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殷时期
第一节商的建立、发展和衰亡 商的先世
商族是兴起于黄河中下游的一个部落,传说它的始祖契与禹同时。契母简狄是有娥氏女,《史记·殷本纪》载:“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诗经·商颂·玄鸟篇》的“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诗句,就是这个故事的传颂。这个故事反映了此时的商族尚处于“知母不知父”的母系氏族社会阶段。
商族早期,经常迁徙。《尚书·序》和《史记·殷本纪》都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八迁的地点大约都在今之河南、山东境内。
《世本·居篇》云:“契居蕃”:为根据地。《史记·殷本纪》亦曰:契“封于商”。商的地望,结合“蕃”(今河北平山附近)地看来,今漳河地区当是商人最早活动的地区。商人早期的活动主要集中在两个地区:一是黄河下游的豫东地区,可能以商丘为中心;另一是豫北漳河流域。近世研究甲骨的学者,曾把甲骨文中的滴和文献中的漳水相比附向,固然缺乏根据,但说商和章相通,则是有道理的。《尚书·费誓篇》的“我商赉汝”,《释文》曰:“商,徐邈音章”。《吕氏春秋·勿躬篇》之“臣不若弦章”的“弦章”,《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作“弦商”,都是商、章通用之证。甲骨文的滴,未必指的漳水,但《水经·河水注》漳水下游确有水名商河,俗称小漳河。看来,商人所以称商,大概是由于商人远族居于漳水,而最早漳水或者就叫商水的的缘故。
契子昭明迁于砥石①。昭明子相土是一个曾经大启疆域的君长,可惜关于他的功业只剩下他们后裔的两句颂诗,即《诗经·商颂·玄鸟篇》的“相土烈烈,海外有截”。此时的海外,说不定就是辽东或朝鲜半岛。
相土后三传的冥,“勤其官而水死”(《礼记·祭法》),说明此时商族社会的农田水利事业已经有了发明和发展。《世本·作篇》云:“相土作乘马”、“胲(亥)作服牛”,王亥还曾赶着牛群到有易地区,有易之君杀王亥,夺了其牛群。后来,王亥之子上甲微战败有易,杀了有易之緜臣①。可见此时的商族势力可能已经进入了河北北部,并且由于生产已有剩余可供交换,出现了掠夺财富的战争,私有财产可能已产生。
汤灭夏和商王国的建立
复代未年,夏桀无道。据说当时夏族的部落内部“武伤百姓,百姓弗堪”(《史记·夏本纪》),外部“为仍之会,有缗叛之”(《左传》昭公四年)。商汤趁此机会翦灭夏族的许多部落,扩大自己的力量,正如《孟子·膝文公下》所说:“汤始征,自葛(河南商邱北)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灭葛之后,他又攻灭韦(今河南滑县东南)、顾(今山东范县东南)、昆吾(今河南濮阳),然后以伊尹为佐,向夏进攻,桀被放逐于南巢(今安徽南巢县)而死。《诗经·商颂·长发篇》的“韦顾既伐,昆吾夏桀”,正是商人歌颂汤灭夏的史影。
商汤之初,其国并不太大②,后来由于四出征伐,灭掉许多小国,商王国的版图才逐渐扩展趄来。特别是攻灭昆吾、夏桀,“尽有夏商之民,尽有夏商之地,尽有夏商之财”(《吕氏春秋·分职篇》)后,便拥有东自洛水,西至羌境的广大地域,建立起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战国策·齐策四》云:”古大禹之时,诸侯万国。……及汤之时,诸侯三千”。《吕氏春秋·用民篇》又云:“当
禹之时,天下万国,至于汤而三千余国”。这种“国”即部落数字的减少,正是成汤不断进行统一战争的结果。
商族战胜夏族的过程,就是商王朝建立的过程。中国国家形成的形式,与雅典式的不同,和罗马式的也不一样。这就是说,它既不是直接从氏族社会内部产生,也不是在氏族社会形成的一个集团同氏族社会外另一个集团的对立中产生,而是在氏族社会的内部分化成氏族贵族和平民阶级,在氏族社会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作为征服外国广大领土的直接结果而产生的”①。灭夏后的商族,在不能把夏族部落成员吸收到自己氏族团体里来,又不能通过氏族团体去统治他们的情况下,如同恩格斯所说:“氏族制度的机关便必须转化为国家机关,并且为时势所迫,这种转化还得非常迅速地进行。