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边经济贸易合作与双边经济贸易合作都是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不可缺少的部分,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不少国际多边经济贸易机构被美国等西方国家所把持,对我国新生政权实行排斥,中国的合法席位一直被蒋介石集团所派代表所占居。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第26届会议,以压倒多数票通过恢复新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所属一切机构驱逐出去的提案,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同我建交,为我国恢复或加入一些重要的国际多边经济贸易机构并发展合作关系提供了机遇和条件。但那时,我们对某些国际经济组织的职能和作用还认识不清,认为被少数发达国家所把持,是“富国俱乐部”,是其推行政治目的的工具,未及时提出恢复地位的问题;有的虽然恢复了地位,但从维护国家尊严考虑,实行“只认捐,不受援”的政策,合作关系受到很大的局限。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根据邓小平同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思想,我国本着与国际多边组织各成员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促进共同发展以及“有给有取”的原则,开始积极发展同联合国发展机构和一些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关系。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简称贸发会议),是我国最早参加的多边经济组织。它成立于1964年,其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加速经济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发展;制订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原则和政策,并提出实施建议和措施;推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就国际贸易领域重大问题进行谈判。现有成员国188个。1971年我国恢复在联合国席位后,即派政府代表团出席了于1972年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召开的第三届贸发大会。多年来,我国和贸发会议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我国一贯支持贸发会议,积极参与其各项活动,在该组织中有着重要地位。同时,贸发会议也通过技术合作项目,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帮助。我国政府派代表团参加了贸发会议的各届会议,为会议的成功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国政府代表团在贸发理事会第44届会议上宣布向贸发最不发达国家信托基金捐款10万美元,以支持贸发会议资助最不发达国家的行动。1997年10月,贸发会议与我国有关部门在云南省昆明市共同举办了“亚洲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投资问题研讨会”,在促进亚洲各国中小企业投资经验交流和相互间吸收投资方面收到良好效果。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是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的中央筹资协调机构,我国于1972年10月即参加该署活动。这个机构成立于1965年,宗旨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加速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是提供无偿技术援助,包括提供专家、资助受援国的培训、考察以及购买必要的技术设备等。我国与该署的合作开始于1978年。这些年来,我国共接受该署援助超过5亿美元,执行项目近600项;我国共向该署捐款近5000万美元和3000万人民币。
联合国人口基金,是人口活动中最大的多边援助机构,成立于1967年。它的宗旨是:在国际上建立和发展能适应各国、地区、区间和全球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工作需要的知识和能力;提高各国对人口问题中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的认识;应发展中国家要求以最适合各国需要的方式和方法,解决其人口问题,并对各国主权和文化社会形态给予应有的尊重;指导在联合国系统促进人口方案方面的活动并协调基金所支持的各项计划。1978年5月,人口基金代表团在北京同我国签署《谅解备忘录》。1981年10月和1987年9月,两次赞助在北京召开“亚洲议员人口和发展会议”。这些年,人口基金会向我国提供近2亿美元的援助,实施100多个项目;我国政府向人口基金会捐款约1200万美元和200多万人民币。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成立于1973年。宗旨是:促进环境领域内的国际合作,并提出政策建设;在联合国系统内提供指导和协调环境规划总政策,并审查规划的定期报告;审查世界环境状况,以确保正在出现的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环境问题得到各国政府的适当考虑等。现有100多个国家参加其活动。自该署成立我国一直是理事会成员。自1976年起,我国开始向环境署基金捐款,1982年起每年定期捐款。1987年该署与我国达成协议,将“国际沙漠化治理研究培训中心”总部设在我国兰州。1997年10月,我国浙江省绍兴市夏履镇获1997年“全球500佳”称号。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的机构,成立于1993年2月。是联合国系统内讨论、审议国际环境与发展合作最重要论坛之一。其宗旨是:保证环境与发展大会后续行动的有效性;加强国际合作;使环境与发展大会事务的决策合理化,以及审查《21世纪议程》的实施。我国一直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该委员会的主要活动。