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力主乾坤,开创对外开放新时期

  国内外反动派对中国的发展和进步是不甘心的。西方世界,特别是美国开动了全部宣传机器进行煽动,给中国国内的所谓反对派,实际上是中华民族的败类以很多的鼓励和方便。在这种国际大气候下,1989年春夏之交,极少数人利用学潮,掀起了一场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政治动乱,进而在北京发展成了反革命暴乱,企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他们公开打出否定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口号,要取得肆无忌惮地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绝对自由。他们散布了大量的谣言,把攻击的矛头集中指向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邓小平同志。无数事实告诉我们: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从党、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出发,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一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大力支持下,党中央采取有力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戒严部队于6月4日一举平息了发生在北京的反革命暴乱。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受到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一致拥护。国际上一些友好国家对我表示理解或支持,站在反动立场的国家公开声明对我实行制裁。美国总统布什6月5日下令暂停美国政府对我国的一切武器出口和销售。之后其新闻秘书处又声明,中止助理国务卿以上一切高级互访;推迟考虑国际金融机构向中国提供新的贷款。加拿大政府宣布冻结在华的5000万美元的援助项目,中止技术转让,并考虑是否继续支持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地位和是否继续给我国提供优惠贷款和援助。澳大利亚政府取消澳贷款代表团访华计划,拒绝接待我讨论优惠贷款代表团访澳。联邦德国推迟与我签订1989年度财政合作协定,推迟签订奔驰重型卡车项目和中国投资银行项目的贷款协议,冻结对中国的发展援助资金,停开经济合作混合委员会,停止派遣新专家的工作。丹麦政府声明,第二批3亿丹麦克朗赠款不再提交议会批准,中止新项目的评估,取消原定的议会财委会访华。瑞典政府宣布停止对华新援助项目,甚至要追回已发到我国口岸的货物。荷兰、比利时、挪威等国也相继对我采取经济制裁措施。这时,党和全国人民在冷静地思考,全世界也在密切注视:中国向何处去?有人说:中国的改革开放要“改”了,要“倒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还要不要继续坚持,党的十三大概括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还要不要继续坚持?人们思想上出现一些疑虑,国内外敌对势力也趁机制造种种混淆黑白的舆论。

  邓小平同志是和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心心相连的。在取得平息反革命暴乱初步胜利后的第5天,即6月9日,在接见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的讲话中,就明确地回答了人们关心的问题。他说:“我们原来制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照样干下去,坚定不移地干下去。”其实,邓小平同志明察秋毫,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于5月31日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就坚定地指出:“改革开放政策不变,几十年不变,一直要讲到底。国际国内很关心这个问题。要继续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连语言都不变。”“要改换领导层。新的中央领导机构要使人民感到面貌一新,感觉是一个实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领导班子。”“一个好班子,搞改革开放的班子,就要明白地做几件开放的事情。凡是遇到机会就不要丢,就是要坚持,要干起来,要体现改革开放,大开放。我过去说过要再造几个“香港”,就是说我们要开放,不能收,要比过去更开放。不开放就发展不起来。”“总之,改革开放要更大胆一些。”在这次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又再一次强调:“重要的是,切不要把中国搞成一个关闭性的国家。实行关闭政策的做法对我们极为不利,连信息都不灵通。”他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嘱咐:当务之急是“要把进一步开放的旗帜打出去,要有点勇气。现在总的是要允许吃亏,不怕吃亏,只要对长远有益就可以干。要多做几件有利于改革开放的事情。外资合作经营要搞,各地的开发区可以搞。多吸引外资,外方固然得益,最后必然还是我们自己得益。”1989年9月4日,邓小平同志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商量自己退休的时间和方式时,最后又叮嘱:“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希望。这十年的成绩哪里来的?是从改革开放得来的。中国只要这样搞下去,旗帜不倒,就会有很大影响。”“改革开放政策稳定,中国大有希望。”1990年前后,在西方国家的煽动下,苏联的戈尔巴乔夫抛出所谓的新思维,东欧国家发生剧变,苏联动乱升级,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同志坚定地说:“尽管东欧、苏联出了问题,尽管西方七国制裁我们,我们坚持一个方针:同苏联继续打交道,搞好关系;同美国继续打交道,搞好关系;同日本、欧洲国家也继续打交道,搞好关系。”1991年1月28日到2月18日,邓小平同志到上海视察。他对上海市负责同志说:上海开发晚了。如果当时就确定在上海也设经济特区,现在就不是这个样子。浦东如果象深圳经济特区那样,早几年开发就好了。开发浦东,这个影响就大了,不只是浦东的问题,是关系上海发展的问题,是利用上海这个基地发展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流域的问题。他引述了大量事实,再三说明:“闭关自守不行。”“开放不坚决不行,现在还有许多障碍阻挡着我们。说‘三资’企业不是民族经济,害怕它的发展,这不好嘛。发展经济,不开放是很难搞起来的。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都要搞开放,西方国家在资金和技术上就是互相融合、交流的。”“要克服一个怕字,要有勇气。”“什么事情都要有人试第一个,才能开拓新路。试第一个就要准备失败,失败也不要紧。希望上海人民思想更解放一点,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1991年8月20日,邓小平同志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总结经验,使用人才”时又强调指出:“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不能只是一个稳字。特别要注意,根本的一条是改革开放不能丢,坚持改革开放才能抓住时机上新台阶。”

