发展。他计算出的密律为1.059463094359295264561825,这就是他所说的“新法密律”。
朱载堉的《乐律全书》不仅解决了音乐理论中乐律的问题,而且还保存了许多乐谱和舞谱。他在这部著作中,第一次提出了“舞学”的概念,从而将舞蹈的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分立了出来。《乐律全书》中保留有《人舞谱》、《六代小舞谱》、《灵星小舞谱》、《灵星祠雅乐天下太平字舞缀兆图》、《二佾缀兆图》、《小舞乡乐谱》等。其舞谱中并附有图,图下有说明。他用上转、下转、外转、内转、未转、转初、转周、转过、转留等标明旋转的幅度,用伏睹、瞻仰、回顾来标明视线方向,用鞋形的不同画法来标明左右脚与全足或足掌、足尖及着力腿与非着力腿的区别位置等,其精确与明晰程度,令今天的舞蹈研究者深为惊叹。①
①《明史》卷六一《乐志》。
②《明史》卷六一《乐志》。
①万历《山东博平县志》卷四《民风解》。
①王猷定:《汤琵琶传》,《虞初新志》卷一。
①《明史》卷一一九《世子朱载堉传》。
①《中华文明史》卷八。
第四节 音乐、舞蹈 宫廷乐舞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