在参加活动中,我国代表团有针对性地提出对加强国际环发合作的主张,宣传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努力保护环境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发展中国家密切合作,在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成立于1967年,我国于1972年在工发组织第27届理事会上当选为理事国,连任至今。该组织有168个成员。其宗旨是:促进和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发展,以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1997年我国向工发组织捐款20万美元和35万人民币。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成立于1945年10月,现有175个成员国和一个成员组织(欧盟)。我国是粮农组织创始会员国之一,1973年恢复在该组织的席位。粮农组织的宗旨是:搜集、整理、分析和传播世界粮农生产、贸易和技术信息;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执行捐赠国、国际开发和金融机构的农业开发援助项目;向成员提供粮农政策和计划的咨询服务;讨论国际粮农领域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国际行为准则和法规,加强成员间的协商和合作。我国于1978年开始受粮农组织的技术援助。该组织通过“技术合作计划”和“信托基金计划”向我国提供了约3000多万美元的无偿技术援助,实施了百余个农业项目。1990年4月,粮农组织第20届亚太区域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对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成就,增强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相互了解和合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世界银行,成立于1945年,我国为创始成员国之一,但在1980年4月14日才恢复我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世界银行包括3个机构:国际开发复兴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我国在世界银行中的份额为44.8亿美元,占3.01%,投票数为45079,占总投票数的2.92%,居第6位。同时拥有国际金融公司的23098股份,加上250个会员股,共享有23348票表决权,占总表决权的1.1%。为国际开发协会的第二类成员国,可以使用开发协会贷款;在协会中拥有217996票表决权,占总股票权的2.03%;截止1996年,该协会对我软贷款承诺额达89.25亿美元。1981年我国开始利用世界银行的贷款,至1999年底,世界银行对我国承诺的贷款总额超过300亿美元,用于200多个项目,涉及项目总数投资近千亿美元,有一半的项目已经完成,还有一半的项目正在进行或将实施。与此同时,世界银行与我国合作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经济调研。1981年对我国进行首次大规模经济考察以来,双方合作完成了80多项正式调研课题,另有20多项调研在进行中。调研范围涉及农业、交通、能源、工业、外贸、金融、财税、城建、企业改革、扶贫、教育、卫生和环境等行业和部门。通过调研,使世界银行了解了中国的实际情况,为制定贷款政策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了不少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受到我国有关部门和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世界银行牵头设立的全球环保基金,专门资助发展中国家对世界有影响的环保项目。
我国在两期捐款中共捐800万特别提款权,计1160万美元。截止1997年底,我国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18个,总额1.45亿美元。世界银行的国际金融公司主要向私营企业提供贷款和股权投资,无需政府和银行担保,由公司和项目承办者及其他投资者共同承担风险。通过其贷款还可以带动其他方面的融资。我国从1985年开始利用该公司贷款,截至1997年底,该公司已批准在华贷款项目36个,贷款总金额达10.9亿美元。世界银行于1988年成立的投资担保机构,通过提供投资担保和咨询服务,帮助我国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外国投资法规,有利于促进外资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流向我国。这些年,该机构已为外商在华的22个项目投资提供担保,1.09亿美元的非商业性风险担保。1997年9月,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举行52届联合年会。各国政府高级领导、金融、企业界的高级主管和国际著名专家学者云集香港,会议期间还举办了中国专题研讨会。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获得中外各界的高度评价。我国与世界银行的合作是富有成效的,但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发达国家官方援助止步不前,世界银行对我国提供的软贷款越来越少,这必将对我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带来一定影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于1944年7月,我国是创始成员国之一,1980年4月17日正式恢复我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政府间合作性的货币和金融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的平衡增长和汇率的稳定,并帮助建立成员国之间经常项目交易的多边支付体系和消除阻碍世界贸易增长的外汇限制;提供资金以使成员国不必依赖贸易和支付限制来纠正国际收支失衡;为国际货币问题的协商提供一个讲坛和场所。我国在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列第11位,拥有一个单独选区。我国在80年代初出现暂时国际收支困难时,曾分别借入3笔贷款,约合16亿美元。90年代初我国还清了贷款,并随着经济发展向基金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其业务预算,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向其用于支持贫穷国家的“加强结构调整贷款”等项目捐赠利息补贴和提供少量贷款支持。