但是,征服者民族的最近的代表人是军事首长。被征服地区对内对外的安全,要求增大他们的权力。于是军事首长的权力变为王权的时机便来到了,这一转变也终于实现了”①。成汤可能就是这样逐渐变成商王朝的第一个统治者的。周人灭商后,周公口中的成汤,是个“克即宅”、“克即俊”(《尚书·立政》),“明德恤祀”(《尚书·多士》)的圣王,所以上帝信任他,命令他吊民伐罪,殄灭那暴戾天下的夏桀,建立了商王国,成为万民之主。春秋初年,宋襄公作《商颂》②也歌颂成汤的事迹说: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肇有彼四海,四海来假③(《玄鸟篇》)。
武王载饰,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易,苞有三蘖,莫遂莫达,九有九截(《长发篇》)。
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殷武篇》)。
《商颂》五篇所记的成汤事迹,不是歌颂他的丰功伟绩,就是称赞他的勇敢威武,所以《史记·殷本纪》也说:“于是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成汤之号武王,可能是由于他之武功赫赫的缘故。
武王之称,商时无征,甲骨卜辞中尝称为“武唐”(《续》1、7、6);金文中又称“成唐”(《叔夷钟》)。由成汤又作武唐例之,成唐,正是《玄鸟篇》之所谓武汤。
《荀子·成相篇》说:“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汤”。《世本·帝系》也说:“汤名天乙”。天乙,甲骨卜辞中作“大乙”,其例繁多,不胜枚举。大乙,在甲骨卜辞中又时称为“高祖乙”(《粹》162)。这里的高祖,当是远祖或始祖之通称,而大乙之称“高祖”又相当于后代之“太祖”或“太祖高皇帝”。甲骨卜辞中,不但有成汤的专祭而且又说他能够“受又”(授佑)。我们知道,甲骨卜辞中只有上帝能够“受又”,现在成汤有了这种权力,就更说明他在商族社会发展史中的重要地位。
盘庚迁殷 《尚书·盘庚篇》的开首就说到“盘庚迁于殷”,因而《竹书纪年》、《尚书序》盘庚迁殷之说,当是有根据的。司马迁所谓“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治毫”,至帝武乙之时才“去毫,徒河北”(见《史记·殷本纪》),不知何所根据。至于丁山的盘庚迁蒙泽,武丁始居殷虚说①,证据薄弱,似不足信。
关于殷虚地望,《史记·项羽本纪》有“项羽乃与(章邯)期洹水南殷虚上”的记载,五十年来的考古发掘也证明,盘庚迁都的所在就是今天河南安阳市西北五里的小屯村。据研究,殷虚文化的发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殷虚文化第一期至殷虚文化第四期,中间没有间断,殷虚文化第四期第七组的年代已与西周早期衔接②。可见,商代未年,殷虚仍为商都。古本《竹书纪年》云:“自盘庚徒殷,至纣之灭,七(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是个有根据的说法。
《尚书·商书》中为迁徙而作的几篇,《尚书序》称:“仲丁迁于嚣,作《仲丁》”;“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祖乙圮于耿,作《祖乙》”,但都已散佚,现存的只有《盘庚》三篇。在专为盘庚迁殷而作的这三次长篇讲话中,并没有一字谈到迁都的原因。因此,汉代学者以为盘庚迁殷是为了所谓“去奢行俭”(《后汉书·杜笃传》引《奏论都赋》),近世学者又主张是由于“避河患”①。近来有人又说:盘庚迁殷“是为了对付北方的强大敌人”②;也有人主张是由于“旧的聚居地方住过一段时间之后,土地的生产力便逐渐衰退,收获年复一年地递减”③;更有人认为这是围绕迁都问题而展开的一种贵族和平民的矛盾斗争①。这些说法,似乎都难成立,所谓“奢侈”本是剥削阶级的本性,不是迁都就能改变的;盘庚自奄西迁北蒙本系渡河远迁,根本与河患无关;商之威胁来自鬼方、■方和土方,乃是商代中叶以后事,不能构成盘庚迁殷的原因;所谓土地生产力的减退,是商周时期普遍存在的问题,当时一直采取土地轮作方法加以解决,也不需要迁都。至于贵族与平民的斗争,即使表现得非常激烈的时期,也不是迁都就可以解决的。
那么,盘庚究竟为什么要迁都呢?
