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明太后冯氏 临朝听政
在北魏历史上,文明太后冯氏是一位承前启后的杰出女政治家。
冯氏(442?—490),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县)人。祖父冯弘,北燕末代国王。北魏兵临和龙,冯弘弃城奔高丽;其子冯朗、冯邈降魏。后来,冯朗官至北魏秦、雍二州刺史,封西郡公。冯氏是冯朗之女,生于长安。
当冯氏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的时候,晴天里一个霹雳,其父冯朗突然罹难被杀,顿时家破人亡了。冯氏受到株连,被没入平城皇宫,幸好她的姑母是太武帝拓跋焘的左昭仪,她入宫后得到姑母的照顾。
冯氏聪明好学,在姑母的抚养教育下,不仅粗通文字,而且见识大有长进。兴安元年(452),文成帝拓跋浚继位,冯氏被选为贵人,当时她只有十四岁。四年后,她被立为皇后。
北魏前期,黄河流域经历了长期的战争,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生产凋敝,民不聊生。许多农民不得不投靠大族豪强,沦为荫附户。“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①。荫附户不承担国家的赋税徭役,其负担必然要转嫁到其他劳动人民的身上;大族豪强对荫附户实行残酷剥削,荫附户也痛苦不堪,社会阶级矛盾不断激化。史称“世祖(拓跋焘)经略四方,内颇虚耗,既而国衅时艰,朝野楚楚”②,这就是文成帝继位时面临的社会现实。文成帝曾经采取了一些补偏救弊的措施,他派出二十多批官员巡视州郡,检查地方垦田、徭赋、吏治和刑法;他五次发诏惩治贪官污吏,并一度减轻赋税,免收相当于常赋一半的杂调。这些措施虽然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收效甚微。
文成帝还没来得及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在二十六岁上死去了。冯氏痛不欲生,在举行焚烧文成帝生前衣物的仪式上,她哭喊着纵身跳入火堆,左右侍从慌忙把她拉了出来。她昏迷良久,方才苏醒过来。
和平六年(465),文成帝长子拓跋弘即位,是为献文帝。献文帝尊冯氏为皇太后。小皇帝刚刚十二岁,朝政大权操在车骑大将军乙浑的手中。乙浑心怀叵测,矫诏诛杀异己,先后杀害了尚书杨保年、平阳公贾爱仁、南阳公张天度和平原王陆丽等人。四十多天内,他由车骑大将军而太尉、录尚书事,而丞相,凡三迁,位居诸王之上。
冯氏是个精明的妇人,果敢干练。十多年的宫廷政治生活,使她更加敏锐机智了。她没有沉浸在悲哀中,不动声色地注视着周围事变。当她觉察到乙浑心术不正,谋危帝室时,便密定大计,突然以谋反罪杀掉了乙浑,然后宣布亲自临朝听政,控制北魏政治大权。
皇兴三年(469)八月,拓跋宏被立为太子。“魏故事,后宫产子将为储贰,其母皆赐死”①。冯氏亲自抚育还在襁褓中的太子,宣称自此不听政事,还政于献文帝。据说献文帝“幼而神武,聪睿机悟”②,年纪虽小,却很有主意。于是乎在皇帝和太后之间出现了一场微妙的斗争。宫闱秘闻,难以尽知;史官避讳,史事遗落,如今只能看到一些蛛丝马迹而已。大概由于太后经常干预和掣肘,献文帝不能自主,但又不愿当傀儡,渐渐心灰意懒,不想过问政事了,这就是他所谓“雅薄时务,常有遗世之心”③。后来,献文帝干脆准备禅位给他的叔父、京兆王拓跋子推,只是迫于冯氏的压力和群臣的反对,才传位给太子。
孝文帝拓跋宏即位的时候,还不满九岁;献文帝则为太上皇帝。冯氏为太皇太后。献文帝虽然禅位了,但是,太上皇与太皇太后之间的矛盾并没有结束,而且还在逐步加深。当时,冯太后憎恶侍臣薛虎子,出之为枋头镇将,以后又借故贬黜他当镇门士。献文南巡,薛虎子候在道旁哭诉,自称横遭非罪。献文甚是同情,带他随从视察,一路上访以政事,又重新任命他当了镇将。冯太后宠幸李奕,献文却偏偏罗织罪名杀了李敷、李奕兄弟,他们的许多亲戚也受到株连。这件事激化了帝、后之间的矛盾,终于导致了承明元年(476)六月献文的暴死。甲子日,“诏中外戒严,分京师见兵为三等,第一军出,遣第一兵,二等兵亦如之”④。京师如临大敌,形势非常紧张。显然,这是冯太后为了对付献文而采取的一次不寻常的军事行动。六天后,献文暴死。史称“显祖(拓跋弘)暴崩,时言太后为之也”①。冯氏害死献文,决非捕风捉影之说。在这次统治阶级内部的夺权斗争中,冯氏获得了完全的胜利。