在1997年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中,我国应基金组织和韩国的要求,参加了基金组织发起的援助计划,为泰国提供了10亿美元的双边援助资金,并承诺考虑为印尼和韩国提供双边援助。此外,我国还向基金组织业务预算提供了20亿美元资金,支持基金组织的贷款活动。更重要的是我国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帮助缓解亚洲金融危机,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货币基金组织与我国每年举行磋商,讨论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近期走势,并向我国政府提出经济政策建议。在我国治理通货膨胀、实现汇率并轨、实行经常帐户可兑换的过程中,基金组织都给予我国政府有价值的政策咨询和帮助。还在货币政策制定与工具操作、货币银行统计、国际收支统计、中央银行法、财政预算编制、中央银行业务稽核、税制改革和物价指数及贸易价格指数编制等方面,给予大量的技术援助与人员培训。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67年成立,1974年12月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宗旨是:通过各国间的合作,并与其他有关国际组织适当配合,促进在全世界保护知识产权;保证所管辖的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我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其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等方面给予多方面的咨询、建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管辖有21个联盟,我国已参加9个,即: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联盟、商标注册用商品及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联盟、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的洛加诺联盟、在向若干国家谋求发明保护的国际申请的提出、检索和审查方面的合作的专利合作联盟,建立世界范围统一的专利分类的斯特拉斯堡联盟、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的布达佩斯联盟、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联盟、保护唱片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而擅自复制其唱片的日内瓦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我国是该组织的创始成员国,也是常任理事国。1971年恢复我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该组织的作用是通过各国间国际合作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国际劳工事业的发展,减少失业和消除贫困。多年来,我国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关系得到较大发展,开展了包括人员互访、考察、劳工组织派专家来华举办研讨会和讲习班、制定实施技术合作计划以及援助我国建立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等各类活动。并于1996年与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合作,举办了关于我国《促进就业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职业分类等问题的国家和国际研讨会、讲习班。
亚洲开发银行,成立于1966年12月,是亚太地区重要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我国于1986年3月正式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成为亚行成员。亚行的宗旨是:促进亚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为亚太地区的发展中成员提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截至1997年底,亚行累计批准对我国贷款70.36亿美元,股本投资0.373亿美元,技术援助1.24亿美元,联合融资5.4亿美元。
我国同国际多边经济组织的合作,对我国的经济现代化建设有着多方面的作用。
1、补充了我国资金的不足。粗略统计,这些年来我国从国际多边组织取得的各类资金400多亿美元,这些资金一般条件都比较优惠,有的是无偿捐赠。通过与这些组织的资金合作还带动了其他方面的资金投入。多数资金项目实行国际公开招标,对我国参加投标的厂商还有15%的价格优惠。这些资金的投向多数都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或社会发展项目,覆盖了我国除台湾省以外的所有省区市,遍及农业、交通、能源、教育、卫生、城建和环保等领域。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是比较好的。如1982年世界银行贷款2亿美元(软硬贷款各半)用于全国26所重点大学的校舍扩建、培训师资、购置基础课的教学仪器和设备、建设14个电子计算机中心和46个实验室、13个分析测试中心,可使每个教师教授的学生由3人增加到7人,教室利用率提高70-80%,实验室利用率提高60-70%。理工科学校学生增加40%,研究生增加1倍。对全国11所高等农业院校和7所农业科研机构提供的7500万美元贷款,用于扩大招生数量和增强科研能力,提高教学和科研质量,改善实验设备,购置微型计算机等,可增加大学招生28%,增加研究生招生3.7倍。该行提供6000万美元贷款,用于山东、河南、安徽三省九县约300万亩盐碱地改造。经改造治理后,可增产粮食3亿斤,棉花20万担,油料3400万斤,群众生活得到一定改善,也为我国大规模治理盐碱地积累了一定经验。提供8000万美元贷款开垦黑龙江三江平原300万亩荒地,进口大马力拖拉机、大喂入量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适于沼泽地作业的水利和筑路机械和种子处理机械等。项目完成后每年可增产粮食、大豆7.5亿斤,其中商品粮、大豆5-6亿斤,对增加全国商品粮供应起积极作用。