  1992年1月18日到2月21日,邓小平同志不顾88岁高龄,亲自到南方巡视。时隔8年,他再到广东,看到深圳、珠海特区和其他一些地方发展得很快,非常高兴,信心倍增。一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作了全面精辟的阐述。他进一步强调:“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他严厉地批驳有些理论家、政治家拿大帽子吓唬人,“把改革开放说成是引进和发展资本主义,认为和平演变的主要危险来自经济领域”的错误论调。他又一次提到:“回过头看,我的一个大失误就是搞四个经济特区时没有加上上海。要不然,现在长江三角洲,整个长江流域,乃至全国改革开放的局面,都会不一样。”他说:“要注意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但稳定和协调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个问题要搞清楚。如果分析不当,造成误解,就会变得谨小慎微,不敢解放思想,不敢放开手脚,结果是丧失时机,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他特别提醒:“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他反复强调:要注意培养人,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班子。“真正关系到大局的是这个事。”“现在就是要选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地放进新的领导机构里,使人民感到我们真心诚意搞改革开放。”

  根据邓小平同志一系列谈话精神,1990年6月2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批准上海市开发和开放浦东新区,并原则批准在浦东新区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

  1、浦东新区新增财政收入,在“八五”期间不上缴。

  2、浦东新区内生产性的“三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征。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

  3、在浦东新区内,进口必要的建设用机器、设备、车辆、建材,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但必须严格限在区内使用。区内“三资”企业进口生产用的设备、原辅材料、运输车辆、自用办公用品及外商安家用品、交通工具,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产品出口,除国家有规定的以外,免征出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4、外商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以生产性项目为主,产品以出口为主。对部分替代进口产品,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补交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后,可以内销。必要时可以收取部分外汇。

  5、外商投资兴建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项目,从获利年度起,对所得税实行前五年免征,后五年减半征收。

  6、允许外商投资举办第三产业。对现行规定不准或限制外商投资经营的金融和商业零售等行业,原则上可以在浦东新区试办,在逐项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7、对于在浦东新区举办中资企业的所得税待遇,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一般企业,不实行优惠政策。但对获准迁到浦东的浦西地区现有企业,由上海市逐个核定,对那些国家鼓励发展的企业给以一定的所得税优惠,从迁建厂获利开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至于国内其他地区在浦东新区举办中资企业,如果确实对浦东开发和开放有重要作用,也由上海市逐个核定,酌情给以所得税优惠。以上均按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分批报请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8、在保税区内,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允许外商贸易机构从事转口贸易,以及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代理本企业生产用原材料、零配件进口和产品出口业务,但不准收购保税区外产品出口。对保税区内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提供出入境方便。

