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翦类

修翦类

腊月桑枝津液未行,正月桑枝萌芽未出,宜及时修翦,四月饲头蚕,採葉不翦枝,五六月饲二蚕,将应去之条,连枝葉并翦,须留一尺或二尺,择粗壮者一二枝全留之,如不养二蚕,则头蚕採葉时,并翦繁枝,今年修翦不过时,则条长肥美,次年桑葉必早发。

枝条少,则葉肥,其应删有八,必不可留,曰枯条,曰细小不堪之条,曰沥水条,向下垂也,曰刺身条,向裏生也,去一留一,曰骈指条,枝并生而留旺也,留少去多,曰冗脞条,稠杂丛生也,不可留而留,日远扬,日脚科,远出细长也,根下细条也,如欲为压桑之用,则暂留,否则砍去。

树不可太高,高则碍採,须去梢留杈,大约小桑身留一尺,枝四层,每层各留一尺,共计五层,高五尺,每树共留十六枝,又大桑身留三尺,树枝两层,每层各留一尺,共计三层,高五尺,每树共留二十五枝,以后每年翦条,均比齐老瘢,照旧样翦之,凡五层及三层,每年照数翦留,不令再长,凡十六枝及二十五枝,每年照数留存,不必多留,如此,则树头皆成拳形,条柔枝嫩,葉阔如掌,且树身大而不高,尤便採摘。

本年移栽之接本桑,五年内分为五层,头年离地一尺,翦去梢子,以后每年均以次序,翦法不可错乱。

翦梢之后,即抽出新条,俟葉大如钱,留好条两枝,其馀旁出枝条,概行删去,所留枝暂不翦梢,此一层修翦也。

第二年春天,又长新条,除所留两枝外,馀皆删去,俟本年冬蜡月,再将所留两条翦去梢子,其形如杈,每杈各留一尺,此二层修翦也。

第三年春天,又长新条,立夏后,将第二年所留两枝上,各留两枝,共四枝,馀皆删去,所留四枝,暂不翦梢,俟本年冬腊月,及次年清明前,再将此四枝各留一尺,翦去梢子,此三层修翦也。

第四年春天,又长新条,立夏后,将第三年所留四枝上,各留两枝,共八枝,馀皆删去,所留八枝,暂不翦梢,俟本年冬腊月,及次年清明前,再将此八枝各留一尺,翦去梢子,此四层修翦也。

第五年春天,又长新条,立夏后,将第四年所留八枝上,各留两枝,共十六枝,馀皆删去,并将十六枝各留一尺,翦去梢子,此五层修翦也,以后不再留杈,每年立夏后,将十六枝上嫩条枝葉,一并翦下,摘葉饲蚕。

压枝插条,应用接本桑上之枝与条,以后不必再接,今年压,次年移,即以移之年为第一年,今年插,次年不再移,即以插之年为第一年,凡五年内去梢留杈,均与接本桑同。

大小桑秧,移栽翦梢,俟抽条长葉,留粗枝一条,今年移栽,次年接换,须将本桑斜翦,离地留一二寸,接后,芽条出自本桑者,必须摘去,出自接头者,俟高一二尺,留好条一枝,馀皆删去,冬腊月将所留之条翦去梢子,离地高尺许,为第一层。

第二层留两杈,第三层留四杈,第四层留八杈,第五层留十六杈,均照接本桑法。

接本桑,以移栽之年为第一年,每年留一层,留五层为五年,大小桑秧,今年移栽,次年接换,以换年为第一年,留五层亦五年,若以移年为第一年,留五层便是六年,其初,移栽太密,今年移,次年换,三年须再移,以移年为第一年,留五层亦是五年,若以初栽年为第一年,留五层便是第七年。

凡修大桑树,只分三层,将五大枝上,各留五小枝,共二十五枝,馀概翦去。

原有大桑树,冬腊月将树身锯断,离地留三尺,此一层修翦也。

第二年春天,新条抽出,至四月翦桑饲蚕时,择肥壮者留五枝,其馀旁枝概删去摘葉,所留五枝,暂不翦梢,俟本年冬腊月,及次年清明前,再将此五枝各留一尺,翦去梢子,此二层修翦也。

第三年春天,又复抽条,至四月翦桑饲蚕时,将所留五枝上,又各留五枝,共二十五枝,其馀旁枝概删去摘葉,所留二十五枝,暂不翦梢,俟本年冬腊月,及次年清明前,再将此二十五枝各留一尺,翦去梢子,此三层修翦也,以后再不留杈,每年将立夏后二十五枝上所生嫩条,连枝带葉,一并翦下,摘葉饲蚕。

翦修合式,则桑之四面,圆如雨盖,傥缺而不圆,须於缺处多留数枝。

桑栽三年以上,有芽葉不旺者,或树老中空者,穀雨时以硬木贴树身,将枝条全行砍去,树身距地留一三寸或五六寸,立夏后不宜此法,砍后以土封瘢,并以肥土壅树四围,旱则浇之,自然复茂。

地桑与树桑不同,树桑去梢留杈,修翦齐杈上老瘢,地桑不去梢,修翦必须靠土,移栽后俟桑芽出土四五枝,每一颗留一二条,馀皆靠土翦去,次年靠土割条摘葉,割后每一根盘,又出数芽,留四五条,馀皆靠土翦去,以后根渐旺,条渐多。

又地桑压枝者,俟卧条生芽,状如耙齿时,约五寸留一芽,馀皆剥去。

又地桑五年后,根相交,则不旺,春时将相交之根砍断掘去,添粪土浇水,及得甘雨,复见畅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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