2、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科研、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与多边经济组织的大量合作是召开研讨会,进行调研,派专家、提建议,有的直接提供人员培训,建立有关研究机构等。通过这个渠道引进的有的技术是通过双边经贸合作渠道难以取得的。80年代初,我国引进的大型和微型电子计算机就是通过多边援助合作进来的。我国一些农产品、水果、蔬菜品种改善、增加的新品种,多数也是通过多边经济技术合作取得的。
3、通过多边合作,宣传了我国的经济政策和取得的成果,增进了各国对我国的了解和友谊,也为发展双边合作创造了条件。
4、通过实施多边合作项目,如提供教育方面的贷款,提供出国培训经费,办讲习班,参加联合国调研、研讨,共同实施项目等,为我国培养出一批科技和经营管理人才。
5、促进了我国的改革开放。许多多边经济组织的人员,运用其积累的许多宝贵经验,通过对我国的实地调查研究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改革建议。对我国改革经济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掌握国际通行规则,扩大对外开放,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多边经济贸易合作中,值得重视的是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发展。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迅速发展的挑战,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日益明显,发展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令人瞩目:欧共体1985年开始建立统一大市场,90年代初,基本告成;美加自由贸易区1989年实施,正在进一步扩大;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取得进展,次区域集团纷纷涌现;其他地区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和联盟也在积极酝酿和构筑之中。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资料,到1999年底,全球已建立的区域性、次区域性经济组织已达110多个。
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
1、有利于世界经济增长是主要方面。区域性集团内部贸易壁垒逐步降低直至消除,将促进内部贸易增加,生产要素得到不同程度的自由流通,在比较优势的作用下,资源将在成员国和产业部门间得到更合理的利用和配置,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将提高,从而降低成本,促进科技发展,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增长率。据欧洲共同体组织的专家小组研究,欧共体1992年底统一大市场在中期内的宏观效果是使当时的12个成员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提高4.5%,创造180万个就业机会,商品价格下降6.1%,并将改善成员国政府的预算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亚太地区加强经济合作,将出现更多的“小龙”,经济增长率在90年代继续领先于世界其他地区。区域性集团经济贸易的增长将使世界经济贸易总量增长,这将为各国发展经济提供机遇。
区域性经济集团以扩大内部贸易取代部分与集团外国家的贸易。这就是它固有的排他性。但排他性是相对的,不是绝对地要缩小同集团外国家的贸易,所以排他性不等于搞封闭式的堡垒。只要集团不采取新的措施提高贸易壁垒的水平,排他性也不等于贸易保护主义。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区域性集团的一些产业部门会因相对优势的差异而处于不利地位,在这种情况下,集团很有可能采取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如关贸总协定曾对欧共体提出警告,美、欧、日之间也不断相互指责,但都是针对具体的保护主义措施。
2、区域集团化将对国际资金、技术、商品和人才的流向产生重大影响。战后以来,世界贸易和资金流动越来越集中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这同制成品贸易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和科技发展有关,区域集团化将加剧这种趋向。因为集团化将促进生产要素在集团内部流通,并促进产业结构在地区内部跨国界调整。如欧共体成员国之间的相互投资和企业兼并活动在近几年内有很大增长,并主要集中在技术资本密集部门。在亚太地区近年来区内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和投资也增长很快,但规模远不如发达国家之间那样大。
区域集团化也促进了资本的跨集团流动。为了绕过集团的贸易壁垒,在其他集团建立基地,以分享集团化带来的经济福利,日本对美、欧及美、欧之间相互投资和企业兼并达到巨大的规模。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方面的竞争,区域性集团内部正加强联合科研,如欧盟正在进行一系列联合科技研究项目,以期在科技上赶超美、日。同时,跨集团的联合科研也在发展,主要是美、欧、日之间,目的是为了相互取得最新科技成果,不致在科技竞争中落后。与此相应,科技人才流动在增加,发达国家正在吸引原苏联、东欧和发展中国家的人才流入。
3、今后的区域性经济集团将主要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混合组织,发达国家将作为资金、技术的主要提供者和产品的主要吸纳者,促进集团经济的发展。集团内的发展中国家如政策得当,将可通过区域合作,加快结构调整,取得经济发展,从而使集团内的南北关系取得一定程度的协调。但集团内各国利益分配是不均衡的,发达国家取得的利益要大于发展中国家,南北矛盾依然存在。从全球范围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区域集团化可能加剧这种不平衡,从而使南北差距从总体说进一步拉大。区域集团化还使发展中国家受到地区上的分割,对集团的依赖性加深,将使全球南南合作进展更为困难。