献文死后,冯氏称太皇太后,再次临朝听政。从此,她大权独揽,事必躬亲,直到太和十四年(490)九月病死的时候为止。
锐意改革
当时,北魏的政治局面很不景气,阶级矛盾愈演愈烈。由于没有俸禄,官吏贪赃枉法,侵削黎民百姓者比比皆是。大族豪强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奴役依附农民。水旱蝗灾也连年不断,从而激起了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北魏的统治已经到了非改弦更张不可的时候了。担当起这个历史重任的不是别人,正是冯太后。她所接受的汉族传统文化的教育起了良好的作用,历年的政治斗争也使她变得更加成熟了。于是,在她的主持下,北魏进行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北魏的历史打开了新的一页。
首先是实行均田制。
针对牛疫流行,耕牛死伤过半,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的状况,太和元年(477),冯太后采取临时措施,下令各地抓紧耕垦,限定“一夫制治田四十亩,中男二十亩。无令人有余力,地有遗利”②。但是,耕垦要有可供耕垦的土地,要有耕垦土地——哪怕是荒地的权利。农民没有地种,人尽其力,地尽其利只能是一句空话。这一点,冯太后后来逐渐意识到了。
主客给事中李安世是个有识之士,他首创均田之议。他在上疏中说:窃见州郡之民,或因年俭流移,弃卖田宅,漂居异乡,事涉数世。子孙既立①,始返旧墟,庐井荒毁,桑榆改植。事已历远,易生假冒。强宗豪族,肆其侵凌,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又年载稍久,乡老所惑,群证虽多,莫可取据。各附亲知,互有长短,两证徒具,听者犹疑,争讼迁延,违纪不判。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侥幸之徒兴,繁多之狱作。欲令家丰岁储,人给资用,其可得乎!愚谓今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审其径术,令分艺有准,力业相称,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②。
李安世的建议不但切中时弊,而且切实可行,深得冯太后的赏识。虽然有不少代表大族豪强利益的官僚权贵不赞成,认为均田“无益”③,但都不能动摇冯太后的决心。太和九年(485)十月,冯太后颁布均田诏令。诏令说:“如今富强者兼并山泽,而贫弱者无栖身之地,导致土地不能充分利用,百姓没有丝毫积蓄。有的人为争地畔而身死,有的人因饥馑而流亡,这样下去,希望天下太平,百姓丰足,怎么可能达到呢?现在派遣使者到各州郡,与州牧太守平均分配天下土地,土地的还、受以生死为界限,通过均田劝课农桑,建立富民的根本。”
均田从“方割”京畿及京城国有土地开始④,“方割”者,就是把土地划分成一块块,按人口分给无地或少地的百姓。均田令规定:授予十五岁以上的男子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又授予男子桑田二十亩,或麻田十亩。受田者身死或年过六十,露田归还国家,桑田或麻田不还。许多贫苦农民获得了土地,背井离乡的人们也重新返回家园,大片荒芜的土地被开恳出来,残破不堪的农村渐渐有了生气。
后来,大约在太和十一二年(487、488)的时候,有一次,孝文帝和文明太后冯氏引见王公大臣,孝文帝问:“前几年方割畿内及京城三部田地给百姓,很有些好处吧?”南部尚书公孙邃回答说:“自从方割以来,种种赋税的征收容易多了,实在大有好处。”文明太后说:“许多人都说没有好处,卿的见解可以说是懂得治国的关键了。”
统治者最关心的是赋税的征收,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他们就认为大有好处。因为他们站在统治者的立场,这毫不奇怪。不过赋税容易征收,不也说明生产有所恢复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吗?