  1992年,在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后,党中央决定,采取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对外开放。

  1、开放沿长江的芜湖、九江、黄石、武汉、岳阳、重庆6个港口城市,批准设立长江三峡经济开放区,实行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有关政策。

  2、开放黑河、绥芬河、珲春、满洲里、伊宁、博乐、塔城、凭祥、东兴、畹町、瑞丽、河口、二连浩特、丹东等13个陆地边境城市。扩大这些边境开放城市发展边境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权限;鼓励内地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到沿边开放城市投资;批准这些边境城市和中朝边境的丹东市举办边境经济合作区。

  3、批准合肥、南昌、南宁、长沙、郑州、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成都、昆明、贵阳等省会(自治区首府)为开放城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政策。

4、批准大连等市举办保税区;批准营口等市举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批准一批外资(或中外合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一些城市开展外币金融业务,至此,外资金融机构可在5个经济特区和上海、天津、大连、广州、福州、宁波、青岛、南京等8个城市开展这项业务;扩大外商投资领域,包括在商业、保险、外贸等行业试点。

  5、1993年国务院原则同意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片开发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岛,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国务院批准在哈尔滨、长春、沈阳、营口、威海、昆山、杭州、萧山、温州、福清融桥、东山、惠州大亚湾、广州南沙、芜湖、武汉、重庆新设立18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加上原批准的大连、天津、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闵行、虹桥、漕河泾、宁波、福州、广州、湛江等1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共32个。

  增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为加快新兴产业发展,要在全国选择若干智力密集地区,采取特殊政策,逐步形成具有不同特色的新兴产业开发区”。接着深圳科技工业园首先诞生。1988年5月,国务院批准建立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1988年8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以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为基本宗旨的“火炬”计划开始实施。《火炬计划纲要》明确要求,把开发区作为“火炬”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1991年、1992年国务院先后批准在武汉、苏州等城市设立5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加上此前批准的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一共是52个。国家对这52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划拨了专项基建信贷资金,在税收、进出口管理、商务人员出境等方面给以优惠政策的扶植,规定这些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共482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总面积为213平方公里。要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发展高新技术的基地,向传统产业扩散高新技术的辐射源,对外开放的窗口,深化改革的试验区,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示范区,体现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的新城区以及培养和造就高新技术企业家的学校。