成汤时期的国家权力已经初步确立,奴隶制的社会秩序亦已稳固。但是,成汤死后,却发生了“伊尹放之(太甲)于桐”(《孟子·万章下》)的王室内部斗争。我们知道,商王国的王位继承制度,以兄终弟及为原则,太丁既然早死,王位则应当由太丁弟外丙继承。但是,太甲却没有遵照这个原则,自立为王,这自然是个严重“不遵汤法”(《史记·殷本纪》)的行为。所以作为一个以庖人出身,媵有莘氏之妇,而力成汤的“小臣”或“小臣令”地位,辅助成汤灭夏而王中国的伊尹,便不能不起而维护“汤法”把他“放之于桐”了。不过,太甲虽曾一度被逐,后来由于他能“悔过自贡,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史记·殷本纪》)。太甲重新复位,并且有所作为,获得了“太宗”圣君的称号。由此可见,商王国建立伊始,王室内部的斗争就是如此尖锐和剧烈。仲丁以后,《史记·殷本纪》载,在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呷、祖丁、南庚以至阳甲之间,一直闹着“(诸)弟于或争相代立”,形成了“九世乱”。按照商代继承制度,仲丁为大戊长子,其子祖乙本无继承权,王位应当传给河直甲子,但是仲丁子祖乙却用非法手段夺去了河亶甲子的合法继承权。特别是祖辛、祖丁、阳甲三代,王位争夺尤为剧烈。按照当时的继承制度,祖辛传位于弟沃甲后,再传下一代时,王位本应由沃甲子南庚继位,但却被祖辛子祖丁夺去了。祖丁死后,沃甲于南庚又重新夺回王权。南庚夺回王权后,按理祖丁家系本应永远失去继承王位的权力,但其于阳甲又再次夺得了王权。由于当时王位不能按照规定秩序继承,因而也就造成了王室内乱,削弱了商王国的统治力量,出现了“隋侯莫朝”(均见《史记·殷本纪》)的政治局面。这就是盘庚迁都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说,盘庚即位后所以那般极力主张迁都,主要是为了解决由于王位争夺而产主的王室内部的纠纷。
《尚书·盘庚》三篇,是对“众感”、“众”、“百姓”和所谓“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的训话。当时因为人民不愿迁徙,反对盘庚的迁都计划,他才集合人民公开说明迁都的理由。他在讲话中时用花言巧语安慰池们,时而以严刑峻法威胁他们,有时又用先公先王的神灵恐吓他们。例如盘庚对商王族“在位共政”的“众感”们说:迁都的计划遭到了反对,是由于你们贵族当政者对公社农民众人的煽动。我向你们表明,我要迁都是继承先王的基业,以平定四方(“绍复先王之大业,底绥四方”),我将仍象先王一样任用旧人共事(“人惟求旧,器非求旧,惟新”);同时,我还劝告你们不要欺负老成人,也不要欺侮弱小孤苦的幼年人(“汝无侮老成人,无弱孤有幼”),我警告你们,以后要做好分内的事,不要再散布流言,否则将不客气地处罚你们,侮而不及(“罚及尔身,弗可侮”)。他对“众”即公社农民则说:你们不应该不体谅我(“汝不忧朕心之攸困”),而听信坏人的话(“恐人倚乃身,遇乃心”);在我的朝廷中有了乱政的人,贪图横财(“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而我所以迁都正是为要使得你们的生活安固,并不是为了你们有罪,要罚你们这般(“承汝傅汝,惟喜康共,非汝有咎,比于罚”)。他威胁那些敢于再反抗的民众说:我将要把你们杀戮了,绝灭了,不使得你们恶劣的种子遗留一个在这个新邑之中(“我乃劓珍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最后,他号召民众说:去吧!去寻求安乐的生活吧!现在我要把你们迁过去了,在那边,永久安定你们的家(“往哉,生生!今予将试以汝迁,永建乃家”)!