区域集团化的快速发展,对我国既有机遇,又是挑战,就我国目前经济技术水平还比较落后和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而言,挑战要大于机遇。认识这一点,将有助于我顺应世界经济发展潮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区域集团化对我国的机遇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欧盟、北美和亚太三大区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3/4和世界贸易的70%以上,它们因内部市场一体化或加强内部各国经济合作取得的贸易扩大和提高经济增长率,将有利于世界经济贸易总量的增长,商品、资金和技术的流量在区域内部以至区域集团之间都将增加,这对我经济建设来说是有利的外部条件。
另一方面,我国已正式参加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排除了游离于区域集团化以外的不利处境,并可对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发展方向起积极影响。参与这一地区的国际分工和合作,成为这一地区商品、资金、技术流通网络的一部分,将有利于我产业结构调整和竞争力提高,并将加强我同欧盟和美加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力量。欧美国家为我国巨大市场和进一步对外开放所吸引,将保持同我国的经济贸易关系,而欧美区域经济集团消除内部贸易壁垒,也有利于我整体开拓这些市场。
但区域经济集团化也使我国面临严峻挑战:
1、区域集团化的静态效应是通过消除贸易壁垒扩大内部贸易,取代部分同区外的贸易,称为贸易转移效应;而动态效应则是通过资源合理配置和企业优化组合提高竞争能力。以欧盟为例,目前,主要扩大相互间贸易,大力进行内部建设,并向欧洲其他部分扩展,贸易、资金、技术流向东欧和独联体国家,表现比较“内向”;美加自由贸易区向墨西哥扩展后,也会出现类似情况,这对我发展同美欧国家的经贸关系有不利影响。区域集团化不可避免地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某种程度和某种形式上的加剧,并使市场竞争进一步升级,我将面对工业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和亚洲、拉丁美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的激烈竞争的双重挑战。
2、20世纪90年代随着科技发展和新技术应用步伐加快,国际竞争的焦点将越来越集中在高新技术上,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将越来越下降,技术和知识型产业将越来越占优势。我国出口商品结构虽有改善,但仍以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主,在国际分工中处于较低层次。尽管目前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还有发展的余地,但从长远来看,如不加快科技发展,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随着劳动力廉价优势的逐步丧失,我国在国际竞争中会处于十分不利的位置。
3、国内经济体制在某些方面尚不适应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分工与交换的要求,主要是:(1)经济运行机制尚不合理,市场机制不配套,企业经营机制未理顺,宏观经济管理水平不高,外贸经营体制放开不够、协调不力等,不适应我国在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新形势下参与国际竞争的要求。(2)对外开放不平衡,内地对外开放滞后,影响对外开放的整体协同配合和整体开放度的提高。 对外开放主要着眼于扩大出口和“单向吸收”,而“双向对流”起步较晚。(3)地区分割影响生产要素合理转移,产业结构低水平、雷同化,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影响国家总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竞争能力提高,使我国在国际水平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4)企业国际化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对外直接投资水平低、结构不合理、效益差。我国通过企业国际化经营开拓国际市场、绕过区域集团贸易壁垒的能力相当有限,缺乏对付随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而来的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有效手段。(5)我国吸收外资的软硬环境尚有待改善。面对国际资本短缺和亚洲、拉美、东欧各国激烈争夺的新形势,我国利用外资政策如不进行重大调整,将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6)我国尚未建立适应参与国际激烈竞争需要的信息网络和人才培训网络,对外经济交往中信息还很不灵通,外向型人才缺乏;人才培训跟不上需要。
综上所述,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对我国的影响总的来说是挑战大于机遇,但是挑战中有机遇,机遇中有挑战。只要我们未雨绸缪,及时研拟对策,并采取适当的应变措施,就完全可能把握时机,趋利弊害,通过进一步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全面推动我国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早日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要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关键是要进一步改革不适应更广泛深入地参与国际分工与交换需要的经济体制和外贸体制,尽快建立既有利于国内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又有利于有效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的经济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积极参与国际多边贸易体系活动,倡导并推动亚太地区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调整不适应参与激烈国际竞争需要的经济存量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以增强我国际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获取最大化比较经济利益,实现我国经济的内外良性循环。