均田令虽然对大族豪强兼并土地有一定的限制,但基本上没有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因为均田令规定奴婢同平民一样受田,耕牛也可以受田,四头以内,每头受田三十亩。这就保证他们可以占有比平民百姓多得多的土地。政府并没有夺取他们的土地分给百姓,用于分配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和荒地。因此,大族豪强虽然不赞成均田,但也没有酿成风波。
其次是实行三长制和新租调制。
在实行均田制的过程中,荫附户的问题非常突出,北魏“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①,大批农民继续控制在大族豪强的手里,均田制将进行不下去,国家通过均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也会落空。于是,在均田制实行的次年,即太和十年(486)初,内秘书令李冲上疏,首倡实行三长制和与三长制并行的新租调制。李冲说:“应该效法古制,五家设一个邻长,五邻设一个里长,五里设一个党长,选取乡里中能干谨慎的人担任。邻长免一人征戍,里长免二人,党长免三人。三年没有过失就升一等。百姓租调:一夫一妇缴纳帛一匹,粟二石。十五岁以上尚未婚娶的男女,四人缴纳一夫一妇的租调,从事耕织生产的奴婢,八口相当未婚娶者四人的租调,耕牛二十头相当于奴婢八口。生产麻布的地区,以布代帛。”冯太后一面读奏疏,一面叫好。
冯太后召开御前会议,讨论建立三长制问题。中书令郑羲、秘书令高祐反对三长制,他们说:“李冲要求设立三长,目的在统一法令。他的意见似乎可用,其实难以实行。”郑羲甚至说:“如果不相信臣的话,可以试行,等待失败以后,就可以知道臣说得不错。”太尉拓跋丕支持改革,他说:“臣以为如果实行三长制,于公于私都有好处的。”多数人对实行新制虽然没有异议,但认为在课调期间去清理户口,新旧未分,容易引起民众不满,不如过了秋天,等到冬闲季节进行为好。这时,李冲说:“事实恰恰相反,如果不趁发调建立三长,百姓只知道设立三长、清查户口的麻烦,而看不到徭役公平、赋税减轻的好处,才会产生不满情绪。所以,趁课调期间实行新制,让百姓知道赋税公平了,他们既能理解,又得到好处,实行起来就容易了。”著作郎傅思益反对新租调制,他说:“九品征调的办法实行已久,一旦轻率变更,恐怕要引起骚动。”
冯太后倾听和比较了两种完全对立的意见后,果断地说:“建立三长制,课调有固定的数量,赋税也有固定的分额。苞荫户可以分离出来,投机取巧的人也受到限制。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可实行呢!”