盘庚对异性贵族和地方官长又说:现在我来宣布诚心,明白地把我的意见告诉你们(“今予其敷心腹肾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我并不是把罪过加在你们身上,你们不要共同对我忿怒(“尔无共怒”),互相联合在一起来毁谤我个人(“协比谗言予一人”)。我所以要迂徙是上帝恢复我们祖先的行为(“肆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安定我们的国家。我将努力地提拔你们作助手,你们要怜悯我们的民众(“予其懋简相尔,念敬我众”)。我不会任用爱财的人,你们若能共同谋生,能养护人民,能图谋人民的安居,我就铨叙你们的官爵,以示嘉奖(“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现在已将我的意见告诉了你们,不管你们同意不同意,不要有一个人不服从我(“今我既羞告于朕志,若否,罔有弗钦”)。从这些讲话中,更可进一步证明,盘庚的迁都,完全与奢侈、河患、外寇、地力衰退和贵族与平民的斗争无关,也实在找不出这方面的痕迹来。如果真是有这类事情降临,当时人民本能容易觉察,必然是逃之不暇,那里还能起来反对呢?其实,探索这个原因,也并非绝对不可能,只要联系盘庚迁殷前的社会矛盾,只要细绎盘庚三篇的含义,还是可以找出线索的。例如,盘庚在讲话中说到:“尔谓朕:‘曷震动万民以迁?’肆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乱越我家。朕及笃敬,恭承民命,用永地于新邑”。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现在有人问我:“为什么要惊动万民来迁都呢?”我告诉你们,这是因为我看到上帝要恢复我们祖先的德政,重治我们的国家。所以我必须汲汲地向着忠厚谨慎的目标前进,老老实实地建立新的秩序。他又说,这次迁都的目的是“绍复先王大业,底绥四方”,就是说,是要继承并恢复先王的伟大事业,使天下安定。在这里盘庚把迁都的原因托词于“恭承民命”,当然是骗人的鬼话,但是结合盘庚以前的“九世之乱”看来,他要重新建立奴隶主商王朝的新秩序倒是他的真正目的。此时盘庚已经看到奴隶主阶级内部的斗争已经到了“不能胥匡以生”,即不能互相协助着生活的程度,而且他还看出这一斗争如果继续下去,就会导致“殷降大虐”,即这个殷王国的统治颇有复灭的可能。盘庚所以如此力主迁都,主要是想通过迁徙,削弱那些具有争夺王位的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地位和统治力量进而强化自己的统治权力。历史事实完全证实了这一点。盘庚迁殷后,结束了“九世之乱”一类的事情重新发生,保证了王位由一个家族的父子世袭,因而一直到商未,从未出现过因争夺王位而引起的斗争。正是由于王室内部的政治纠纷的解决,商王能够加强其内政武功方面的统冶,社会生产有了显著的发展,盘庚以后的商王国也就有了长足的发展。这也就是“百姓思盘庚”(《史记·殷本纪》)的根本原因。
武丁时期的商王国
盘庚死后,王位由其弟小辛继立。小辛死后,传帝小乙。小乙死后,继立的是自己的儿子武丁。在武丁统治的五十几年间,是商王朝最为强盛的时期,武丁少年时,其父小乙使他久劳于外,与“小人”居,知道“小人”的疾苦,因此在他即位之后,能够“修政行德”一度“复兴”(《史记·殷本纪》),在政治、经济各方面都有了发展。
在当时的商王国势力范围以内和以外分散有许多远较商族落后的方国。他们不时寇略商王国的领域,其中最为强大的是西北和北方的舌方、鬼方、土方和羌方。
武丁时的■方,多次入侵殷之西边,或殷之同盟或降服于殷的诸侯地区,有时也侵入商郊,甲骨卜辞中的“伐■方”、“孪■方”、“从伐■方”等,大概都是指的武丁亲征■方事。甲骨卜辞云:贞乎(师)般伐晋(方)(《前》6·58·4)。贞勿乎多臣伐■方,弗(受出又)(《林》2·27·7)。
“令■来曰,寇伐■方”(《金》525)“■乞步伐■方”(《粹》1072)。“出贞■■■方”(《文》637)。
出为武丁晚年祖庚初年的贞人,可见武丁亲征之外,又屡令多臣、■、来、■等诸侯亚大张挞伐,直到武丁晚年,■氏才将■方擒获,结束了与■方的战争。武丁征伐晋方的兵力,少则三千(《前,7·2·3),多则五千(《续》1·13·5),当时的战争规模,可谓不小。