1、倡导并推动亚太区域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系活动。目前亚太地区仍是世界经济最有活力的地区。亚太地区各国特别是东亚地区各国都有加强彼此间经济合作的愿望,但由于各国经济社会制度的差异以及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梯度性,各自合作的意图和打算也有明显的不同。有关国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设想,如日本有关方面提出了以所谓“雁行模式”为特征的“东亚经济圈”计划和“环日本海经济圈”设想,马来西亚提出的“东亚经济集团”构想,还有正在酝酿的东北亚等多种多样的次区域合作模式等等,但实质性的进展都不快。但是随着欧洲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谈判的进展,亚太地区面临的外部压力加大,形成各种形式、不同范围的松散经济联盟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也有加速趋势。
中国是亚太地区中的发展中大国。要维持我在亚太经济和政治中的影响力,就必须积极参与和倡导本地区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有效地利用集团化和其他松散联盟带来的一切有利因素,使亚太地区资金、技术、资源、商品、劳务流动发生有利于我的变化,以增强同美欧两个经济集团抗衡的实力。为此,我国应制定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经济外交政策,由过去游离于各种区域化安排之外变为参与、协调、倡导和推动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为我国发展同亚太地区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的经贸往来创造更好的环境。
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我国已取得一定进展,已经成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并参加了东盟倡导的“10+3”对话会议。今后要积极发挥与我国经济和政治地位相称的作用,继续推动这种合作,朝着有利于我的方向发展。对于有关各国倡导的“东亚经济集团”、 “黄渤海经济圈”、 “日本海经济圈”等等构想,我国都应该抱着积极参与的姿态,并坚持以下立场:一是赞成建立非政治、非军事化的地区合作计划;二是经济合作应是开放性的;三是逐步发展,讲求实效,不赞成仓促组成地区合作组织。目前要做的是,促进民间交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各方的态度,跟踪区域合作的进展,及时采取相应对策,积极稳妥地推动亚太地区各种形式的次区域合作,特别是东北亚次区域合作,以此作为推动更大范围区域经济合作的起点。
要继续创造条件发展海峡两岸的经贸往来,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尽快实现两岸直接双向“三通”的目标。要进一步密切与港澳的经济联系,更好地发挥港澳作为我对外开放的重要桥梁的作用。要通过适当的形式,把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利于两岸四地互补互惠,加快中华民族振兴,同时也由此推动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
要继续加强同各国际经济组织和金融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系活动。要争取早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此举不仅为我国对外开放创造良好国际环境和争得有多边保障的最惠国待遇有十分重要意义,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为我国提供了在未来全球多边贸易合作机制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的机会,提高我在多边贸易体系活动中的影响力。我国可以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解决贸易争端的机制,更好地处理与各区域经济集团内国家的贸易摩擦和纠纷,保障我正当权益;利用其审议机制来遏制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对我国的不利影响;还可以在未来多边贸易体系活动、关税减让谈判、重大多边贸易制度谈判等等方面,维护我作为发展中缔约国的应有权益,争取较为有利的贸易待遇。
我们还应该利用联合国贸发会议等场所,联合和推动各发展中国家,共同致力于建立世界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努力改变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不合理、不公正的国际分工体系,改变发展中国家在未来国际竞争中的不利处境,逐步破除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公正的南北分工合作关系。当然,建立世界经济新秩序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我们在坚持最终目标的同时,在实际做法上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与各发展中国家一道,把实现最终目标与解决当前面临的迫切现实问题结合起来,把争取重开全球南北对话与各地区分别进行南北协商结合起来,一步步推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抗衡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挑战。
2、抓住时机,大力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双向对流的对外开放,提高我国经济的整体开放度。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改善我国际形象,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为我参与国际多边贸易体系活动创造更好的条件,为商品、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交流创造更便利的条件,提供更高效的服务,是迎接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挑战的最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吸引力,增强我国的竞争力,从而有利于我们更多更有效地利用外部资源、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