  设立保税区。1990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我国第一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1991年、1992年又相继批准了天津港、深圳福田、沙头角、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等保税区。迄今共批准保税区13个。保税区是我国借鉴国际上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在重要的外运港口设立的。其基本功能有三个。一是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贸易服务功能。二是国际转口贸易功能。争取把保税区发展成对周边国家和地区商品贸易的集散分拨中心。三是出口加工功能。保税区内企业加工生产的产品以境外销售为主。除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口的商品外,鼓励保税区企业根据国内国际市场的变化,在区内储备关系国计民生和工农业生产急需的原料性商品,并允许按照国家规定供应非保税区。海关对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及在区内流转的货物,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进行监管。除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外,原则止允许所有货物与国际市场自由流通,海关赁货运单证验放;区内进口物资,可在区内企业间相互转让、买卖、借用等。保税区内不能建立商业、娱乐业等消费行业。保税区运行操作的主要特点,一是有明确的区域界限,建立完善的隔离设施,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的货物流动实行严格管理。到目前为止,13个保税区均已建立隔离设施,隔离区内总面积17.6平方公里,并经海关验收已投入运营。二是海关对进入保税区的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转口货物以及保税仓储货物予以保税,即海关对进入保税区的这些货物不征税,这些货物加工复出口或转口复出口也给以免税,但进入非保税区则需照章征税,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进口审批手续。三是货物由保税区运入非保税区视同进口,由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视同出口,要按照国家海关管理规定办理有关进口和出口手续。四是保税区内可以举办外商投资的外贸企业,这类企业可以买断非保税区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的产品出口,但是不允许代理非保税区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收购无进出口权企业的产品出口。保税区是国内同国际市场的联接点。区内企业直接面向国际大市场,拓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交往。保税区将带动周边地区的区域经济,进一步促进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开辟旅游度假区。我国以旅游资源丰富著称于世。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业获利了长足发展,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重点行业和非贸易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国外旅游业一般有观光旅游、度假旅游和特种旅游(疗养、学习、商贸等)三大类。为了使最初主要是观光旅游的我国旅游业向多门类、高水平发展,实现到本世纪末年创旅游外汇100亿美元的目标,跨入国际旅游业发达国家的行列,1992年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国家决定举办以接待境外游客,发展国际旅游为主的旅游度假区。在实地考察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国务院批准了大连金石滩青岛石老人、江苏太湖(苏州太湖、无锡太湖)、上海横沙岛、杭州三江、福建武夷山、福建湄州岛、广州南湖、昆明滇池、北海银滩、海南三亚亚龙湾等11个旅游度假区。这些地方都是闻名中外的风景区,交通方便,当地经济比较繁荣,有很大的发展前景。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建设资金从国内外市场筹集,特别注重利用外资;其经营面向市场;调控管理也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国家在资金运筹、税费减免、进出口管理、扩大外商投资领域等方面实行扶植政策,加速建设度假区,使之尽快形成高水平的综合接待能力,发挥效益。

  到1993年,经过16年的实践,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其中由国家实行政策倾斜给以扶持的开放地区,已遍布沿海、沿江、沿边和内地,覆盖354个市、县,55万余平方公里,3.3亿多人口。开放地区包括沿海开放地带、沿江开放城市、沿边开放城镇及内陆开放城市。

  由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组成了沿海开放地带。其中,经济特区位于对外开放的前沿,14个沿海开放城市是它的主干,沿海经济开放区则是它的广阔腹地。

  沿海经济开放地带,是全国对外开放的重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是发展外向型经济,将这个地带首先建成内外交流、工农结合、城乡渗透、现代化、开放型的富庶文明地区,并发挥辐射作用,带动中西部经济的振兴。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开放地带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1、对外贸易迅速增长。1993年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总值743.9亿美元,比1980年增长3.6倍,占全国出口总额的81%,全国出口总值新增部分中约70%是沿海地区实现的。出口商品结构也明显改善,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其中机电产品出口达134.7亿美元,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71.9%。由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迅猛发展,乡镇企业正在成为扩大出口的生力军。

  2、利用外资成效显著。截至1993年底,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协议外商投资金额和外商实际投资金额,分别占全国的79%、84%和85%。从国外进口大批各类技术装备,加快了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使沿海开放地区的许多产品逐步接近或赶上世界先进水平。

  3、外向型工业高速增长,对全国工业发展起着主导作用。1993年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乡以上工业产值2.2万亿元,新增工业产值占全国新增工业产值的61%。沿海地区工业增长中,43%是靠外向型工业增长实现的,其中约1/4是靠出口实现的。

  4、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使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广东省工农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等主要国民经济指标持续大幅度增长,名列全国前列。福建省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由改革开放前的全国第23位上升到第11位。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特区人均国民收入已达800美元,提前10年进入“小康”。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沿海经济开放区已初步呈现经济繁荣、人民富裕、文教事业振兴、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乡差别明显缩小的局面。

  长江中下游地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历来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又是经济建设的重点。长江流域一些城市的开放,使以上海浦东为龙头的长江中下游经济开放地带,成为加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地。1992年开始,各市抓住机遇,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各城市为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强了沿长江黄金水道的道路桥梁、港口码头配套工程建设。二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技术改造步伐。各市对技术改造项目严格筛选,分类排队,将一些技术起点高、产品竞争能力强、对全市经济有重大牵动作用的项目列为技术改造重点,吸收外资搞“嫁接”,促进了老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的更新换代。三是利用外资取得很大进展。近两年沿江开放城市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协议外商投资额和实际利用外资额都是前10年的2倍以上;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不断提高,一批国际知名公司和跨国公司已在沿江城市落脚,外商投资领域不断扩大,对外贸易迅速发展。