■方之外,又伐土方和羌方。武丁时期,有关土方的甲骨卜辞云:“允有来■,自北。……土方侵我田十人”(《菁》6),可见,土方地望,当在北方。当时所用兵力,多在三千(《前》6·34·2)或在五千(《后上》31·6),土方势力之大,似乎不在■方之下。当时贞卜伐土方的甲骨卜辞,往往有“今■”(《后上》31·6)二字。“■”字,如可释为春,则说明:征伐土方必在春暖解冻季节才能出兵,可知土方当在寒冷的北方边塞一带无疑。羌方,也是武丁时期的方国,它的力量更为强大,所以武丁时代及其以后伐羌方所用的兵力较之■方和土方更为众多。“辛已卜贞,登妇好三千,登旅万,乎伐(羌)”(《库》310),便是其证。
武丁时期的另一敌对方国则是鬼方。《易经·既济》九三说:“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未济》九四又说:“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甲骨卜辞中说:“己酉卜,内(贞),鬼方景,(亡)祸。五月”《甲》3343),“己酉卜,丙贞,鬼方■,亡■。五月”(《乙》6684)。
这里的“易”,释为“扬”,丁山读为“飏①,亦通。“鬼方易”既是鬼方远■,似乎不需长期的征伐;而且武丁时代卜辞甚多,惟独记载伐鬼方的仅此二例。大概到了“殷高宗武丁”在位的第三年,命周攻克鬼方②。从甲骨辞例看来,当时对方国的战争次数最多者也不是鬼方,而是■方。
此时的商王国,对南方也曾进行颇为激烈的战争。武丁时期的卜辞中有“途虎方”(《缀》19)的记录。这个“虎方”虽不见于文献资料,但见于周初的《中■》铭中。丁山认为虎方就是《左传》哀公四年:“楚人既克夷虎,乃谋北方”的“夷虎”。他又据《水经·肥水注》所谓“肥水……又北径死虎塘东。又北,右合阎涧水……水积为阳湖,阳湖水自塘西北,径死虎亭南,夹横塘西注,……洛涧出焉”,认为死虎当是夷虎传写之误,商周之际的虎方,决居肥水淮水之会①,说似真确。虎方地望既定,我们就可以论定武丁以后的政治势力已抵南方江淮一带无疑。武丁时代的甲骨卜辞云:“(甲)午卜,■贞,王■妇好令征夷”。(《佚》527)夷,盖即东夷总名。此时的东夷,应当包括夷虎即虎方,但在当时,他们可能为祸不烈。到了商朝未年,情况就完全不同。《诗经·商颂·殷武》云:“奋伐荆楚,采入其阻,哀荆之旅”,证明武丁时期的商王国在江汉流域曾经打过胜仗。
综合上揭文献资料和甲骨卜辞看来,武丁曾经“龙旋十乘”(《诗经·商颂·玄鸟》),南征于江淮,北伐至于河套,西征又达渭油,与周族接壤,可谓武功赫赫前无古人。随着武丁时期对外战争的不断胜利,商王国也就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孟子·公孙丑上》说:“武丁朝诸侯,有天下,犹运之掌也”,虽然有些夸大,但大体上反映了当时的历史实际。
商王国的衰亡
武丁以后,商王朝的社会矛盾日趋尖锐,逐渐出现了衰败迹象。《国语·周语下》云:“帝甲(祖甲)乱之,七世而殒”,当非无稽之谈。
武丁时期的文治武功,陵轹千古,在其统治的五十几年中,可以说是商王国的最为强盛时期。但是其后的统治者越来越腐化,如同《尚书·无逸篇》说:自时厥后,立工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三、四年。就是说,祖庚以后的七、八代,由于他们生于深宫,长于妇手,不肯躬亲稼穑,养成一群荒淫酒色的纨袴子弟,其在位年数,多则十余,少则仅仅三、四年。祖庚以后的甲骨卜辞中,既不见求雨之祭,更没有奉年、受年的大典,可见周公痛斥其“不知稼穑之艰难”,决非虚诬。到了商未帝辛时,情况更为严重。周武王在牧野誓师谴责纣王时说: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捕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奸宄于商邑。(《尚书·牧誓》)对于纣王淫暴的指责,在西周时期的真实文献中也有明确的记载,例如周公曾以纣王及其贵族的酗酒为戒,警告成王说:我闻亦惟曰,在今后嗣王(指纣王言)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周不衋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尚书·酒诰》)这就是说,纣王放纵地泆乐酗酒而不遵守法度,以致丧失了他的风度,民众们没有不悲痛伤心的。
《诗经·大雅·荡》的作者借文王之口,对于商纣王及其贵族的淫暴又做了极为生动的描述,如云:咨女殷商,曾是疆御,曾是掊克,曾是在位,曾是在服。天降慆(滔)德,女兴是力。