20多年来,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取得巨大成就,要巩固已取得的开放成果,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吸取教训,大胆地闯,大胆地试。要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在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举办一些轻型利用外资项目的同时,要着重发展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产品的出口,多举办技术水平高、投资额较大的利用外资项目,更多地参与国际间的水平分工。沿海地区还必须进一步拓展双向交流,加快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加快企业、人员、资金、技术主动走向世界的步伐,更广泛深入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要提高起点和层次,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扩大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增强其对内地经济的辐射能力,强化其带动内地经济发展的积极效应,并按国际惯例的要求走向规范化,逐步向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模式发展。加快浦东新区的开发与开放,尽快恢复昔日上海作为世界贸易、金融、航运中心之一的地位,不仅对于带动长江三角洲以至全国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也会大大提高我国经济对亚太经济的影响力,增强我在亚太地区经济合作中的实力和地位。
要积极促进沿边、沿江和沿大陆桥的开放。有关省区要积极发展边境贸易和其他各种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以促进沿边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长江经济带要以上海浦东新区开发与开放为契机,带动全流域实行更大的开放,在开放中实现下中上游的优势互补,促进流域经济的繁荣;沿大陆桥的省区,可以利用这一最便利的陆上通道,加快向西亚、欧洲国家的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通过上述“三沿”开放,加快内地对外开放的步伐。
要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要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交通运输、通信、金融、商业、信息、咨询、环境保护与治理、海洋资源利用等领域对外开放。潜力巨大的国内市场是我国吸引外商的有利筹码,这是我国独具优势的一面。因此,要适度开放国内市场,注重利用市场潜力巨大的优势,加快实施以市场换技术的政策。对国家鼓励的、投资额较大的技术密集型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让出一部分国内市场,从而达到填补国内技术空白、生产替代进口商品、促进战略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目的。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要实行全国统一的行业优惠政策,地区优惠政策要向中西部倾斜。且要将地区和行业优惠政策恰当地结合起来,注意对外开放各项具体政策之间、各地区之间和各部门之间对外开放的整体协同配合问题,努力减少摩擦和矛盾,增强对外开放的综合效应,形成更加合理的开放格局,提高整体开放度,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更有效地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3、加快经济体制和外贸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形成适宜于我国有效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外贸运行机制。要通过深化经济体制和外贸体制改革,实现我国经济运行机制与世界经济机制的有效对接。把扩大对外开放与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发展,总体设计,配套推进,相辅相成,协同运转。国内经济体制改革要着眼于适应对外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开放经济体系的需要,这是一项全局性的战略任务。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单纯是科技水平和产业水平的差距,而更重要的是与社会化、国际化大生产不相适应的经济管理制度、办法等方面的差距。要适应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新形势,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进市场取向的综合配套改革。
在尽快实现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和外贸运行机制的根本转变的同时,努力促进我国经济法律制度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向国际规范和国际标准靠拢,尤其是贸易制度要向世界贸易组织所规定的国际贸易规范靠拢,为我国更好地与各区域经济集团进行合作与竞争提供制度保障。要通过改革,逐步理顺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经济关系的各项经济政策工具,并形成合理的开放型经济调节体系,提高经济决策的内外协同水平。还要通过改革,逐步转变企业经营机制,使各类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真正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道路。