  我国的陆地边界长达两万多公里,与15个国家毗邻。沿边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许多少数民族与周边国家边民血缘相近,语言相通,相互交往源远流长,具有开展边境贸易与经济合作的较大潜力。以沿边口岸城镇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的力度,是我国全方位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带动中西部省区经济加快发展,富裕边民,增进民族团结,巩固边疆有着深远意义。1992年国家进一步开放黑河等13个边境城市后,边境地区的对外开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短短两年时间已取得初步成效。

  1、初步形成对周边国家多层次开放的新格局。13个沿边开放城市总面积只有4.1万平方公里,所辖边境线长度约1700公里,人口近140万,在全部边境市(县)中所占比重极小,但其辐射和示范效应很大。目前,沿边开放势头正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向纵深推进,一个以边境开放城市为“窗口”,边境市县为前沿,省会及中心城市为依托,面向东北亚、中亚和东南亚,多层次的沿边开放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2、地方边境贸易取得突破性进展,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1994年,13个边境开放城市边贸额约占全部边贸额的1/9,发挥了开放窗口和边贸通道的作用。

  3、经济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过去边境市县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只有少数自给性的工业。实行开放后,边境开放城市的产业结构开始发生变化,大批商贸企业应运而生,第三产业、外向型农业和加工业得到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地方财力增加,普遍由原来国家补贴财政变为上缴财政。各边境开放城市集中力量进行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和城市面貌开始改观。

  4、沿边开放促进了边境地区的繁荣与稳定,边疆地区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大大增强。沿边开放使各族边民迅速脱贫致富。大部分边境开放城市的人均收入已进入所在省(自治区)的前列。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呈现一派新的景象,成为展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又一个窗口。

  边境经济合作区虽然起步时间不长,但已取得可喜进展。

  1、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展开,投资环境初步形成。大部分合作区已完成“四通一平”建设,为开展经济合作创造了基础条件。合作区的建设同时带动了各沿边开放城市的建设。大体上,自1992年起,两年来的建设投入等于前40年的总和。

  2、软环境建设初见成效。合作区普遍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对合作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行政机关努力由管理型转变为管理服务型。有些合作区还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一些管理规定。

  3、招商引资工作取得进展。截至1993年,已与国内外企业达成意向性投资协议近2000项,协议金额上百亿元,已有相当一批项目开始动工建设,其中相当一部分为生产性企业。

  内陆开放城市带动内地的经济发展。我国广大内陆省区自然资源丰富,人口众多,在全国农业生产中地位重要,还拥有一批能源和原材料等工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一支素质较高的科技队伍,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也比较低廉,是我国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内陆省会(自治区首府)同时也是本省(自治区)的经济中心,交通便利、工农业在本省(自治区)居领先地位。在自然资源、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人文景观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具有进一步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进一步开放内陆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这些经济中心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结合沿江、沿边的开放和长江三峡的开发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进行农业的深度开发,发展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改善投资环境。通过扩大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带动广大内陆地区的经济上新台阶,逐步缩小我国中西部地区与沿海地区的发展差距。

  起步不久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1993年,52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实现技工贸总收入570亿元,工业总产值460亿元,实现利税63亿元,创汇7.8亿美元。最早创办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连续5年主要经济指标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总收入突破100亿元。进入各开发区的企业已达2万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有一半。在技工贸总收入中,高新技术产品和其他技术性收入所占比重逐步增长。在外引方面,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000家。1993年吸收外资4亿美元。在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方面,也开始发挥作用。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积极建立良好的服务体系,为开发区内项目的科研开发、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创造高效竞争、充满活力、良性循环的运行环境。开发区内已有60多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正在孵化出1500个有良好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预计到本世纪末,52个开发区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占“火炬”计划的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将近80%,全员劳动生产率将由目前的8万元/人·年提高到20万元/人·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额将占其总产值的15-20%。