咨女殷商,而秉义类,疆御多对,流言以对,寇攘式内。侯作侯祝,糜届靡究。
咨女殷商,女炰烋(咆哮)于中国,敛怨以为德。不明尔德,时无背无侧;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
咨女殷商,天不(丕)洒尔以酒,不义从式,既愆尔止,靡明靡晦,式号式呼,俾昼作夜。
咨女殷商,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小大近丧,人尚乎由行。内奰于中国,覃及鬼方。
在这里,诗人深刻地指出,由于商纣等统治阶级的极端腐化暴敛,引起全国人民、乃至外族鬼方的愤怒和敌视。这种出于敌国诗人之口的诗歌,虽然不免有其夸大夫真之处,但结合商来历史来看,似非全系诽谤之词。
纣王一方面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搜刮,“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另一方面又“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史记·殷本纪》),过着骄奢淫泆的生活。这种“庶群自酒,腥闻在上”(《尚书·酒浩》)的现象,更激化了社会矛盾。
商代末期的统治阶级对奴隶和平民的剥削,更为残酷。《尚书·微子篇》云:“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在这种情况下,被统治阶级的奴隶,只有用反抗的手段来对待奴隶主贵族的暴行。这种反抗斗争反映出在甲骨文中有多种形式。例如:甲骨文中有■字,释为往,或释为■,有逃亡的意思,卜辞中有“贞往羌不其得”(《前》4·50·8)、“贞往芻得”(《乙》4728)的记载。
追字,甲骨文作■形,卜辞中有“佳■往追羌”(《前》5·27·1)的记载。
得字,甲骨文作■、■等形,卜辞中有“弗其得羌”(《续》5、21·1)的记载。
获字,甲骨文作■、 形,卜辞中有“自获羌”(《金》596)的记载。
执字,甲骨文作■、■形,象将人捉住带上手铐形。卜辞中有“■■令执■”(《南明》90)、“王乎执羌其■”(《前》8·8·2)的记载。从这些辞例中可以看出,当时曾有大量的奴隶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斗争,商王或其他奴隶主贵族也经常去追捕他们,有时也曾捕回一些,“贞乎追■及”(《铁》116·4),便是其证。这时的平民斗争也在日益展开,《尚书·微子》的“小民方兴,相为敌”,揭示了当时斗争的激烈情景。这里的“方”,应读为旁。《说文》云:“旁,溥也。”《广雅》云:“旁,大也。”“溥”近于“普”,即为普遍之意。“小民方兴”,就是平民普遍起来的意思;“相为敌讐”,就是与商殷统治阶级为敌的意思。微子是纣王之兄,他看到这种可怕景象时说:“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尚书·微子》)周朝初年的召公,曾经以殷末动乱为■,告诫周王说:厥终(指殷末世纣王之时),智藏■(指有毛病的人)在。夫知保抱携持厥妇子,以哀吁天;■(通“阻”)厥亡,出执。(《尚书·召诰》)意思是说,到了殷代末年,国家将亡,智者隐遁,坏人当道。这时的人们背抱牵扶他们的妇女儿童,悲哀呼号上天或者逃亡。但是纣王禁止他们出走,遇有逃亡的就把他们逮捕起来。在这种“如蜩如螗,如沸如羹”的社会动乱局面下,纣王又作“炮格(烙)之法”(《史记·殷本纪》),以加强其对广大人民的镇压。
随着阶级斗争的日益尖锐,统治阶级内部的倾轧也加剧起来。《微子篇》说:纣王“■(违)其耈长、旧有位人”,使得忠于纣王的比干因谏而死,箕子佯狂,微子出走。相反地,他却把“四方之多罪逋逃”之人安插在“大夫卿士”的位置上,又用费仲、恶来为政,其结果,由于“费中善谀、好利,殷人弗亲”,“恶来善毁谗,诸侯以此益疏”(《史记·殷本记》)。这样一来,纣王便失去了一部分“王父母弟”一类的亲族和“邦伯”、“师长”等诸侯大臣的支持,使得当时的统治集团走向分崩离析的状态,这对商王国的覆灭起了加速的作用。
商朝末年,在各地诸侯纷纷叛离的同时,周边的少数族也乘机内侵。为了转移人民的视线,纣王曾对周边人民进行了军事镇压。他曾集中大量的兵力在殷西太行山区的黎地,准备向西北各族发动大规模进攻。但是,由于东南地区的力量空虚,引起了东夷各部的叛离。这就是《左传》昭公四年所说的“商纣为黎之搜,东夷叛之。”东夷各部最后虽然先后被商纣王所平定,但商的国力也因此而消耗殆尽,正如《左传》昭公十一年所说的:“纣克东夷,而殒其身。”