通过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外贸体制改革,促进国内市场的适度开放,减少不必要的保护,引进必要的国际竞争,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以及区域布局的合理化,也为出口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从而全面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当务之急是加快进口体制的改革,根据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和国际贸易规范的要求,适当降低保护水平,合理调整保护结构,改变保护方式,以促进市场开放,引进外部竞争,强化国内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动力和压力,消除由过度保护带来的出口歧视,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进出口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出口产品的更新换代。要逐步采用配额制和关税配额制来保护国内幼稚产业,而且要确定适当的保护期,不搞无限期保护。因此,必须尽快建立以关税、汇率等经济手段为主的进口调节体系,逐步以世界贸易组织所许可的关税手段、幼稚产业保护办法和保障条款取代现行管理办法;要逐步将我国的关税总水平降到关贸总协定对发展中国家要求的平均水平,并实现关税结构的合理化。我国市场的开放度要随着我国经济技术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
要通过加快金融改革,为利用外资和适度开展海外投资创造更好的条件;通过逐步建立有管理的浮动汇制和逐步放松外汇管制,为进出口快速健康发展创造条件;还要通过逐步消除金融抑制和利率抑制,加快资金市场、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的发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和利率手段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向间接化、有效化方向演变,为开放经济运行提供保障。
要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改进外贸宏观管理,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减少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在对外经贸交往中的矛盾和摩擦,统一对外政策,消除内部过度竞争,提倡适度竞争,从而减少双边经贸纠纷,减少反倾销等案件的发生,避免受人以柄,为我国与各区域经济集团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创造条件。
搞好涉外经济立法工作。除了继续抓紧制订一些适应我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需要的新的涉外经济法规之外,要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国际贸易通行规则,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不适应形势的已有涉外经济法规,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为扩大国际合作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4、建立适应新形势下参与国际竞争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信息网络。在瞬息万变、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要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拥有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和高效率的信息网络,从而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目前我国外向型经济人才非常缺乏,对外经贸人员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信息渠道不畅、沟通不灵,难以适应随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而来的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亟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迅速改变目前的状况。
建立健全的对外经贸人才培养体系。第一,继续加强对外经贸院校正规教育工作,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最新需要和国际竞争的特点,及时调整专业和课程的设置,适时开设一些新的专业和课程,如目前可以增设国际化经营方面的专业和课程,有针对性地培养大量合格的对外经贸人才;第二,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加快在职干部业务知识的更新,促使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第三,加强对外经贸人才的双向交流,通过派出去和请进来,来促进对外经贸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第四,加快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创造合适的环境,促使广大经贸职工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建立健全的信息网络,加快推行电子商务。第一,各驻外机构要充分发挥收集信息的作用,通过对世界经济形势和各有关国家、地区经济贸易情况的调查研究,建立与国内相关互联网络接点,及时向国内传递各种信息;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的综合加工处理,及时将有用的信息变成政策行动或反馈到有关部门和企业;第二,健全信息服务机构,根据对外经贸发展需要扶持发展一些有实力和能力的信息咨询公司,商情信息机构要逐步实现社会化、企业化经营;第三,加强国际间的经贸信息交流,通过双边和多边途径加强国际间信息沟通;第四,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快在全国对外经贸行业建立高效的电子信息商务网络,为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更好的信息、商务服务;第五,积极稳妥地推行网上成交、网上结汇、网上核查等,抓紧建立有关法律制度;第六,利用电子网络实行对外经贸活动的监控和指导,提高效率,完善管理。
(十六)不断加强与国际多边经济组织的合作
邓小平对外开放理论的实践
刘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