这年二月,冯太后下诏说:“很早以来,各州户口不实,包藏隐瞒,损公肥私。富强者绰绰有余,贫弱者不足糊口,然而赋税一样,没有轻重的差别;力役也一样,没有多少的不同。虽然规定九品之制,但不论土地肥瘠;虽然规定均输办法,但不别蚕织之乡。今革除旧制,实行新法,建立里、党。各地州牧太守,务必告喻百姓,使大家知道去烦就简的必要。”她还派遣官吏到各地核实户口,建立新的户籍。豪强大族抵制和反对实行三长制,但慑于北魏强大的中央集权,并不敢轻举妄动。多数农民拥护新制度,新制度使他们得以摆脱豪强的控制,多少减轻了负担。三长制的优越性很快显示出来,“于是海内安之”①。
再次是实行俸禄制,打击贪官污吏。
北魏早期的统治者以掠夺战争为事,官吏参与掳掠,接受赏赐,而没有俸禄。这种落后的制度一直沿袭下来,致使贪官成群,贪污成风,吏治败坏。虽然后来的统治者再三整顿吏治,但收效甚微。太和九年(485),冯太后制定俸禄制度,并规定实行俸禄制度以后,贪赃满一匹者处以死罪。
太和十三年(489),雍州刺史、南安王拓跋桢和怀朔镇大将、汝阴王拓跋天赐因贪污受贿受到弹劾,许多王公大臣都替他们说情。冯太后气愤地说:“他们不遵奉法度,贪赃聚敛,按照他们所犯论罪,应当处死。你们大家以为应该保护亲人废弃法令,还是应该大义灭亲维护法令呢?”后来二王虽没有被处死,但也受到削除官爵、禁锢终身的处罚。直到冯太后死后,孝文帝才重新起用拓跋桢。
此外,冯太后还主持制定了一些汉化政策。她重视儒家教育,最早在地方上设立乡学,每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以后大郡增置助教二人,学生增加到一百人;小郡学生也增加到八十人。她尊崇孔子,下诏祭祀孔庙,封孔子二十八世孙孔乘为崇圣大夫。她废止鲜卑族的原始巫术,又严令禁止鲜卑同姓通婚的落后习俗。这些,都可以说是孝文帝后来推行汉化政策的先声。
治事苛严,厉行节俭
冯太后对孝文帝管教很严,她要求孝文帝身旁的内侍十天内要汇报一次孝文帝的表现,不汇报则加以责罚。有的内侍搬弄是非,因此孝文帝每每挨打,有时被杖责几十下,虽然受了委屈,也默不作声。冯太后还曾经有意废孝文而另立咸阳王禧,因拓跋丕、穆泰、李冲等人固谏才作罢。“自太后临朝专政,孝文雅性孝谨,不欲参决,事无巨细,一禀于太后”①。即使孝文帝一天天长大了,也是如此。孝文不参决干预大政,而冯太后常常独断,事情办了也不告诉孝文一声。这固然与冯太后对孝文严苛管教有关,但更重要的,恐怕是孝文对祖母心悦诚服,衷心钦佩,因为孝文帝后来完全忠实地继承了冯太后的事业,继承了冯太后制定的政策。
冯太后以女主临朝,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她不能不对可能动摇其地位的人实行严厉制裁,直至诛戮。因此,她是严苛的。她还利用宦官和受宠者来加强集权统治,给他们很大权力,很厚的赏赐,但即使对这些人,她“亦无所纵”,所以他们中大多数比较规矩,并无大的过失。冯太后用人颇具政治眼光,她宠幸李冲,更器重李冲的见识才干,当时的政治措施,制度兴革,多有李冲的擘划。她给游明根、高闾特殊礼遇,是因为这两人“儒老学业”①,博综经史。
在封建统治者中间,冯太后还是比较朴素的,她不喜欢金银饰物,穿的衣服,用的被褥都是一些素色的缯帛而已。她吃饭的小桌子,只有一尺宽,饭菜数量比过去少了十分之八。她生前预先对自己的丧葬作了安排,一切从俭,坟墓不过三十步,内室一丈见方,棺椁很普通,不用随葬器物,甚至一般的素帐、陶瓷也不要。后来坟墓、内室扩大一倍,是孝文擅改的。
冯太后不愧是北魏历史上起着承前启后作用的杰出人物,她采取的种种改革措施,成了北魏封建化道路上的里程碑,而且对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①《魏书·食货志》。
②《魏书·高宗纪》史臣语。
①《魏书·道武皇后刘氏传》。
②《北史·献文帝纪》。
③《北史·献文帝纪》。
④《魏书·高祖纪上》。
①《魏书·文成皇后冯氏传》。
②《魏书·高祖纪上》。
① “子孙既立”句,《魏书·李孝伯传兄子安世附传》原文为“三长既立”,此据《册府元龟》卷四百九十五《邦计部·田制门》径改。
②《魏书·李孝伯传兄子安世附传》。
③《魏书·公孙表传孙邃附传》。
④《魏书·公孙表传孙邃附传》。
①《魏书·李冲传》。
①《魏书·食货志》。
①《北史·文成文明皇后冯氏传》。
①《魏书·游明根传》。
第四节 文明太后冯氏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