  我国保税区一经成立,即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国际著名大跨国公司纷纷前来考察,有的已经投资落户,如日本的伊藤忠、三井、丸红、英国的英之杰、德国的奔驰、香港的新世界集团等。截至1994年7月,全国13个保税区共批准企业6500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近4000家,占批准企业的58%;企业投资总额98亿美元,其中利用外资额将近50%。积极开展了保税区的业务。从1992年3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首期隔离设施通过海关验收运行,到1994年3月,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各保税区共进口货物总值14亿美元,出口总值6.7亿美元,其中转口货物总值1.5亿美元,在区内加工货值3亿美元。仓储货物总值12亿美元。今后随着保税区基础设施、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外商投资的进一步增加,保税区的功能将日益得到充分发挥。

  旅游度假区建设迈开了扎实的步伐。正在兴建的旅游度假区大致有热带海洋度假、温带海洋度假、平原内湖度假和山地内湖度假四种类型,区内建设综合服务、度假别墅、景观旅游、休闲疗养、游乐中心等功能小区,以满足各类旅游者的不同爱好和需求。为了适应旅游度假的发展趋势,突出游乐与休闲功能,以游乐项目吸引观光旅游者,以休闲项目吸引度假旅游者。瞄准国际客源市场并促进国内旅游。设施建设着眼国际化、高档次,并注意实现高标准、高水平与覆盖中低档客源层的有机结合。加强了招商引资,鼓励和吸引外国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企业、个人投资开发旅游设施和经营旅游项目。至1994年6月累计,旅游项目协议总投资69.9亿美元中,外商投资已占3/4;到位资金中,外资超过2/3。投入建设的项目已超过合同项目的1/5,竣工项目已达59个。部分起步较快的国家旅游度假区,有些前期项目已投入运营接待游客。

  这一时期,特别是1992年是中国发生举世瞩目变化的一年。在邓小平同志巡视南方重要讲话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保证了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从理论上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历史性的重大意义。在邓小平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鼓舞下,全党、全国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这一年,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继续稳定和完善,并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的建设,适度规模经营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城市为增强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活力,国家颁发了有关条例,对全面落实企业的自主权,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作了明确规定;各类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进程加快,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扩大,金融、技术、劳务、信息和房地产等各类市场开始形成;价格改革有较大突破,其他农副产品和工业消费品价格大部分已经放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上日程,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以待业和养老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房地产改革全面起步。与此同时,对外开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改革开放推动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1992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393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创造历史最高纪录。工业生产是改革开放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而且工业经济效益回升,扭转了前几年持续滑坡的局面。农业获得好收成,粮食产量摆脱了一度徘徊的局面,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1亿多人,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内市场繁荣,商品充足,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突破万亿元大关,电视机、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的普及率达到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新进步。对外经济贸易空前活跃,全国进出口总额达到165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在世界贸易中的位次,由1991年的第15位上升到第11位。全年新批外商投资项目48764个,合同外资金额581亿美元,大体相当于1979年到1991年13年间批准项目数和合同金额数的总和,外商实际投入资金达110亿美元;利用外国贷款也增加较多,其中仅签订政府贷款协议金额就达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5%,生效额达32.21亿美元,增长33.3%。批准引进技术合同504项、合同金额65.9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0%和90.5%;技术出口合同294项、合同金额15.1亿美元,合同金额比上年增长18%。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9405项、合同金额65.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2.46%;完成营业额30.4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年末在外执行合同的人员13.1万人,比上年增加4.1万人。对外援助、同联合国发展组织和其他多边经济合作也都取得明显进展。在经济高速增长,强劲发展中,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整个形势是好的,鼓舞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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