曾经长期屈从于商工国的周族,此时也拉拢一些小国,借以壮大自己的力量。史传文王时期管领江、汉、汝的诸小国,“帅殷之叛国以事纣”(《左传》襄公四年)。后来的周人说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论语·泰伯》),当去事实不远矣。此时的商王国即将被周族灭掉,已成定局。
:前三十日至二十三日向前逆推,推得的两个干支,就是所求的两个日辰。
的 “集中数器推断元年法”:因为彝铭的纪年都是从时王的元年 算起的,因之,只要推算出了某器的绝对年代,同时也就查明了时王元年的 绝对年代。同一王世的众多铜器,尽管铭记的年份有前有后,而由他们计算 出来的时王的元年,必然是一致的。一件铜器,如上述换算来的“正月某日 至某日朔”,在《正朔表》上,每四十年的范围内可以查到四五个或六七个,同 时也就可以算出同样多的元年;当然,铜器的真正年代和真正元年,都只有 一个。到底哪一个是真正的呢?就单个铜器来说,这是无法分辨的;如果不 是一器而是数器,那就好办了,在同一王世数器众多的元年中,往往有一个 为数器所共有,可以确认,这就是时王的元年;诸器的与元年相应的年份,就 是它们各自的绝对年代。
① 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了许多讲兵法的竹简,在《孙子兵法》的竹简中》,发现了《吴问》、《地形二》和《黄帝伐赤帝》等不见于今本的重要佚文。
①详见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页。
②例如,敬王四十二年(公元前478年)楚灭陈。元王元年,越围吴;到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越灭吴。在此后十九年,晋国的赵氏灭代。越和代都可以说是新兴的国家。
①王国维疑蕃即《汉书·地理志》鲁国的蕃县,也就是相上的东都,今山东膝县境。丁山不同意王说,“论定商人发祥地决在今永定河与寇河之间”(《商周史料考证》,龙门联合书局,第17页。),丁说胜。
①例如葛毅卿:《说■》,《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研究所集刊》1935年,第7本。
杨树达:《释■》,《积微居甲文说·卜辞琐记》,1954年,第47页。丁山:《商周史料考证》,1960年,第13页。
②《荀子·成相篇》云:“契玄王,主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这里的砥石、商,可 能都是水名。
③关于砥石的地望,王国维无说,丁山认为当在古砥水、石济水流经之地,约 当今之河北省石家庄以南、邢台以北地带。详见《商周史料考证》第17—18页。
①见古本《竹书纪年》、《楚辞·天问篇》。
②例如《墨子·非命上》云:“古者,汤封于毫,绝长继短,方地百里”。《荀子·王 霸》云:“汤以毫,武王以鄗,皆百里之地也”。《淮南子·泰族训》云:“汤处 毫,七十里”。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48页。
③《史记·宋微子世家》太史公曰:“(未)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其大夫 正考父美之,故违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按,此本《鲁诗》说。
①于省吾:《双剑誃诗经新证》卷四说:“正域彼四方,应读作征有彼四方,言昔帝命武汤,征有彼四方也。肇域彼四海,域亦应读有,言始有彼四海也,故下有四海来假”。
①丁山:《商周史料考证》,第35—37页。
②详见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第208—209页。
①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二《说耿》。《尚书序》称:“祖乙圮于耿”。《正义》 曰:“圮,毁也;河水所毁曰圮”。后人习焉不察,多主此说,以为殷人的屡次迁徙,包括盘庚迁殷在内,都是为了避河患。王国维虽然长于考古,亦为此说所囿,不能逃脱传统的窠臼。
第二章 商殷时期 第一节 商的建立、发展和衰亡 商的先世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